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另一只粗糙的手扯开他的外套,撩开毛衣往皮肤上摸,宁澜被他掐得头晕目眩,咬紧牙关卯足劲抬起胳膊用硬水管往身後甩,谢天豪没设防,被水管重重敲在头顶,他痛叫一声,手上刚松劲,宁澜就迅速挣脱,两大步跨到门口。
开门出去时被门槛绊了一下,顾不上站起来就连滚带爬地跑。在楼梯口撞见赵瑾姗,二话不说拉着她一起跑,到一公里外人声鼎沸的街道口才停下。
「哎哟哎哟,跑什麽哟我的儿,你妈这把老骨头要被你整散架了哟。」赵瑾姗靠着墙连声抱怨
宁澜大口喘着粗气,脸色却苍白如纸。待到呼吸平稳,大脑开始供血,他才猛然想到什麽,上前去翻赵瑾姗的衣服口袋。
「诶诶诶,澜澜你干什麽啊?」赵瑾姗捂着不让他碰,「我没有钱啊,你翻什麽?」
宁澜不理她,把她所有口袋都检查一遍,然後看着她问:「你钥匙呢?」
赵瑾姗神色躲闪:「啊……啊?钥匙,我想想……应该是丢在家里了吧……」
宁澜脸色愈发惨白,混着还没干透的汗,皮肤看起来近乎透明。他不敢相信地问:「你把钥匙给了谢天豪?」
赵瑾姗结巴起来:「没……没有啊?他刚才说的?他胡说,我怎麽会丶会干这种事?」
宁澜怔忡片刻,扯开嘴角:「那你怎麽知道我刚才见到他了?」
赵瑾姗惊恐地捂了下嘴,而後慢慢把手放下,拉住宁澜的胳膊,谄媚地笑:「哎呀,其实也不是什麽事,谢老板前两天跟我说对你念念不忘,也不想着你跟他结婚过日子了,就想丶就想……」她也有点不好意思,换话头道,「你啊,别以为妈不知道,在首都傍上有钱人了吧?不然腰眼那块红印子哪儿来的?上次你换衣服的时候,妈都看到啦。」
宁澜瞳孔一缩,嘴唇几不可察地颤了颤。
赵瑾姗见他貌似动摇,接着道:「谢老板人多好啊,他答应了给咱家弄套廉租房,你也不忍心看着妈住在那个到处是蟑螂老鼠的筒子楼里对不?你就给他丶给他摸一摸弄一弄就行,男孩子能吃什麽亏呀?就跟你伺候在首都那个老板一样嘛。」
赵瑾姗越说越觉得这笔买卖划算,觉得自己十分占理,亲昵地拍了拍宁澜的脸:「你说,你这副好相貌还不都是妈妈给你的?老天爷赏饭吃,谁羡慕得来啊?」
宁澜默默听着,终於有了点反应,从鼻子里短促地哼了一声:「羡慕?」
「可不。」赵瑾姗来劲了,「得亏你长得像我,要像你那个早死的爹,哪儿能混到电视上当明星?哪儿会有人看得上?哪儿……」
宁澜脑袋里面嗡嗡作响,他什麽都不想听,猛地抽胳膊甩开她,赵瑾姗一个不留神摔坐在地上,咬着嘴唇就要哭,捏着嗓子喊:「哎哟快来看看呐,儿子打亲娘啦……」
宁澜蹲下来看着她,森寒的目光与她平齐,把赵瑾姗吓得收了声,生怕挨打似的往後挪了挪。
他们在闹市口的巷道里对峙,周围慢慢有人聚集过来看热闹。宁澜面无表情,眼睛里也是空的,泥雕木塑一般,只有口鼻间呼出的白气证明这是个活人。
过了几分钟,他才开口,一字一句道:「从今往後,除了每个月固定的生活费,别想我再多给你一分钱。」
赵瑾姗急了:「那丶那怎麽行,妈妈身体不好,要丶要看病的,看病要花很多钱的……」
宁澜看着面前和他有着最深的血缘关系的女人,上一秒还觉得这副眉眼亲切温暖,下一秒又如同隔着重峦叠嶂般陌生。他很少花时间去思考该不该对她好,她值不值得,他相信至少在妈妈决定生下他的那一刻,一定是爱他的。
他想要的从来就不多。
「嫌少,可以不要。」他冷冷地说。
赵瑾姗忙道:「要的,要的,苍蝇再小也是肉啊……」说着还有点委屈,眸中泪光闪烁,「那丶那妈妈要是病了,要是被人欺负了,你丶你就不管啦?」
宁澜缓缓站起来,蹲久了发麻的腿让他有些站不稳。
「那我要是死了呢?我要是死了,谁管你?」
声音比他的表情还要平静。赵瑾姗抬头看宁澜,他逆着光站,东升的太阳勾勒出一个佝着身体的剪影,脆弱得好像随便一阵风就能将他吹走。
赵瑾姗身体无端地瑟缩了一下,张了张嘴,终是没再说话。
宁澜没再回家,一个人沿着人行道闷头往前走,城市很小,穿过几条街便能看到火车站。
自从那次被赵瑾姗偷走身份证,他就养成了把证件随身携带的习惯。到窗口排队时摸出手机,拆掉壳子拿出身份证,里面还压着三张百元钞票。
直到上了车,看着窗外萧条陌生的冬景,宁澜才有了些远离家乡的真实感。
他只是不想再呆在那里,想快点离开,去哪里都好。买票的时候脑袋里还是一片茫然,自己说了哪个目的地都稀里糊涂的,现在听着报站声,才知道列车正在一路北上,终点站是首都。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