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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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太想进步了(第1页)

早上六点半,陈奇就爬起来了。

外面太吵,都忙忙碌碌的做饭准备上班,根本睡不着。

他摸过自己的尼龙袜子穿上,又把秋裤塞袜子里,这袜子是蓝色带格的,脚后跟那一块比较突出。结实好洗,颜色鲜艳,有弹性,但不吸汗,容易脚臭。

尤其冬天,把脚拿出来放炉子上烤,滋啦滋啦冒烟。

就这么一双尼龙袜子,要2-3块钱,一般人舍不得买。后世棉制品贵,合成纤维便宜,现在正好相反,棉制品便宜,合成纤维的贵。

像大名鼎鼎的“的确良”,其实就是涤纶。

那现在穷苦人穿什么袜子呢?穿布袜,没弹性,容易滑,所以有两根系带,可以绑在小腿上,跟古代人似的。和尚、道士也穿这种布袜。

等过些年,纺织业发展了,尼龙袜子家家户户都有,70、80、90人应该都穿过。当时有句顺口溜:吊腿裤子小白鞋,尼龙袜子露半截,那是相当哇塞了……

“你在家待着,别惹事!”

“有事就去书店找我!”

吃了早饭,父母上班,于秀丽像叮嘱小孩子似的叮嘱他,父母眼里的娃永远长不大,20岁了还被告诉别给生人开门,30岁了还会给你买好吃的……

陈奇继续当留守儿童。

但他很忙的,关好门,把床铺下的稿纸翻出来,坐在桌前接着写,时而对照《地理图册》上的内容。

上辈子在传媒公司打工,后来创业,长的短的写过很多东西,笔杆子不弱,而他现在故意写的弱一点,因为他想白嫖!

这年头的文化人非常吃香,待遇优渥。

不管小说还是剧本,如果杂志社或者电影厂觉得有潜力,就会邀请作者过去改稿,路费报销,承包食宿,每天还有生活补贴。

比如余华,他当时还是个懵懂的牙科医生,投稿给《京城文学》。

编辑给他打了个长途电话,说你写的不错,但结尾不太光明,能不能改得光明一点?余华表示:“只要你给我发表,我从头到尾都给你光明啊!”

这货屁颠屁颠的就去了,在杂志社的招待所蹭吃蹭喝,每天还有两块钱补贴,整整住了一个月,回家的时候不仅没缺钱,兜里还多了好几十块。

但在陈奇看来,一个月太少了!

他白嫖都是按年算的!

按年算,杂志社困难点,电影厂就没问题了,那帮编剧常年以电影厂为家,都是白嫖怪。所以陈奇写的不是小说,是个文学剧本。

写剧本的稿酬多,比小说多的多——除非是那种长篇小说。

“我不想住胡同!”

“我要住招待所!”

他埋头为了不倒尿盆而努力,写着写着,黄占英的声音又从外面传来,还带了点哭腔:“陈奇你在么?”

“在呢在呢!”

“哟,这是怎么了?”

他开门一瞧,这姑娘面带泪痕,神情郁郁,连忙让进屋,问:“发生什么事了?”

“昨天王大妈也来我们家了,说卖茶水的事,我爸妈竟然答应了!”

“为什么答应啊?”

“他俩在同一个单位,只有一个接班名额,早就决定给我弟了。我弟中学刚毕业,没考上学,也在家待业呢……呜呜,我不想去卖茶水……”

黄占英抹着眼睛,也不知为了卖茶水哭,还是为了爹妈偏心哭。

陈奇的共情能力比较弱,无法感同身受,但他该正经的时候从不流氓,该流氓的时候从不正经,道:“这么说你要去卖茶水了?”

“嗯!”

“太好了,我也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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