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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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谢一菲点点头。

“再有什么事记得给我打电话。”他站起身来,顿了顿又说,“这不是一句客套话。”

该说的都说完了,秦铮却没有立刻离开,像是还有什么未尽之言。

他修长的手指在桌面上有节奏地轻轻敲了敲,而当那动作停下来时,谢一菲却鬼使神差地抢在他开口前说了句“谢谢秦医生”,彻底结束了这场短暂的拉锯。

他垂眼看着她,似是牵动了一下嘴角,然后一言不发地回到了他的同伴当中。

谢一菲悄悄松了口气。可是想到刚才他可能要说的话,还有他看她时的神情,都让她感到不安。

一个人真能忘记曾经有过亲密关系的人吗?他是不是已经想起了什么?

年初离家时,她妈找了个老邻居们非常推崇的大师给她算姻缘,大师说她今年在感情上会有一个坎,如果过得去,未来人生就顺遂了,过不去的话大师没说要怎么化解,她妈没有追问,因为那是另外的价钱,她也不关心,因为她压根儿就不信。

但是眼下,忽然再想起这件事,她却没有当初那么坚定了。

看了眼不远处的男人,她怀疑这坎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悄然而至了。

火锅店离她住的地方不远,加上晚饭吃得有点饱,谢一菲打算走路回去。

今夜是个晴天,月亮很圆很亮,但照亮这座城市的不是今晚的月亮,而是这满城的灯火。

生活在北京这座城市的人好像都不太需要休息,晚上九点多了,路上依旧车水马龙,临街的店面热闹非凡,骑着电瓶车的外卖小哥还在为准时送达而忙碌奔波着。

她最初来到这里时,也曾被这些兢兢业业的人们打动过,可这么多年过去了,再看这些熟悉到令人麻木的景象,她第一次感受到这里的空气让人窒息。

正在这时,口袋里的手机振动了几下,她拿出来看,是王林的微信,给了她一个时间和地点,还附带了一个歌单,是她和新的乐队成员第一次演出要演奏的曲子。

还好,这里除了生计,还有一些不足以外人道的梦想和信仰,这也是大多数外地人坚持留在这里的原因吧。

纯白是一支原创乐队,作品覆盖了摇滚和流行音乐,乐队也很喜欢翻唱老歌,被他们翻唱最多的就是beyond的歌。

提到beyond,她就想起很多年以前,她还在南京读大学的时候,beyond的歌曾在他们那一批年轻人中风靡一时,ktv的点歌榜里也是常年位居前列。

她记得每周五从学校回家的必经之路上有一家卖架子鼓的乐器店,每次路过时,都能看到里面的人在陶醉地打鼓,如果有音乐,往往都是beyond的歌。那时候,黄家驹已经去世20年了,beyond也已经解散8年多了,但他们的音乐根深蒂固地影响着一代人。

那是她第一次接触架子鼓,却从此爱上了那种肆意、澎湃,仿佛能将灵魂放逐的音乐,也有了喜欢的乐队和喜欢的歌。

后来和秦铮在一起后,两人聊起对彼此的初印象,她才知道他第一次注意到她并非是他帮他们姐弟解围那次,而是那之前的一个下午。

那时候新学期还没开学,但他已经搬到了外婆家,准备在新的学校读高中的最后一年。有一天他闲着无聊,就坐在走廊的楼梯上抽烟,忽然就听到有女生在唱《真的爱你》。

他说他很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女生会不爱周杰伦爱beyond,接着就看到了她。

……

王林的酒吧有个很文艺的名字,叫“初涩”。就像王林说的,这里离谢一菲他们学校只有两站路。从此之后的每周五,她都将以鼓手的身份站上这里的舞台。

入夜之前的酒吧门前格外的冷清,与夜晚路过时看到的灯红酒绿人来人往完全是两个样。

推开厚重的玻璃门,隐约有电吉他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

她循着声音往里走,拐过一道墙就看到了舞台上的几个人。有人在调试设备,有人坐着闲聊。除了立麦前的主唱是女生,其他几人都是男生。

坐在台下的王林一眼看到她,连忙迎了过来,其他人见状也都跟着看了过来。

谢一菲起初有点紧张,但她很快看到了众人身后的那一套鼓。鼓身是纯白色的,在黑漆漆的酒吧中显得很扎眼,倒是和乐队的名字相得益彰。

那一瞬间,她内心所有的胆怯被一种隐秘的期待所取代。

王林热情帮她介绍了乐队的成员。

主唱叫巧巧,梳着齐耳短发,人有点瘦削,但却不失女人的媚态。吉他手小川和贝斯手山子年纪都不大,头发抓得酷酷的,一脸稚气,看着像没毕业的大学生。键盘手武岳,大家都叫他武哥。他年纪略长其他人一些,蓄着胡子,有种成熟男人的性感,而且据说也是乐队的大才子,乐队的很多歌都是他写的。

谢一菲一一和大家打过招呼,到了巧巧时,她看着谢一菲伸出的手只懒懒抬了下眼皮,然后转身走向话筒:“别耽误时间了,开练吧。”

谢一菲只得悻悻收回手。

合作的第一天,这似乎算不上一个好信号。好在转身时,她看到武哥对她抱歉一笑,这让她心里舒服了不少。

她拿出自己的鼓棒,简单试了一下手感,心也逐渐沉淀了下来。

她知道其他人一定都在留意着她,但她已经不那么在意了,她只在意从鼓棒下发出的声音,那是激昂的、清脆的,就和她此刻的心情一样。

她终于再一次站上了舞台,即便是很小很小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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