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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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第1页)

面前的女孩和她年纪差不多,有一双干惯体力活的手,小麦色皮肤,大眼睛黑白分明,她说自己叫莉莉丝。

第一次见面她就紧紧抱住她,「奥斯伯格不是个好父亲,您以後有我们这些朋友了,不要再为他伤心。」

果然,她和爸爸当众决裂的片段流传甚广,让叛军对她——前任首领忒弥斯留下来的,可怜的小女儿心生怜悯。

此时山脚下载歌载舞,小山坡上凉风习习,伊芙琳心虚地喝一口饮料。

「爸爸身边汇集了整个帝国的智囊团,为什麽你觉得幕後黑手是兰登?」

「是knight说的,」莉莉丝骄傲地说,「knight神机妙算,加入叛军只有五年,谋划了多次暗杀行动从未失手,现在已经是叛军内部最富盛名的长老了。他说,我们真正对手不是奥斯伯格,而是兰登。」

她又说了自从忒弥斯死後,叛军怎样分散成数十个小帮派,偶尔团结行动,更多的时候相互掣肘。这也让奥斯伯格在很多年里放下戒心,直到knight的出现,叛军风头愈盛,有结党连群的趋势。

「Knight.」伊芙琳默念这个名字。

莉莉丝把手搭在伊芙琳的手背上,「Knight还说,我们一定要好好招待大人。」

不知从哪儿钻出个人,「噗通」趴在伊芙琳面前,扶着她的鞋面哭道:「忒弥斯大人,您总算是回来了,这麽多年,属下一直相信你没有死!当年您把我监狱里救出来,我就决定这一生都要效忠您……」他颤巍巍的手举着一块黑乎乎的东西。

竟然是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莉莉丝喊道:「奥兰多,你在哪儿,快把卡西叔叔拉走。」

「他是谁?」伊芙琳目光追随老人的身影。

他的脚步踉踉跄跄,幸好有奥兰多扶着,他哭着交给奥兰多什麽东西。

「只是个疯老头子——他年轻的时候,在奥斯伯格的直隶军队里做小兵,奥斯伯格下了血洗地下城的指令,大半的将士抗令不从,卡西叔叔和战友们都被投入监狱,即将杀头。是忒弥斯大人带人劫了监狱,并把他们招揽进叛军。自从大人被捕,他就疯了。」

奥兰多之後给伊芙琳看一个硬邦邦的馒头,「就是这个,当年地下城都穷疯了,人们几乎易子而食,如果不是走到绝路,谁想要做刀尖舔血的悍匪。当时卡西叔叔的妈妈病了,忒弥斯大人二话不说送来一筐馒头,卡西叔叔一直留着这半个馒头,说要永远记得大人的恩情。」

……

今天伊芙琳也挨了打,在爸爸的指示下,她必须在教养所内扮演一个被欺负的小可怜。

疼痛不算什麽,就是穿着单薄的衣服,在露天的地方劳作,有点儿冷。

但她不能动,有无数个摄像头盯着她,就算叛军的人想尽办法帮她减轻负担,也很少有摸鱼成功的时候。

教官在监视台上吹了口哨,「伊芙琳,出来,有人找。」

兰登坐在飞船驾驶舱,少见的没有穿白大褂,一身银灰色飞行员夹克把皮肤衬得很白,单手搭着方向盘,看她一眼便移开眼睛,目光注视前方。

生怕别人看不出来他看不出来他心情很臭。

伊芙琳猫着腰从副驾驶进入飞船後舱,一件带着温度的外套扔到她身上,只穿着白色长袖T恤的兰登在後视镜里冷冷淡淡地和她对视,猛地转动方向盘。

她差点被甩到前方座椅的缝隙里。

及时攀住驾驶座的椅背,把外套穿好,她双手交叠平躺在后座,闭上眼睛。

反正兰登不会卖了她,抓紧时间补觉才是正事。

飞船落在六星级酒店前,兰登先走下飞船,伊芙琳睡眼惺忪地爬起来,扒着车窗,看见一个仆人跪趴在地上,兰登踩着他的背下地。

另外有仆人给他递上热乎乎的毛巾让他擦手,新摘下来的丶带着露水的玫瑰花,让他拿在手上把玩。

跪地的仆人知道她还在船舱上,依然维持趴着的姿势。

伊芙琳在舱门边,握着扶手,弯腿站着,第一次认真地打量跪地的仆人。

他穿着款式朴素的棕色长衣长裤,戴着密实的面罩和手套,因为跪姿手肘衣服抻上去,手腕露出的一截棕黑色皮肤还是现出了端倪。

一般来说,在勒斯特帝国,皮肤越白的人地位越高,黑色皮肤的三教九流,触之则不详。他们都生活在地下城,偶尔得到贵族大人的施恩登上地面,也只是像面前仆人一样扮演忠诚好用的狗。

「我不要你,」伊芙琳第一次对身边的仆人说话,「你起来。」

熟料仆人对着她一下下重重磕头,面罩都磕出了一片血痕,很快一位皮肤稍白一些的,西装革履的经理过来,先一脚把仆人踹远,再弯腰恭敬地问伊芙琳,「大小姐,是不是这狗东西冲撞了您?」

钢琴师的奏乐流淌在偌大的,古典优雅的厅堂里,伊芙琳心不在焉,连仆人给她倒茶都觉得别扭。

兰登破天荒地勺子碰到碗沿,发出了一些声音。

伊芙琳瞥他一眼,匙子搅拌罗宋汤,懒洋洋托腮出神。

兰登错手把香槟打落,玫瑰色液体浸湿纯白桌布,一路漫延到伊芙琳肘边。

「你在干嘛!」伊芙琳自己洗了两个月的衣服,一些条件反射,猛地站起来用手拍打衣袖,後知後觉发现这是兰登的银灰夹克。

这时有仆人提着工具栏进来,跪在地上检查她的衣服。<="<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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