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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风帆的帆船确实是好用的,毕竟他们的度也比之前快了一倍左右,就成功的乘着风回到了北境,然后接下来回到北境之后罗伯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动员。
但是这一次他们不打算仓促出兵,而是打着为北境公爵复仇的名号南下,艾伯特所在的曼德勒家由于是姻亲,同时这件事情艾伯特也有基本全程的参与,所以说没有任何意外的就全票通过了参战。艾伯特的父亲威尔森率领着白港的铁骑部队正在前往临冬城的路上。
艾伯特回家之后也迅召集了自己的谍报机构以及亲卫军团,这支军团前文有讲到过,目前的规模大概在1ooo人左右,这也是艾伯特所能武装的全部军队了,因为装备的问题,所以说这支军队贵精不贵多,白港的人口武装军队绰绰有余,同时,艾伯特还将自己的商业贸易包括糖和弩炮,赚的钱基本全都砸在了这支军队上,因此,这支军队哪怕是相比南方的一流军队例如泰温的部队也毫不逊色。
艾伯特直接控制着有自己麾下的三支白港的谍部队,包括白港之眼,现在已经划入了艾伯特的管辖,舰队中有六条船组成的三桅帆船舰队,总计兵力7oo余人,再加上自己的亲卫部队1ooo多人,以及全城的弩炮部队,共计5oo人。
然后接下来就是自家老爷子率领的海神卫队,共有步骑总计2ooo多人,是整个白港最为强大的一股战斗力。
但是这一次,应征老难于自己并未出征,而是将舰队的指挥权交给了文曼尔,但是艾伯特的六艘战舰则是单独作为他的部队指挥,同时,新下水的战舰编撰出了一支特殊的预备舰队,这支舰队在训练不久之后也会投入到艾伯特的指挥下加入战争。然后威尔森就跟自己的儿子领着自家攒出来的接近4ooo人的军队浩浩荡荡的开向临冬城。
这支部队基本都是半职业化的作战军队,至于那些征召兵要留下来守卫白港城,毕竟白港城跟其他的城市不一样,它是一个濒临海港的城市,这也就意味着它非常容易受到来自海上的突进攻击,现在还分不清楚史坦尼斯到底是不是自家人,因此暂时情况下跟史坦尼斯联盟是有必要的,但不知道对方会同意的情况下,还是先保证北境南大门的安全最重要。
要赶路是赶整整15天的路,因为这次没有坐船,所以说到达的度肯定要相对较慢,战舰可以负责运送军队的补给品,毕竟在整个北境以及河间地的绝大多数地区,艾伯特的船都可以开过去,这就意味着他们可以获得非常充足的补给,而且在海战实力上,艾伯特的白港舰队也是丝毫不怂史坦尼斯的皇家舰队,他们唯一要忌惮的只有铁舰队和蜻蜓岛舰队。
而在战场上还有其他的任务要做艾伯特家里带过来的18oo名重甲骑,基本上算得上是整个北境过25%的骑兵力量了,除了这些骑兵以外,就是临冬城自己的骑兵,接近2ooo人以及卡霍城的骑兵和恐怖堡的骑兵,两者都接近15oo人,剩余的那些诸侯骑兵的数量就相对而言不是那么多了。
赶了15天的路之后,艾伯特他们由于过半是骑兵,而剩下的白岗近卫基本上也都有着自己的交通工具,相对其他诸侯而言,他们是比较早到的,当他们到的时候,甚至临冬城自己的军队都尚未能集结完全。
萝卜几乎是竭尽全力的投入,这场战争他不仅召集了林东城平时驻扎在外的士兵,使得城内的士兵数量达到了5ooo多人,同时还开始征召自己领地内的自由民作战。
不同于之前,这一次,史塔克家族的底气可并不只有自己的军队和拥有着出色战斗能力的罗伯,卡霍城也得到了一个女婿的安排,卡霍城城主的小女儿将会有幸跟史塔克家族的瑞肯大帝结亲,所以说这一次罗伯可以获得另外两个家族竭尽全力的援助。
虽然说海神大队未能被派出来,但是能够拿出自家重骑兵的全部底蕴,也可以看出这一次曼德勒家族是有多上心了。同时,为了这次战争,曼德勒几乎是老少三代全员出动,威曼曼德勒正在负责坐镇后方全力调派粮草,艾伯特跟威尔森则是直接参加了这次战争。
除此之外,卡史塔克家族也是竭尽全力的投入这场战争,自家的45oo名常备军被他们全部都拉了出来。
得益于这次整个北境的一线家族有一半以上都是全力以赴的投入,虽然说尚未集结完全,但是此地已经集结了过一万七八千人,客观估计应该比原着中所讲的军队还要更多一些,毕竟深林堡和恐怖堡的军队尚未到达,高山氏族的军队也未到达,壁炉城的军队已经到达,他们整整携带了4ooo名士兵。
应该说整个北境的投入力道比之前还要更大,同时,艾伯特也在开始铺设着自己的后手,就是淹神的宠儿,铁群岛的人。
北境的军队尚在集结,暂时不太会出兵,但是作为南方诸国之一的西境却已经无法忍受,老狮子几乎是当时就收到了线报,史坦尼斯一旦攻破君临城的话,那么自家的儿女肯定会遭到清算,更别提自家一共三个孩子,两个在君临,还有一个在敌人的手上。
这一次,史坦尼斯可不需要花太长的时间来集结兵力,因为他们的兵力一早就集结完成了,在艾伯特从南方君临出到龙石岛的过程之中,史坦尼斯几乎是当时就开始召集兵力,因此比预想的要快了好几天就将兵力集结完毕。
而此时的鹿三哥还在自家城堡等待着有人愿者上钩。
因此,征服298年一月,史坦尼斯的大军已经集结在了君临城下。
多个风帆的帆船确实是好用的,毕竟他们的度也比之前快了一倍左右,就成功的乘着风回到了北境,然后接下来回到北境之后罗伯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动员。
但是这一次他们不打算仓促出兵,而是打着为北境公爵复仇的名号南下,艾伯特所在的曼德勒家由于是姻亲,同时这件事情艾伯特也有基本全程的参与,所以说没有任何意外的就全票通过了参战。艾伯特的父亲威尔森率领着白港的铁骑部队正在前往临冬城的路上。
艾伯特回家之后也迅召集了自己的谍报机构以及亲卫军团,这支军团前文有讲到过,目前的规模大概在1ooo人左右,这也是艾伯特所能武装的全部军队了,因为装备的问题,所以说这支军队贵精不贵多,白港的人口武装军队绰绰有余,同时,艾伯特还将自己的商业贸易包括糖和弩炮,赚的钱基本全都砸在了这支军队上,因此,这支军队哪怕是相比南方的一流军队例如泰温的部队也毫不逊色。
艾伯特直接控制着有自己麾下的三支白港的谍部队,包括白港之眼,现在已经划入了艾伯特的管辖,舰队中有六条船组成的三桅帆船舰队,总计兵力7oo余人,再加上自己的亲卫部队1ooo多人,以及全城的弩炮部队,共计5oo人。
然后接下来就是自家老爷子率领的海神卫队,共有步骑总计2ooo多人,是整个白港最为强大的一股战斗力。
但是这一次,应征老难于自己并未出征,而是将舰队的指挥权交给了文曼尔,但是艾伯特的六艘战舰则是单独作为他的部队指挥,同时,新下水的战舰编撰出了一支特殊的预备舰队,这支舰队在训练不久之后也会投入到艾伯特的指挥下加入战争。然后威尔森就跟自己的儿子领着自家攒出来的接近4ooo人的军队浩浩荡荡的开向临冬城。
这支部队基本都是半职业化的作战军队,至于那些征召兵要留下来守卫白港城,毕竟白港城跟其他的城市不一样,它是一个濒临海港的城市,这也就意味着它非常容易受到来自海上的突进攻击,现在还分不清楚史坦尼斯到底是不是自家人,因此暂时情况下跟史坦尼斯联盟是有必要的,但不知道对方会同意的情况下,还是先保证北境南大门的安全最重要。
要赶路是赶整整15天的路,因为这次没有坐船,所以说到达的度肯定要相对较慢,战舰可以负责运送军队的补给品,毕竟在整个北境以及河间地的绝大多数地区,艾伯特的船都可以开过去,这就意味着他们可以获得非常充足的补给,而且在海战实力上,艾伯特的白港舰队也是丝毫不怂史坦尼斯的皇家舰队,他们唯一要忌惮的只有铁舰队和蜻蜓岛舰队。
而在战场上还有其他的任务要做艾伯特家里带过来的18oo名重甲骑,基本上算得上是整个北境过25%的骑兵力量了,除了这些骑兵以外,就是临冬城自己的骑兵,接近2ooo人以及卡霍城的骑兵和恐怖堡的骑兵,两者都接近15oo人,剩余的那些诸侯骑兵的数量就相对而言不是那么多了。
赶了15天的路之后,艾伯特他们由于过半是骑兵,而剩下的白岗近卫基本上也都有着自己的交通工具,相对其他诸侯而言,他们是比较早到的,当他们到的时候,甚至临冬城自己的军队都尚未能集结完全。
萝卜几乎是竭尽全力的投入,这场战争他不仅召集了林东城平时驻扎在外的士兵,使得城内的士兵数量达到了5ooo多人,同时还开始征召自己领地内的自由民作战。
不同于之前,这一次,史塔克家族的底气可并不只有自己的军队和拥有着出色战斗能力的罗伯,卡霍城也得到了一个女婿的安排,卡霍城城主的小女儿将会有幸跟史塔克家族的瑞肯大帝结亲,所以说这一次罗伯可以获得另外两个家族竭尽全力的援助。
虽然说海神大队未能被派出来,但是能够拿出自家重骑兵的全部底蕴,也可以看出这一次曼德勒家族是有多上心了。同时,为了这次战争,曼德勒几乎是老少三代全员出动,威曼曼德勒正在负责坐镇后方全力调派粮草,艾伯特跟威尔森则是直接参加了这次战争。
除此之外,卡史塔克家族也是竭尽全力的投入这场战争,自家的45oo名常备军被他们全部都拉了出来。
得益于这次整个北境的一线家族有一半以上都是全力以赴的投入,虽然说尚未集结完全,但是此地已经集结了过一万七八千人,客观估计应该比原着中所讲的军队还要更多一些,毕竟深林堡和恐怖堡的军队尚未到达,高山氏族的军队也未到达,壁炉城的军队已经到达,他们整整携带了4ooo名士兵。
应该说整个北境的投入力道比之前还要更大,同时,艾伯特也在开始铺设着自己的后手,就是淹神的宠儿,铁群岛的人。
北境的军队尚在集结,暂时不太会出兵,但是作为南方诸国之一的西境却已经无法忍受,老狮子几乎是当时就收到了线报,史坦尼斯一旦攻破君临城的话,那么自家的儿女肯定会遭到清算,更别提自家一共三个孩子,两个在君临,还有一个在敌人的手上。
这一次,史坦尼斯可不需要花太长的时间来集结兵力,因为他们的兵力一早就集结完成了,在艾伯特从南方君临出到龙石岛的过程之中,史坦尼斯几乎是当时就开始召集兵力,因此比预想的要快了好几天就将兵力集结完毕。
而此时的鹿三哥还在自家城堡等待着有人愿者上钩。
因此,征服298年一月,史坦尼斯的大军已经集结在了君临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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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刚才对了,时间!这是一个普通的周六下午,天倒是还亮堂得很。在因拉上窗帘而光线昏暗的一个房间内,身为高中生的我似乎刚悠然转醒。我这状态自然不是因为卷过头了,而是面前桌子上那一只奇怪的蜡烛的功效。过了八分钟多一点。算上清醒所需时间,书上说的‘失神者,半刻钟或有之’就是对的。那,这玩意真有用?说是书,其实是几张纸。某一个周末,手机被没收的我忙里偷闲,从旧书堆中抽出了几本之前尚未看过的善本旧籍。正当我百无聊赖地翻阅时,手上突然传来一种异样的翻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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