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过于热情的女子非他所喜,女子就该端庄、清冷、高高在上,如仙女一般。随着李硯心跳越来越快,孟九思却平静得过分,目光明利中又含些怜。片刻后,她开口:“看相,看的是神态、意气、姿态、动作等无形之气,查知心性、气度、格局、禀赋,从而推演运势的顺逆、薄厚。”李硯用心听着,手指不自然地抠起桌边。昨夜那场大火分明要销毁一切罪恶,连带章益阳被迫烧死在千山。父亲来不及跟他解释,只交待他听从相府胡总管安排。好在围观的兵卒皆是李家军的人,不会多嘴。至于那位白袍女子跟陈均绎,胡总管听闻后居然不意外……思虑半晌,李硯纠结不已。安书逸埋头吃喝,根本没有察觉两人之间的眉眼交锋,吃着吃着觉得太安静太无聊,想起吃花酒时响彻周遭的吹拉弹唱,娇滴滴的温香软玉,轻松放纵的逗趣气氛……“咣!”酒杯狠狠敲在桌上,安书逸对着李硯吐槽起家规来:“动不动就关我禁闭!当我是犯人吗?关进竹楼还不让我穿鞋……”他又不敢太大声,担心被守在门口的小厮听到告状。憋屈死了!李硯陪他喝下几杯,涉及相府他不能闲谈,转移话题聊了聊这些年的经历。孟九思听李硯说起边关,辽阔苍茫,策马奔腾,有些心生向往。可再听闻异族人频繁滋扰大魏百姓,杀人放火,对待被俘虏的百姓像牲口一样做苦力,有的还虏来残忍作陪祭……她又眉头紧锁,跟着咬牙切齿。这北边儿和南边儿的统治者都不是仁君啊!“哈哈哈哈哈……”安书逸发出一阵不合时宜的笑,满脸涨红,含糊道:“默然…你回京太幸运了…苦兮兮的边关可别再回去…我带你喝花酒、看花魁…不似人间…”李硯咬紧牙齿,重重地“哼”了一声,想要说什么临时忍住了,抓起桌上的半杯酒一饮而尽。儿时的伙伴在京城养尊处优地成长,仅仅被禁足几日便哭天喊受不了,公子哥儿没有经历苦难,根本不会体会百姓的疾苦。何不食肉糜!他坚信,倘若扎根多年的李家军撤离边关,换上朝廷中任何一位将领都不会比李家做得更好。外界只会讽刺李家的上位途径,却故意无视李家驻守边关多年的功绩。他的将军之位,是一刀一枪打出来的!不是公子哥儿背靠家族的蒙荫!窗外起风了,三人相对无言,各自抿杯想着心事。门外的小厮敲门进来提醒安书逸,到时辰该回府了,安书逸感到羞愤难当,拾起酒杯到处乱砸,趁醉踢了小厮好几脚,场面一发不可收拾。四位小厮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连扶带抬,将喝得烂醉的二世祖带离了长生楼。孟九思通开窗户,窗沿下的花草散发着幽幽清香,她又坐下来接着李硯的话,问了几句边关的现状。李硯沉默片刻,缓缓道来。异族人靠天吃饭,所处之地气候寒冷,不适合耕作,到了冬天,隔三差五入侵大魏。因为两国暂时交好,所以没有大规模烧杀抢掠,每次抢完就跑,百姓苦不堪言。若只是抢粮食,百姓的反应还不至于这么大,异族人天生残忍,施行杀光烧光的政策,面对的都是手无寸铁的农民妇孺。“李家军毕生夙愿,定要把异族人驱逐千里之外,不让他们踏入大魏一步。”李硯说这话的时候,眼眶微湿,嘴角紧抿。孟九思主动倒满一杯酒,敬他:“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李硯目光闪动,与之碰杯。一饮而尽后,孟九思放下酒杯,变了脸色:“小将军志向远大,可眼下神色带愧,想必昨夜那场大火并非你本意。你心中不认同,但你懦弱,愚孝,不肯阻止,甚至不发一言。”李硯惊怔,注视孟九思。“你正逢困境,卦属中孚,不贰为忠,得信为孚。由变生异,求得而失,中心离散,根本动摇……”李硯又惊又愧。千山大火,掩埋无数生灵,何况,烧山观内还有……人。他见过那些少女,看上去比他年龄还小,又是谁家的女儿?无声无息全部葬身火海,仿佛从未存在于世。他立志守卫国土,保护百姓,可那些少女们就是百姓啊,他为何没有生出勇气拦下,为何没冲去救人?放火的命令是父亲下的,他从来不会忤逆父亲。李硯愕然失神:“她们那样活着……生不如死,不如不活。”“你凭什么决定她们要生要死!”孟九思盯着他,似要扒开他难言的伪装:“不自愿的,叫谋杀,叫灭口。”他们彼此心知肚明,烧山观继续查下去,那些罪恶会向上攀爬,拽着皇帝对外打造的英明形象,影响史书最终的书写。安相是帮皇帝善后,李家是安相手中好用的刀。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