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农门春记》作者:米饭饭呀
简介
村里说,老李家三房是个绝户头,仨闺女都没个带把的。
老可怜哟。
可谁又知道。
数年后。
他家大闺女开作坊,二闺女识医术,三闺女更是金榜题名!
所有人都震惊了!
简直惊掉了每个人的眼珠子,这个个都是金凤凰呀!
第1章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阳春三月。
绵密的细雨淋湿山林,到处都是雾蒙蒙的白茫茫一片。
即便如此。
也仍然抵挡不住村中长舌妇们尽情地吐着沫子八卦着。
村中最大的梧桐树下,凉亭里边坐满了农闲的妇人们,争论着谁家的媳妇儿最听话,谁家的小子最有出息。
老妇人麻利地剥着豆子,满是岁月痕迹的脸上挂着洋洋得意,扬声道:“要论谁家小子最有出息,那就属老赵家的大儿!人长的俊不说,瞧那身板子!身高手长,力气大,干活没得说,还在县里的武学院上学哩!”
其他妇人听到这话却不依,纷纷争论道:“赵家大儿是好,可他家室不好,一个老寡母拖着一身病,苟延残喘的,他再能耐,往后药钱也得贴许久!可你们再瞧他隔壁家的李家,他家大孙可不输他哩,容貌俊俏不说,知书达礼,一身书卷气,可比赵家大儿瞧着文雅气派多了!”
况且。
后头还有嗷嗷待哺的姊妹好几个,这压力可不清减的。
因此。
这话引起众人们强烈附和,“就是就是,李家香火兴旺,家中又和睦,真真是没话说,差就差在他们三房无子,也不晓得会不会传染,改明儿李家人要是再出一位生不出儿子的,那事儿可就大了,可这东西应是不传染吧?”
这话实属不正经,惹得大家轰然大笑,乐得东倒西歪。
“这事儿要是能传染,那李家怕是都得绝后了去呢!”
“就是就是,这哪怕闺女能招婿,可仨女婿也不抵一个儿子强!”
“怕是李家老三那活儿不成,要不怎的连生仨闺女?”说这话都妇人一顿挤眉弄眼,推搡着隔壁的妇人。
众人又是一阵嘎嘎笑,仿若一群鸭子聒噪音大嘎嘎作响。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
李福欢只觉得她们吵闹,有这时间,多去地里干点活儿多好?
她们还在这儿八卦时,她已经采了一箩筐的山货下山了。
春日菌菇值钱,卖去县里,一斤能得三文钱,还是湿的,量重,她这一早上就能采到十一斤,能赚三十三文。
李福欢心里惦记着这笔银钱,心里还是挺美滋滋的。
瞧见李家老三的大闺女从山路下来,今年十一岁的姑娘已经亭亭玉立了,模样真是没得说,漂亮的丹凤眼上扬,唇红齿白,肤色是整天往外跑也晒不黑似的白皙。
身上带补丁的衣物已经有些破旧,更被雨水打湿不少。
头上戴着顶旧草帽,明明毛毛糙糙的破烂东西,偏偏小姑娘生的标志,硬生生将这寻常的破草帽都衬得好看了。
众人们眼睛再一转,就停留在她背着的大箩筐里头去。
有货!
“大妞你这是打山上下来?几时去的?我早晨天不亮呢,就到这儿哩,怎的没瞧见你上山啊?又采到啥好货了?”
天不亮就过来这边守着聊八卦,这些人也是有够闲的。
李福欢心里暗自吐槽,面上却是笑眯眯地含蓄道:“没有没有,就几块菌子,也不值几个钱,婶婶们聊,我先回了。”她说着就脚底抹油,一溜烟地溜了。
生怕她们围上来翻她的大背篓,总之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眨眼之间就没了身影,惹得妇人们直叫唤道:“诶!诶!你这孩子,让婶子瞧一眼怎么了,生怕我抢你似的!”
大家伙也是看个乐呵。
也在这时忽而感慨起来,“这李家老三的大闺女也没得说,勤快的,每天天不亮的就去山上,这山上黑乎乎的,咱们这些大人都没几个敢去的,她胆子倒是大。”
也有人说道:“再好的姑娘又如何?那也不能当儿子使!”
凤凰村位于大夏国的中部地区,归属通州的西县管辖,除去人多的西县,四通八达的通州还有一个比较繁华的县区,为东县,那边人少地贵,真真是寸土寸金。
而这些最为常识的地理知识,却在这些农妇们脑中压根没个概念,对于她们来说,就连县里都是很少去的。
李福欢并不想自己像她们一样,她穿到这个世界已经十一年,是胎穿,哪怕再想牢牢记住,可从最开始的混沌状态,再到她慢慢恢复自己的意识,还是丢失部分记忆。
但她仍然记得从前的日子的科技有多么发达,知道自己是个出了社会打拼多年的苦命打工仔,最主要的是学识大部分已经归还学校,每日除了摸鱼摆烂她毫无长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