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高档的飞机高铁、还算舒适的网约专车、再到颠簸难闻的中巴,矜贵的小天鹅从舒适明亮的头等舱一路颠簸向下,最后掉进了大爷亲手改造的电动三轮大棚车里。
明珠从来就没有坐过这种奇奇怪怪,看上去不怎么安全的狂野三轮车。
但实在没有办法,出租车、网约车,甚至摩托车,无论明珠加多少钱,都没人愿意带明珠去那个地方。
有些热心的出租车司机提醒明珠:
“小弟,那地方去不得的。我惜命的很。”
“那里邪的很,听说很多人都死那了。你去那做什么?要钱不要命了哦!”
“去不得去不得,那一片很多毒蛇的哈,你这小娃细皮嫩肉的,怎么爱捣鼓这种东西哈?你父母都不说你的吼。要不叔给你推荐推荐好玩的地方,去喝喝茶、爬爬山不比这有意思。”
更有甚者,刚看着明珠笑嘻嘻想要狠栽一顿的老油条,一听到明珠说出那个地名脸色瞬间就变得难看起来,他们猛打方向盘,一个拐弯,暗橙色的出租车就这样滋溜走了,徒留难闻的车尾气直勾勾地往明珠的脸上扑。
正值六月末,x省的太阳毒地吓人。
明珠那头时髦漂亮的栗色卷发因为四处奔波和车尾气的乱喷变得乱七八糟,一缕一缕地贴在了额前,他一边气急败坏地瞪着朝他耀武扬威的尾气管,一边用遮阳帽呼呼地朝自己扇着风。
但扇出来的都是仿佛令人快要融化的热风,他越扇越热,扇到最后连他那卷翘的睫毛上都粘了黏腻的汗珠。
众人对那个地方的古怪态度、燥热、旅途的奔波和对长条状蛇类的天然恐惧让一开始踌躇满志的明珠打起了退堂鼓。
他向来很擅长打退堂鼓。
现在心里那个小人正将它敲地鼓地鼓地通通响。
要不算了,一个柳知节而已。凭他明珠的魅力,迟早会拿下的。再不然,他就不要柳知节了吧…
不行!他就想要柳知节。
想死了想死了,真的想死了!
明珠攥着画袋的肩带打旋,又一屁股坐在了行李箱上在原地转着圈圈。
心烦意乱的明珠越转越快,行李箱转了一圈又一圈,下头的四个轮子发出嘎吱嘎吱、不堪玩|弄的响声。
“咔嚓—”一声脆响,他那亲哥送他的香奈儿行李箱被他玩坏了一个轮子,倏地塌了下去。
死去的轮子敞着大肚皮死在了烈日滚烫的地砖上,无声地对它的主人发出了最后的谴责。
终于,在明珠快要打完退堂鼓,准备原路返回的时候,那辆威风堂堂的电动大棚三轮车冷不丁地停到了明珠的面前。
“小娃,你是要去舌村不?我可以捎你一程。”
突然从车棚前钻出头的老头满脸硬邦邦的皱纹,长得跟蛇一样阴险,吓地明珠一个激灵,往后退了一步,警惕地盯着他。
“我是舌村人,五十块就捎你。”老头似乎没看见明珠对他的排斥,满是皱纹的脸强行挤出了个讨好笑容。
他拿起夹在手里的劣质香烟,猛地一抽,呛人的烟云模糊了他的面容,一瞬之间竟莫名让他显得和蔼起来。
老头将三轮车蹬地乌拉乌拉直响,一副迫切希望明珠上车的殷勤模样。
看来只是想要借机赚笔顺路费的老头。
明珠犹豫再三,还是被心里那股子不甘心的劲战胜了所有的犹豫和恐惧。他耐着性子,嫌弃地掀开那被太阳晒地有点臭的劣质塑料帘子,拖着他那掉了一个轮子的香奈儿行李箱钻了进去。
狂野的三轮乌拉乌拉又大叫了几声后,倏地窜了出去。
明珠没做过这种蹦蹦车,莫名其妙地还有些兴奋地想要大叫出来。但出于形象,明珠还是很矜持地坐在了被粗糙编织袋包装的座椅上。
可很快明珠就兴奋不起来了。
因为蹦蹦车可没有汽车那么舒服。
他一个没注意,屁股因为惯性狠狠地栽进了座位。
彻底关上的塑料布帘像是将明珠封进了个狭窄的盒子里,县城里吵吵嚷嚷的人声渐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吵的乌拉声和越来越快的车速,以及越来越闷热的天气。
x省多丘陵,老头的车技加上当地起起伏伏的地貌让明珠快被颠吐了,他扯开车帘,冲老头大声喊道:“慢点,慢点!老爷爷你到底会不会开车!”
老头却似乎没听见似的,车速却越来越快,x省深山里茂密的亚热带针叶阔叶类植物被风吹地沙沙作响,沙沙的树叶摩擦声在飞驰电掣间变成了蛇类阴冷的嘶嘶低语。
恍然之中,老头的身形似乎也开始抽条、逐渐四扩变得壮硕挺拔起来。下一秒,他猛地一回头,那满脸硬邦邦的皱纹在树木阴翳之下竟一瞬间变成了锋利又密集的蛇鳞。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