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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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着包包,包包也看着她,四目相对,两两无言。琳琳的脑子像一台过载的机器,齿轮卡死,火花四溅。  她张了张嘴,又闭上,又张开,又闭上,最后发出一个意义不明的音节:“呃。”  话音落下,她立刻意识到自己的失礼,连忙上前握住包包的手,摇了两下,把方才的尴尬场面硬生生圆了回去。  项维森看出对方的窘迫,也没再勉强,打好招呼后就牵着包包朝办公室走去,只留下琳琳僵硬地站在原地,脸上还维持着那个摇摇欲坠的微笑,半天没动地方。  办公室在餐厅二楼最里面。哪怕在包包出现之前,项维森也很少来这,真正需要开会的时候都去写字楼,这里主要用于会客。所以在环境上,布置得比写字楼讲究得多,因为项维森五行缺木,经过香水师的指点,特地在办公室里摆满了绿植。项维森不在的时候,琳琳确实有按时来浇水,但有些植物显然不太买账,尤其是窗台上并排摆着的那几盆,明显有点呈微死状。  项维森走过去,从桌底下拿出水壶,开始一盆一盆地收拾。  包包跟在他后面进了门,开始在办公室里东看看西摸摸,最后目光落在了办公桌上的一张相片上。他拿起来看了一眼,眉毛就皱了起来。  “老公!”包包转过身,拿着相片有些不开心地怼到项维森眼前,“你原来还养过别的小狗吗?”  项维森还在倒水,听到动静偏过头来,刚看到照片就乐了。  “你说呢?”他使坏似的问。  包包拿鼻子“哼”了一声:“我说不出来才问你!”  “那是你小时候啊,”项维森笑看着他,“小笨蛋。”  包包愣住了。他低头看了看照片里那只穿着条纹小毛衣、歪着脑袋傻笑的奶比,又抬头看了看项维森的脸,满眼的不可思议。“……我小时候长这样?”  “是啊,”项维森说,“那件衣服还是我妈妈送你的。”  包包皱起眉,凑近又看了看。奇怪,完全记不清了。项维森看他那个疑惑样儿就乐:“傻不傻?”  切。包包瞪他一眼,本来还觉得照片里的小狗挺丑的,知道是自己之后,顿时觉得眉清目秀的了。非常爱自己的包包越看心里越美,最后情不自禁地拿袖子擦了擦照片上的玻璃,才小心翼翼地放回原位。  项维森看着他,也把手里的水壶放下了,犹豫了一会儿后,才用闲聊般的口吻开口:“包包想不想去见见我妈妈?”  空气安静了几秒。  包包猛地抬起头,四目相对的瞬间,发出了数声比项维森预想中还要崩溃的尖叫——  “我不想!”  “我不要!!”  “你走开!!!”  鲜花茶  可怜的包包还是于第二天准时出现在了黎曼蓉家的楼下。  他决定要来,绝不是因为老公前一天晚上哄了他整整一宿,也绝不是在餐厅的时候,老公把菜单上所有他爱吃的菜都点了一遍,让他挨个尝了个够。更不是因为老公最后松了口,保证他见过黎曼蓉之后就带他去骑摩托车。  开玩笑,包包早就脱离了那些低级趣味。他来到这里,纯属是因为他想来罢了。  至于为什么想来……  好吧,黎曼蓉可能、大概、确实不那么喜欢他。小狗时候每次看见她,那张脸表情都不是太高兴,嘴角是往下压的,眼睛总是从他头顶扫到脚底,再扫回去,最后从鼻子里轻轻哼一声算是打过招呼。  但喜欢这个东西是相对的。黎曼蓉不喜欢他,可她也从来没虐待过他,没骂过,没打过,甚至有一次他偷吃了茶几上的点心,她也只是翻了翻眼皮装作没看见。再说了,只要他自己喜欢自己不就好啦?谁稀罕她的喜欢呢?  如果非要说他在意的地方,那大概是黎曼蓉总是凶巴巴的,说话也尖着嗓子,一字一句讲出来,好像有指甲刮过脆玻璃。每次听见她说话,包包就有点害怕,恨不得缩到项维森身后把自己藏起来。但没办法,谁让这个凶巴巴的女人是项维森的妈妈呢?  “包包,”项维森牵着他的手轻轻摇了摇,“不要紧张,进门之后打招呼就好。”  “我没有紧张,”包包抬起头,很没有底气地说,“怎么会紧张呢?我一点都不紧张。”  项维森看着他那个样子,温声道:“不紧张就好。一会儿到了桌上,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包包看他一眼,没有说话。比的天呢……还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呢?一会儿不吓得吐出来就不错了。他低下头,认命般地闭了一下眼睛。  黎曼蓉在丈夫去世后就一个人住在城郊那栋带院子的别墅里。她性格太特,年轻的时候不合群,老了更不合群,家里从做饭到打扫到院子里的花花草草,全是她自己打理。项维森以前提过给她找个阿姨,被她一个电话顶了回来,从此再也没提过。  两个人进门的时候屋里没人,客厅收拾得干干净净,厨房的柜台上还煮着花茶,人显然在家。  于是,项维森熟门熟路地牵着包包穿过客厅,推开后门。果然,花园里,黎曼蓉正蹲在一丛玫瑰前面,头上戴着一顶宽檐草帽,手上套着厚厚的园艺手套,正拿着一把小铲子在给花根培土。旁边的竹篮里堆着剪下来的枯枝和几朵开败的花苞。听到脚步声她才抬起头,透过草帽的帽檐看到儿子站在后门口,手还牵着一个人。  “来了?”她把铲子往土里一插,摘下手套后拿手抖了抖。  项维森牵着包包走过去。包包的手心已经开始微微冒汗了,他盯着黎曼蓉那顶宽檐帽底下露出来的几缕花白头发,脑子里开始飞速运转——该叫什么?叫奶奶?好像不对,她看着没那么老。叫姐姐?也不对,那老公怎么办?叫妈妈?可是那是老公的妈呀……  思考未果,老公已经站定。  项维森握着包包的那只手没有松开,反而攥得更紧了一点,接着便很自然地开口介绍道:“妈,这是我男朋友,包包。”  包包的大脑“轰”地一声炸了。男朋友!项维森直接说了!比的天呐!包包脑子里那些“叫什么”的问题被炸得七零八落,一个都想不起来了。  确切的地说,他连自己姓什么都不记得了!  黎曼蓉也愣住了,诧异的目光先落在项维森脸上,又移到包包脸上,又移回来,嘴唇微微张着,却半天说不出一个字。她当然受过高等教育,也见过不少场面,可这个场面显然不在她的人生预案里。  不过惊讶只持续了几秒,很快她就用一个得体的笑容盖了过去,等走到两人跟前的时候,脸上已经不见什么异样的神色。  可包包不会掩饰,他还死机般的定在原地,整个人就是一团乱码,直到黎曼蓉朝他伸出一只手,才回过神来。  确切地说,回神也只回了一半,看到那只手的瞬间,他脑子又死机了片刻。要知道,从前黎曼蓉可从来没主动摸过他,眼下一个动作直接触发底层代码,包包彻底忘记人类社交里的礼节动作了!  还好项维森反应快,轻轻碰了碰他的手臂,小声提醒了一句,包包一哆嗦,这才华丽苏醒,两只手连忙一把攥住黎曼蓉的手,一脸殷勤地赔笑:“你好包包,我是妈妈!”  说完他自己先愣住了。  不对不对不对,反了!他的脸“轰”地一下烧起来,赶紧补救:“你好你好,我是包包妈妈!”  比的天呐!还不对!  “你好,我是——”  “好了包包,”项维森忍无可忍地打断他,声音里带着快要绷不住的无奈,“可以了。”  黎曼蓉把手收回来,目光不动声色地在两个人之间转了一个来回,什么也没说,只是转身朝屋里走,丢下一句:“进来吧,外面风大。”  二十分钟后,黎曼蓉已经换下了园艺服,穿一件宽松的米色针织衫,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端着一杯热茶,好整以暇地打量着对面那个坐得像小学生似的男孩。  “所以……”她抿了一口茶,慢慢开口,“你也叫包包?”  “我——”包包张了张嘴,刚要说“对,这是我以前的名字”,旁边的项维森已经先他一步答了:“对,他也叫包包。”  黎曼蓉明显一顿,目光在包包脸上停了两秒:“所以他姓包?”  “对。”项维森答得干脆利落。  他心里其实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以他对黎曼蓉的了解,就算他说了实话对方也不会信,别说黎曼蓉了,除了林佳奈那种思想特超前的,估计谁也没办法相信,这时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与其说是欺骗,不如说是节约彼此沟通时间。  黎曼蓉果然半信半疑,眉毛高高挑起,像是想追问什么,但最后还是把话咽了回去。她太了解自己这个儿子,项维森从小到大,不想说的事谁也问不出来,问急了就闭嘴,再问就起身走人。  算了,她端起茶又喝了一口,算是暂时把这件事搁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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