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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幸好有它相伴一(第1页)

我的故事第一辑回忆满满温暖太少

作者小孩他妈

我活成了所有人的讨厌,还没有长成歪瓜裂枣,每每想起,我自己都感到无比幸运。毕竟,活成所有人的讨厌,总比没有自我好。而保持自我,别随波逐流,把自己活成自己都讨厌的样子,那才是我最最耿耿于怀的在意。

把自己活成自己最想要的样子,在这点上,没有任何一个亲人耳提面命,做过我的老师。而我遵循自己的心愿,按照自己的标准一路前行,唯一感谢父亲的一点是,他虽然重男轻女,却给了我上学读书的机会。

我那个年代,我那个年龄,女孩能够上学读书的,不多也不少,我就是在其中可以读书的一列。

其实我读书挺笨的,小学一年级,愣是读了三个。拼音记不住,数字从一数不到五十,三年混下来,父亲没让我辍学,已经是天大的恩惠了。

当然,也可能是大环境使然,父亲不得不这样做。我记得那时全国都在实施扫盲脱盲的政策。跟我父母亲年龄差距在上下十多岁的年纪的邻居们,无论男女,好像每年春秋两季,都要在队里指定的扫盲老师家里培训。不农忙的时候是白天,农忙得时候是晚上,大妈婶子们趴在桌椅板凳上,弓着身子,拿着比锄头还笨重的笔,按照扫盲老师的要求,一笔一划的,笨拙而艰难的,画出一个个“鬼画符。”

扫盲老师,基本上都是队里谁家的初中毕业生,虽然没有考上高中,在文盲漫山遍野都是的年代,那拿起纸笔来,也算是个文化人了。

有些心灵手巧的,在扫盲老师的教导下,也能学会写自己的名字,还能认识为数不多的一些简单字。有些笨拙的,一个培训期下来,连自己的名字都还写不好。

我记得有一次我去玩,一个婶婶实在是见字头疼,老师让她认真写字,她实在是无从下笔,居然很认真地跟老师说:“大侄子,你让我写字,还不如我拔草锄地轻快。”

都是邻里乡亲,气氛自然和谐融洽,大侄子老师也不恼,问她:“婶子,锄头重还是铅笔重?你握锄头得两只手,握铅笔一只手就行了。”

学生婶子:“那不一样。锄头再重,它听话,我使唤得了;铅笔再轻,它不听话,我使唤不了。”

大侄子老师颇无奈:“婶子,你就上上心吧,这过两天是要考试的,考不及格,下期培训你还得继续来。”

文盲婶子颇无赖:“大侄子,到时候你替我找个人考吧。我来的时候,看见你家韭菜地里都是草,我去给你拔草去。”

大侄子老师:“哎——婶子——不用你……”

奈何文盲婶子拿着铅笔写字重如千斤,负重难行,拔草锄地却是风风火火,迅捷灵敏。不等大侄子老师挽留的话说完,已经一溜烟的跑去了老师家的菜园。

鉴于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为人处世原则,结业考试的时候,大侄子老师找了我,去替那位文盲婶子代考。

笨的自己上了三个一年级都没考上二年级的我,哪里来的信心和勇气去替人家考试?所以,大哥哥找到我一说这事,我是吓得目瞪口呆。

“大哥哥,我也不会——不会写字。”

扫盲老师说:“没事,就你去正好。找个写字太好的人去,一笔一划写的太工整了,反而太像弄虚作假了。”

于是,被赶鸭子上架,我去替那位文盲婶子考了场文盲结业考试。歪歪扭扭的字迹,估计比文盲写的更像文盲。

那时候的乡下人,真的是淳朴善良仁义的让现代人都无语到难以置信。就我这比文盲多识不了几个字的一年级小学生,代她考了一场无关紧要的脱盲试,她就好像觉得我帮了她多大的忙一样,愣是在某一天,烧了六个菜,把我拉到她家里美美地吃了一顿。

写到此处,竟犹觉好笑和难为情。多大点事儿啊,竟值得人家如此隆重以待,放眼现在,估计再也找不到这样的人情世故了!

但是,不知道是不是那场莫名其妙的替考,和那顿盛情以待的饭菜,给我来了个醍醐灌顶,从那以后,我竟然在上学上开了窍。

二年级成绩平平,最起码能考及格了,咱也不是神童,自然也不能期望自己的成绩能一日千里,直达班级前三名。但是,老师上课的时候,最起码我有兴趣认真听讲了,老师讲的课,我能听懂了,老师布置的作业,我也会认认真真地完成了。

不用做到最好,只要把这些做好,我的成绩也就四平八稳地逐步上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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