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百一十九章 他乡遇故知(第1页)

回头有些歉意的看着林妩儿,“妩儿,我险些忘记了你也与我一道,真是抱歉,你看我们是不是需要快去快回?毕竟你现在可是藏剑山庄的一庄之主。”

林妩儿瞧着夜倾玉,摇了摇头,“不必了,那里没事,我们慢慢走就是了。”

那里只不过是一个天下江湖人都向往的权势之地,藏剑山庄的地位在江湖上大约相当于朝廷的皇族,作为一个所谓正义的门派,领着一群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自以为能够天下无敌一般,着实让她找不到归属感,更没有一丝愉悦感,还不如闯荡江湖来的痛快,可是夜倾玉说的也对,毕竟她如今正是这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聚集之处的老大,何况夜倾玉如今与十殿阎罗扯上了关系,说不得若有一日出了事情她还可以帮得上忙。

“我着实不能理解这些所谓正义的江湖人,什么是真正的正义?玩弄权术就是了吗?真是不能理解,可惜我也是其中一个,不像你,只要见过你手中那把剑的人死了,就没有人知道你到底是谁。”林妩儿指着夜倾玉一直放在手边的嗜血宝剑,眼中有些羡慕,“你可得将这剑收好了,不然那些人绝不会放过你。”

斜眼睨了一眼躺在剑鞘里的嗜血剑,唇角挂着一抹嗜血的微笑,“知晓了,你不必担忧,哪怕有事,我只要能活着回得去,就还能东山再起,至少这个位置我还是能够坐稳的。”

只要黎询是支持自己的,自己就一定是安全的,夜倾玉很聪明,所以她才会对着黎询那样撒娇,可是同样的,夜倾玉也记得黎询瞒了自己身份的事情,只是觉得似乎并没有那样难以忍受。

四人到了附近的一个小镇子,曼珠与沙华将马车停在酒楼下着人看顾着,四人上了一家看起来还算干净的酒楼,选了个二楼临窗的位置坐下,点了几样样式简单的饭菜。

这里大约是靠近了砻国与周国的边境,这里的人有许多周国人也有许多砻国人,还夹杂着一些模样不同于两者的胡商。

那些有着碧色眼眸的胡商的摊子前摆着许多奇奇怪怪的东西,意外的好看。

喜欢好看的东西,这是大多数女人的通病,夜倾玉也不能免俗,林妩儿亦然,可是更加吸引夜倾玉的却是胡商身边的那只小狗。

那是一只棕色的小狗,很小一只,让夜倾玉有些怀念起从前玉楼那只小一刚到玉楼的时候,也是这样小小的一只。

这直接导致夜倾玉在用饭的时候都用的很不走心,眼睛一直盯着楼下那个在售卖物什的胡商。

其他三人都看出了夜倾玉的心不在焉,匆忙用了饭,林妩儿拍了拍夜倾玉的肩头,“红衣,我们下去瞧瞧那个胡商卖的东西可好?”

“好。”夜倾玉的声音刚落便站起身来就要向着楼下走去,反常的夜倾玉惊呆了身后的三人。

更为意外的是,夜倾玉走的非常快,快的就仿佛前面有什么在召唤着她一般。

可是夜倾玉心里清楚,她不过是想要养一只像小一一样的狗想的快要发疯了,她本以为她已经忘记了,不在意了,可是如今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法忘记,最后惨死的人,还有那只自己养的狗,可是自己当初是为什么而养狗呢?仿佛是为了防范某一个人,这个人是谁?

没时间多想,夜倾玉已经到了那名胡商的摊子前,“请问,可不可以将你那只小狗卖给我?”

胡商的眼中迸发出一种兴奋,赶忙将小狗塞进了夜倾玉怀中,说着一口不太流利的砻国话,“送你了送你了,公子还要买什么?都给公子算便宜些。”

夜倾玉有些惊喜的将小狗抱在怀中,无暇顾及为何这个人会将狗送给自己。

随着夜倾玉一起下来的林妩儿见夜倾玉这样高兴,脸上也挂上了一抹浅笑,跟着夜倾玉一起挑了几样小饰品,有蓝色石头做成的头面,还有透明的花瓶,夜倾玉选了一支黑色的玉石发簪,选了一只铜铃铛,连同林妩儿的份一同付了账,这才抱着小狗向着马车走去。

身后的胡商赶忙收拾了东西,走到偏僻处放飞了一只通体雪白的信鸽。

信鸽不知飞向了何处,但是却肯定是飞向某个记挂着夜倾玉的人。

“果真可爱,哎呀,少尊主,它怎么睡着了?”曼珠瞧着夜倾玉怀中的小狗,惊呼出声。

夜倾玉的唇瓣染上了点点轻盈笑意,一只手轻轻地抚摸着小狗的脑袋,“以后你就叫诺诺了,承诺的诺。”

承诺很美,像烟花,但也消散的很快,所以,夜倾玉给这只小狗取名诺诺,寄托了夜倾玉的种种心思,有希望也有失望。

怀中抱着的小家伙睡得很是香甜,还不时的唧一番嘴巴,仿佛梦中梦到了什么好吃的东西。

“真可爱,少尊主,可不可以给属下抱抱?”曼珠的眼神写满了渴望,看的夜倾玉觉得自己仿佛做了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情一般。

夜倾玉感觉自己的内心都在这一瞬间崩塌了,一把将那只取名为诺诺的狗塞进了曼珠怀中。

就连一向稳重的沙华也都控制不住自己的手,多摸了两下。

四人继续驾车前行,却不知道自己的马车已经被人给盯上了。

行经一片茂密的树林,夜倾玉突然沉声唤曼珠与沙华二人停车,自己则手持嗜血剑走出了马车。

倒不是她逞能,而是她不知道来人是冲着谁来的,而曼珠与沙华一直都没有察觉到有人跟着,说明对方是高手,至少比曼珠与沙华要强出许多倍。

“阁下鬼鬼祟祟的跟着,不如出来一见,免得在下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夜倾玉的手已经握在嗜血剑的剑柄上,神情戒备,话说得很是谦虚。

一声长啸,夜倾玉戒备的神情多了一丝阴寒,这明显是对方召唤人马的信号,可这人着实聪明,竟并不露面,让她想在对方人马到之前除掉对方的想法没法实现,只能咬牙切齿的戒备着。

感觉到四周越来越多的气息,让夜倾玉心惊不已,这样多的人数,哪怕是一个一个来都能累死她们四人,有些忧心又不够忧心,悄悄地从腰带中取出一支小小的骨哨,不到万不得已她是不会吹响这支骨哨的。

终于对方的人马到齐,此前那个高手也终于露面。

已经出了马车的林妩儿见着此人,唰的一声便收回了手中的武器,“轩辕,你怎么到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春满香夏

春满香夏

青松县,一个风景绝佳的好景点,住着辛勤工作的人们,纵然现实条件并非相当良好,但他们仍然卖力奋斗着。张俊也是这千百个奋身影中的一个,如此的平凡,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张俊叶子莲婶一家人应该会这样祥和平静的过完这辈子,但现实让他们走上另一条不同的路...

我和财务部大姐的暧昧

我和财务部大姐的暧昧

公司组织去玩,一财务部大姐搭我车,车上还拉着我部门的一个小伙子叫小李,走到半路那大姐叫我找个地方停一下,我把车停下她拉开门就赶快跑到高路边的沟沟里。我估计是解决大小便去了吧。  我俩在车上等了差不多二十分钟,也没见人来,我就说小李你去看一看大姐怎么还不来,他说估计方便去了吧,这个不太方便看吧,我开玩笑了句,要是我不在你估计早去偷看去了吧,他一脸窘相的看着我,这时我电话响了。...

跟弟弟交换人生後,被前男友宠疯!

跟弟弟交换人生後,被前男友宠疯!

置换人生破镜重圆O装A,A装O豪门纯爱追夫火葬场温与南和同父异母的弟弟温成安双双重生。上一世,他被家里安排嫁给快要破産的梁家,弟弟温成安抢在他前面嫁进alpha四大家族为首的谢家。人人都在说弟弟好命。结果梁家转运,生意越做越好,梁家少爷宠他无度,成了模范丈夫。他的弟弟呢,在嫁进谢家後才得知自己的丈夫是残疾,身为私生子没有继承权不说,还要处处受欺负。豪门生活一地鸡毛,与他最初幻想的上流生活背道而驰。重生後,他们回到联姻前。这一次,弟弟主动让出谢家婚事,转身嫁进梁家。对上弟弟激动鄙夷的眼神,温与南淡淡一笑。想复刻他前世的成功,就要吃足够多的苦。但温成安没想到,上一世风光无限的梁家才是真正的一滩烂泥。压根扶不起来。当梁家破産,他被逐出家门流落街头时,路过广场屏幕,上面正在播放财经周刊最新一期温与南的采访。当镜头晃过温与南身边端茶递水的男人时,温成安猛地想起,这人不是温与南死透的前男友吗?怎麽诈尸了?主持人问起两人破镜是如何重圆时,温与南想起一年前的新婚夜,他见到诈尸的前男友,擡手就是一拳。敢装死骗他,追夫火葬场奉上!...

女帝

女帝

乱世将起,魔女窃国。  风波难定,人心莫测。  欲免此劫,剑指南国。  毋耽美色,毋留敌国。...

HP佩妮的玫瑰

HP佩妮的玫瑰

黑所有人严重ooc!真的ooc!真的ooc!无脑甜文勿代入现实这是个同人文男主小西弗一开始就是喜欢女主的不喜可点击退出←不是自谦,真的写的很尬1958年出生的佩妮,只不过比妹妹莉莉大上两岁,就承担起照顾她的义务,在60年代的英格兰,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麽的不真实。原本的佩妮渴望父母的爱,希望他们不要再偏心,可穿越来的她不在乎啊。在一次下水救人彻底恢复了前世记忆,得知自己生活在一本童话书里面时,她觉得一切都那麽不真实。在知道妹妹是救世主的母亲,蜘蛛尾巷的小男孩是深情反派,自己还是个恶毒炮灰的时候,佩妮她表示这配制很不错个鬼啊。没有什麽比能在这经济危机的年代,靠着物资和钱财度过这段时间更好的事了。佩妮没有魔法,但是妹妹他们去了霍格沃茨读书,最终走向的道路截然不同。至于魔法界…邓布利多…霍格沃茨什麽的…还得看安不全…如果有伏地魔在,拜拜,也不是非要去那座城堡。写小说就图一乐,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勿cue人参公鸡,谢谢。...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