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哪怕知道自己会自救,会脱困。他还是来了。他说,“我总不能把你一个人丢在这里。”既然你向我求救。我永远不会忽视你们的请求。那次会议,红头罩没有出席——此后,杰森不得不处理很多本可以避免的杂物,这些都来自一些似有似无的冲突和孤立敌视。丧钟问他是不是后悔了。他说,“我只是做了最正确的事情罢了。”不管是杰森,还是眼前的羽蛇。他们,从来都是一模一样的人。从未改变他们灵魂中的善良与炙热。这样的人,只有傻子才会把他推开吧?】这个黑兽,已经是第二次出现了。蝙蝠侠给它打上一个巨大的危险标记。“我们得加大城市边缘的巡逻力度。”布鲁斯揉了揉眉心,为暴增的工作量头疼——要知道,哥谭周围可一点也不小,连绵数十公里的田野就有好几个。其余和其他城市交界的地方更难办。但是,这种黑兽的出现必须警惕。这么看来,似乎加大巡逻力度也还算是个不错的选择。实话说,迪克大概能猜得到蝙蝠侠的意思——提姆追过去已经有好一会了,频道里却是寂静无声,连个标点符号都没有。布鲁斯其实是在担心他们,不过是强迫自己把心神放在工作上罢了。不管是天幕,还是现实,杰森的状态都很不对劲。布鲁斯叹了口气,这种能读取别人的思维的能力,在一个不通人情,不懂善恶的怪物身上,危险度瞬间便被提到极高。但是,祂似乎是可以交流的。如果,就像当年教养杰森一样……布鲁斯满脑子都是曾经的小杰森,还有那沾了血的衣服——还有那冰冷而陌生的眼神。他的士兵,他的孩子,似乎真的已经离他而去了。【羽蛇吃的很快,但显然还是有点不太够。刚刚撕扯猎物,流失了很大一部分能量。没饱。有点委屈的拍了拍肚子,知道现在大概并不会再有一只,羽蛇失落的垂下了翅膀。——虽然还是很饿,但还是不要有吧?那条缝隙……是不是越来越大了?羽蛇皱了皱眉。丧钟:……孩子好像没吃饱怎么办。“还有吗?”丧钟下意识的问他,“我们可以再去找一找。”这句话脱口而出的时候,丧钟自己都觉得惊异。按理说,他应该做一个旁观者——他被雇佣的内容可不包括和羽蛇一起去找吃的。明明最好的选择是跟着祂,记录祂的行踪和行为——这才是一个佣兵应有的职业素养。去他爹的职业素养。丧钟平静的爆粗口。老子要喂羽蛇!现在就要!冷酷而残忍的佣兵抬头看向洁白无瑕的羽蛇,再次强调,“我陪你去。”羽蛇闻言,不自觉的舒展了些翅羽,整个蛇都不自觉的开心了起来——“没有啦。”羽蛇乖乖回答,游曳到他身边,“下一只……大概在三个小时之后。”“我们等等看?”丧钟看了一眼表盘,现在仅仅是晚上九点——大部分哥谭人应该都还没睡。黑色产业的交易时间都还没到呢。义警们的上班时间大概也才刚刚开始。三个小时,确实不算什么。羽蛇原本是准备随便找个角落猫着——但脆弱的小伙伴似乎并不能就这么在空无一物只有垃圾和脏水的巷子里休息。“我,带你回去?”羽蛇在心底盘算了半天,才得到一个不算答案的策略,他并不清楚那里到底是谁的屋子,但是既然小伙伴出现在那里的话——说不定这是他的房子?“回你的巢穴吗?”丧钟开了个玩笑,“那我岂不是被恶龙抓走的公主?”“巢穴?”羽蛇的疑惑都快实质化了,翻找了一下自己刚拿到的常识包,又确认了一遍巢穴的定义,这才笃定般的开口道,“我没有那种东西。”丧钟有些许惊异,微微皱眉,又试探般的问道,“那,回家?”“没有家。”羽蛇认真摇头。丧钟刚想给懵懵懂懂的羽蛇说,明明他们才刚从祂的家出——丧钟突然愣住了。安全屋,真的能被称之为家吗?一个家该有的东西,它好像全都没有,又全都有。它是睡觉的地方,是吃饭的地方,是满足一切日常需求的地方——可唯独不是有着家人的地方。那里安全,温馨,也留下过不少的回忆——但不符合家的定义。不过,说起家人啊……“怎么没有。”丧钟拉着羽蛇往外走——一大只蛇蛇毫无还手之力的被轻松拖走。“刚刚我们才从家里出来——你忘了吗?我们是家人。”丧钟的步子迈的很稳,话语里一点心虚的感觉都没有,“但是,宝贝,我们现在需要搬个家——你想住哪里?”这可真是千载难逢的机会。趁虚而入,雇佣兵总是不吝于使用最下作的手段。或许有一天他会忘记所有人。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