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时也知道,体内翻腾的巨浪,其实是沸腾的血液与魔能。
炎流气息正在不断的灼烧他,炽热的火焰几乎要将他点燃,但那并不是进化,是朝向炎魔的畸变。
魔草为什么要带魔字,就是因为每一株魔草都沾染了魔物的特性。
炎流生长在炎魔的脊背上,自然被赋予了炎魔的特性。
如果无法抗拒炎魔的力量,那饮下魔药的之人,必然会被污染,魔化,或者畸变。
这是一场对抗,也是驾驭魔药的过程。
“时也?”姜乔上前了一步,却被时也抬手制止。
“出去。”声音发出的很勉强,甚至有些走调,不过这大概算是时也最后的理智。
姜乔感觉到了时也的难受,她连嗑两瓶体力药剂,这会儿身体也很虚弱。
魔药已经服下,帮不上时也的忙,这种时候不要上去碍事就行。
“好,你自己小心。”
时也点了点头,目送姜乔关上门,离开了楼下的房间。
在姜乔离开后,他也缓缓闭上了眼睛。
将手放在实验桌上,就像是放下了烧红的烙铁,手下一片焦糊的气味。
时也不为所动,继续承受这种致命的灼热。
魔药算成功么?
其实不算,按照炎流目前的效果来说,转换数据,大概就相当于给人上了一个持续灼烧的dEbUFF。
每秒会不断的灼烧身体,内脏,血液。
持续扣血,虚弱,痛苦,这些都是必然的。
时也的不屈意志效果,在这一刻体现到了极致。
它完美的减伤,甚至免疫掉了炎流灼热的伤害,才让时也能够坚持到现在。
但这份魔药算失败么?
也不算。
它蕴含的以太之力,被姜乔用极其精准的手法中和。
病毒的性质几乎被完全消解,即使到了现在,也没有对时也产生什么致幻或者精神效果。
可以说这次魔药的炼制,姜乔已经做到了极致。
在有限的条件下,这份魔药已经没有缺点了。
哪怕它对大部分人来说,都是绝对的致死毒药,也不算一份失败的魔药。
时也敢直接喝下它,除了17的体质外。
勇气意志的10点减伤,以及减少30%的异常状态减免,都是他的底气。
灼烧只能带来痛苦,却无法造成伤害。
所以,只要时也的个人意志没有被炎魔之力摧毁,那他就必然可以消化掉这份魔药。
“嗬……”
时也再度呼出了一口红气,他知道,那是被蒸发掉的血液。
不过他不在意,死不了就行。
楼上。
楼上的张倩有些恍惚,她找到了早已经回来的姜乔,询问道:
“姜乔小姐,时也同学他该不会……我们……”
姜乔扫视了一眼张倩,虽然她也很担心时也,但她更明白,在这种情况下,都不应该流露出这样的消极情绪。
“张监督,你应该相信时也,也应该相信我。”
姜乔脸色很冷,语气也很冷。
没办法,她是真有点不舒服,甚至有点生气。
在恶劣的环境下,消极是会传染的,过分的消极,会滋生绝望,这是在恶劣环境下,很不好的一种情绪。
大家要是都没信心,那不如自杀算了,还生存个什么劲?
张倩表情有些僵硬,饥饿已经快要击垮她的意志。
现在回过神来,她也发现了自己早已经没了之前的乐观和信心。
“对不起。”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