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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小贺你想好给孩子起什么名字了吗?”一旁的韩正国开口问道。 本以为这个外孙女婿不会有回答,不想他却点了点头,“我早想好了。” 贺长征看向范晓曦,问道:“老大叫贺琛,老二叫贺珏可以吗?” 范晓曦闻言一愣,不由看向贺思明他们仨,小声问道:“不跟思明他们起一样的字辈吗?”她以为两个孩子都会叫贺思什么。 贺长征看向贺思明和贺思清,那两人也正看过来,贺思明嘴角抿得紧紧的,表情倔强又愤怒。 贺长征却道:“当初我给他们起的名字是贺明、贺清和贺瑶,思这个字辈不是随着贺家的,是随着他们舅舅家的孩子的。只是那时候我鞭长莫及,报户口又都是他们母亲去报的,她不经过我的同意,就给孩子名字里添加了一个思字。” 当初为了这事,他跟前妻吵过不止一次,他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旁人的附庸,前妻每次唯唯诺诺答应,但等下一个孩子生下来,她照样给他们名字里面添加一个思字。 闻言,范晓曦有些意外,不过这样的话,那孩子名字里确实没必要有这个思字。 贺思清不是很明白爸爸的话,表情有着几分迷糊,倒是贺思明……他抠了抠自己的指甲,其实他原来也不喜欢自己的名字的。 理由便是这个思是舅舅家表哥名字里的思。 贺思明自小便早熟,所以他知道,自己爸爸是军人,是连长,是上过战场的英雄,他跟弟弟妹妹都是英雄的孩子。而舅舅不过是一个乡下的农民,而且他当农民也当不好,上工总是偷懒,要不是拿了爸爸给妈妈的彩礼,他都娶不上媳妇。 在他眼里,自己的名字跟了舅舅家孩子的字辈,根本就是对自己的侮辱。 看清 以前贺思明总想着以后要把名字改了,要把那个思去掉。他都想好了,到时候不管妈妈怎么哭闹他都不听。 但是妈妈死了。 他对于这个名字的想法就变了。 贺思明还是不喜欢这个名字,但是……妈妈把好多东西都搬到了外婆家,便是她的衣服,她用过的镜子,穿过的鞋子,用剩下的肥皂,也在她死后被舅舅一家跑来搜刮走了。 妈妈留给他们的,似乎也只有这个他不喜欢的字辈了。 “爸爸。”贺思明突然开口道:“爸爸你给弟弟妹妹把名字改了吧,就叫贺清和贺瑶。” 贺长征其实早就有这个想法,对于前岳家,他可以说是深恶痛绝,自然不愿意自己的孩子跟着那边的字辈。 只是前妻死了,他之前想着再等等,等孩子们不怎么记得生母了再提这事。 却不想,大儿子居然主动提了!? 只是…… 他看向贺思明道:“你不改?”他是知道他不喜欢这个名字的。 以前他回去的时候小家伙跟他抱怨过要把名字改了,只是他那会每次探亲假都不长,回来又总有一堆事情要处理,根本没时间去给孩子改名字,所以事情便一直不了了之。 “我不改。”贺思明垂眸道:“这是妈妈唯一留给我的东西。” 他的妈妈不是一个好妈妈,她也不是很爱他们,但到底,是她把他们生下来的。 “弟弟妹妹不记得妈妈,名字改了没关系,但我的不改。”贺思明道:“总要有一个记得她的孩子。” 贺长征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 大儿子说出来的话,根本不像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该说出来的。 他一直以为,这个儿子对生母是抱有怨恨的,事实也确实如此。可是那样一个有着许许多多缺点,对孩子也不是很上心的母亲,这个孩子却在她死后选择了原谅和释怀。 这样的事,连成年人也不一定能做到,更何况是一个孩子了。 “……好。”最终,他也只说出了这一个字。 范晓曦将他们父子的对话听在耳里,她对贺思明这个继子有些刮目相看。 以前只觉得这孩子早熟心思重,总是喜欢把人往坏处想,过于自我,并且性格中的攻击性有些过于突出了,却没想到他也有柔软的时候。 不过这样的孩子…… 范晓曦心想,他们或许可以和平相处,但想要亲如母子,却是很难很难的。 ——她不知道的是,上辈子因为她掏心掏肺对三个孩子好,好得让贺思明根本没办法拒绝,也拒绝不了,最后他们却做到了亲如母子。只是贺思明内心依旧有一个角落是留给生母的,他觉得自己背叛了生母,但因为自己年幼时的自私让继母没能拥有自己的孩子,怀抱愧疚的他根本无法对继母冷漠,看到弟弟妹妹将继母当成亲生母亲一般亲近和敬重又心里别扭,以至于他无形中便做了干涉,以至于范晓曦跟三个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始终都处于看似亲近又疏离,看似疏离,又似乎感情深厚的诡异状态。 不过这辈子,已经有自己孩子,也看清了贺思明内心的范晓曦却是再没有了将对方当成自己儿子教养的想法。 在现在的她看来,双方能客客气气的就很不错了。 反倒是贺思清……不对,准确地说是贺清和贺瑶这两个孩子……范晓曦觉得还是可以跟他们培养一下感情的。 不是她感情泛滥非要去给人当妈,但她本就是当后妈的,能够跟继子女培养出感情的话当然是好的。不单单对自己的名声有益处,也对两个儿子有好处。 她当不了恶毒的后妈,也没想过干涉两个孩子跟哥哥姐姐的相处。他们到底是血脉相连的亲兄弟亲姐弟,关系好了只会利大于弊,她没必要去进行干涉。 “那等会我们就去把户口给办了,街道办已经催了好几次了。”范晓曦道。 汪雪莺交代道:“你等会出去的时候别忘了戴个帽子系条围巾,如今还有风的。” 范晓曦皱眉,“这都什么天气了?都快夏天了我戴什么帽子围巾?再说我都出月子了,我坐的是双月子啊。” “你听我的就是了。”在这一点上汪雪莺是一点也不开明的,“当初你舅妈就跟你现在一样要强不听我的,如今被风一吹脑袋就疼,后悔也来不及了。” “真的假的?”范晓曦不知道这事。 “当然是真的了。”汪雪莺道:“风不大还没事,一到大风天,她出去哪次不是全副武装?” “好吧好吧,我听你的总成了吧。”范晓曦忍不住嘟囔道。 她转头看贺思明和贺清道:“你们要跟着一起去吗?” 贺长征皱眉,范晓曦解释道:“他们也待不了几天就要回去,趁着这个机会给他们买点穿的用的。再说来一趟,哪能整日待家里不出去的?” 范晓曦也不是完全没有心机,她知道如今是兰嫂子照顾着俩孩子。要知道她还没走之前跟兰嫂子最为交好,到时候这些东西带回去,穿了用了,旁人说她坏话的时候,兰嫂子肯定会帮她说话的。 贺思明和贺清的眼睛都亮了。 他们早前住在乡下,后来来了部队,范晓曦一个人带他们三个孩子,除了在部队驻地,去其他地方是不敢一下子带三个孩子的,生怕会走散了或者遇到人贩子,她要么一个人去,要么就只带最小的贺瑶,他们俩是没机会的。 所以真说起来,他们其实没真正见识过城里是什么样子的。 贺长征叹了口气道:“那就去吧。”他本来想说自己手头的钱不多,妻子怀孕生产,他的钱除了交给兰嫂子的生活费以及买些有营养的补品寄过来,剩下的几乎是一分不留都寄了过来。 这次过来之前他刚领取了一个月的工资,手头倒是宽裕的,但是这钱他是打算给晓曦和孩子添置些东西的。 只是到底顾及到两个儿子的想法,他没把这话说出来。 凉鞋 贺思明和贺思清身上穿的衣服都是去年范晓曦给他们置办的,所以并不差。不过那会她手头拮据,所以买的衣服质量挺一般的,且都是一替一换两身,没有多的。当时完全是秉承着能省就省的原则,几乎没有哪一样是可有可无的。 如今一年过去,男孩子本就调皮,补丁是难免的,兰嫂子手艺不错,给他们补的补丁都很平整,但就是谈不上什么审美,属于只要不破就行的心态。 一行四人先去把双胞胎的户口给上了——不比后世,这会上户口快得很,从进去到出来都不到十分钟。然后范晓曦带着一行人直奔百货商店。 虽然天气还没有真正热起来,但百货商店已经开始卖凉鞋了,就是那种带透明的塑料凉鞋,颜色往往是那种让人眼前一黑的死亡色彩——透明的浅绿、黄、红,一看就很廉价的感觉。男孩的凉鞋还好,黑色、军绿色、深蓝色、棕色,都是一些比较朴实耐脏的风格。 这种在后世人看来又廉价又不美观的凉鞋,却深受这个年代的孩子的喜爱。 这不,贺思明和贺清都盯着玻璃货柜里的凉鞋眼睛都不眨一下。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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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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