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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多福晓得,这是赵东升变相在送她布料呢。
这是攻心之计。
一来是套近乎,二来也希望她能在之后的合作中尽心尽力。
林多福坦然接受:“谢谢赵老板。”
“见外了,孟小夫人。”赵东升笑呵呵地擦着流不尽的汗,一边则指挥着孟大狗子帮三人的背篓也搬上马车。
“大狗子,再给我拿壶水来,对了,把后头的酸梅汤端过来,孟小夫人走的时候可以带上。”赵东升朝着忙碌的大狗子大声吩咐。
“好勒,东家。”大狗子赶紧忙完手上的活,去端来茶,谦卑地把茶递给赵东升,赵东升端起来喝了,见他迟迟不拿酸梅汤给林多福,伸腿就给了他一个屁股蹲,好巧不巧摔趴在孟鹤云脚前。
“你小子今天怎么回事,做事磨磨唧唧的。”赵东升的骂声就在他身后,想到刚才他在孟鹤云说的那些大话,孟大狗羞耻地头都不敢抬,只唯唯诺诺地爬起来,将手上的葫芦往孟鹤云手上塞。
“孟……请喝、请喝。”
孟大狗子见孟鹤云接了,连忙后退。
赵东升见他行事毛毛躁躁、慌慌张张的,一点眼色都没有,皱起眉头,心里狠狠给他记了一笔,越想越火大,他灌了一大口茶,拿着袖口死命扇风。
赵东升离着近,身上混着的汗味只往林多福鼻子里钻,林多福忍了又忍,还是忍不住,扭过头去,快走几步,到了孟鹤云后头,捂着嘴,连连作呕。
这是很不礼貌的动作,但林多福实在压不住了。
孟鹤云忙帮她拍背,拿起手上的酸梅汤,开了葫芦盖子,递到她嘴边:“喝口酸梅汤缓一缓。”
“嗯。”林多福吐了几口黄水,取过酸梅汤喝了好几口才压下来。
赵东升是个人精啊,他知道咋回事儿,忙不好意思地退后,让大狗子送人上马车,才悄然掀开车帘一角小声不好意思地道歉:“孟公子、孟小夫人见谅啊!我这人胖,这才初夏,我就觉得热得不行,今个儿下午又跑了好些地方,这满身汗臭味,熏着夫人了。”
林多福脸色苍白地摇摇头,想着明日有空就帮他做个手动手上风扇吧。
赵东升看林多福这番模样,也不好再多说,嘱咐孟大狗子好好送人到家后,就此辞别,向孟家村回程。
而一直注视这里一切的华夏茗,奇怪孟鹤云竟然在坊市摆摊给人写书信?!之前同窗十年,孟鹤云虽然家穷,但却自持身份,觉得在街头抛头露面,给人写家书赚钱,是有辱斯文之事。
他最多也就闲时抄书,赚些笔墨钱。
这让他更加怀疑,这孟鹤云要给媳妇偷偷保胎,却又不敢和家里说,手头太紧张,这才出来偷偷出来赚钱,想着刚才林多福呕吐,又听到赵东升大嗓门喊了“酸梅汤”。
他若有所思地走进墨香书斋,正是他和孟鹤云常来惠顾的书斋,因着两人家里都穷,所以都会来这家书斋找些抄书的活。
这家方掌柜,和他与孟鹤云都是老熟人了。
“方掌柜,向你打听个事。我同窗孟兄,今日怎么来问您借桌椅,还在外摆摊?他向来心高气傲,从不行这种抛头露面之事,我和他同窗十年,想着他若是有困难,我也好帮帮他。”
方掌柜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
他唏嘘:“孟公子,这是来接抄书的活儿的,提出用我店里笔墨纸砚抄书。只是提了个请求,希望能将桌椅搬到集市去。”
“其中有什么缘故?”华夏茗知道这个缘故就是他想要知道的关键。
“孟公子说,他家人有孕,却胎相不佳,需要许多钱买药,这才趁着陪家人赶集的功夫,想顺便借我这店里的桌椅一用。”方掌柜笑着说,“我这人就一个心软的毛病,你们这群学生就知道我心软,老是让我为难。哎,看孟公子这般请求,又是一番爱护家人的赤子之心,我自然是同意的,不过小事而已。”
家人有孕?!
他家只有一个老娘和两个没有成亲的兄弟。
最可能怀孕的也就是他的小妻子了。
“掌柜可知是谁有孕了?”华夏茗还想求证。
“这就不好问得太清楚了。”方掌柜摇头,也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反而是拿出孟鹤云手抄本《千字文》,夸起孟鹤云,“说起来,孟公子最近书法大有长进,不但抄书更快,一天就写了五本书,而且一本比一本写得更漂亮,字迹更工整、笔力更雄健,每一篇字都没有任何纰漏,浑然天成,极为赏心悦目。”
华夏茗接过,快速翻阅。
果然,虽然字迹中可以看出是孟鹤云所写,却又融入了不同以往的个人风格,而且每一本的进步速度非常快,从第一本到第五本,所写之字已经有了天地沟壑般的蜕变。
若非他看着他在摊位上奋笔疾书,还真以为是两个人所写的。
他心里莫名涌上恐慌,总觉得一直以来和他水平差不多的孟鹤云正在快速成长,以惊人的蜕变再远远甩开他!
不行!
他绝不能让他这样成长下去!
他要借着这件事,将他打落谷底,不得翻身。
一路上,孟大狗几次想问,他们是怎么认识的,但因为一声“大爷”生生憋住了。因为心里有气,马鞭被他甩得“啪啪”作响。
孟鹤云、林多福在摇来晃去的马车中,完美睡着。
孟三第一次坐马车,相当兴奋,精力充沛地时不时撩着马车帘子往外瞅,看腻了,又爬出车厢,硬在孟大狗旁边挤出个位置,想和孟大狗子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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