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章 初见小镇(第1页)

第二天一大早,张铮和高顺两人收拾完毕,迎着朝阳上路了,每人挑着一个担子,担子有百十来斤重,担子里都是他们近期打猎所得猎物的皮毛和一些肉类。

高顺走在前,张铮走在后,走在山里,闻着新鲜的空气看着小路两边茂密的的树林,张铮边走边心里禁不住暗叹道;“这地方真美,青山绿水,鸟语花香,真是一个休闲的好地方,等以后回这养老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大约走了快两个小时,张铮有点跟不上了,抬头看着前面大步走路,没有一点疲惫之意的高顺,张铮心里经不住感叹:“这汉朝人究竟是咋长的,体力惊人,这么好的体力跑个马拉松,恐怕都不在话下,跟他们相比,现在社会的人还真没法比”。

又勉强走了一会儿,张铮感觉实在走不动了,便放下担子,气喘吁吁对着高顺喊到:“我实在走不动了,咱们这里休息一会”。

听到喊声,高顺当即停下了脚步放下担子,转过身来到张铮的面前,看着他疲惫的模样,关切的问道:“大哥,你没事儿吧?”张铮坐在地上摆了摆手说道:“没事,好长时间没有这么高强度的工作了,一下子有点适应不了”。

高顺又连声说道:“一会儿把担子里的货物分我一些,我帮你分担一下”,张铮面带微笑的说:“不用了,没那么憔悴,咱们在这儿稍微休息一会儿就好了”,看到张铮没事儿,高顺也没说什么,便顺势坐在到张朝阳身边,拿出水壶递给他。

张铮接过水壶,喝了几口感觉身上有了些力气,便缓缓的问道:“还有多久才能到达那个小镇?”

高顺想了想说道:“小镇离此处差不多还有两个时辰的路,(古代的一个时辰,等于现在的两个小时)”,张铮又接着问道:“那个小镇叫什么名字?”。

高松回答道:“小镇名叫乐平镇”,张晨阳在脑子里仔细回想了一下,根据记忆,他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小镇,应该不是一个什么重要的地方,休息了一会儿,兄弟二人又接着出发。

两人在山路中又差不多走了近两个时辰左右的路,翻过一座小山,一座只有在影视剧中出现过的古代小镇,出现在张铮的视视野中,一条官道直通小镇,跟着高顺从小路走到了官道上,这官道和小时候村里的土路差不多,路上的行人寥寥无几,只有几个和他们打扮差不多的人,挑着担装着货估计和他们一样都是附近的农户,来小镇里卖货。

顺着官道走近小镇,张铮这才看清了这个小镇的面目,不禁有些失望,这个小镇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古色古气,映入眼帘的是一条和官道一样坑坑洼洼的街道,见到两边基本都是土坯茅草屋,街道大概也就能就够两辆马车并行而已。

张铮跟着高顺进入镇中发现里面的人还是颇为不少,有几个小贩叫卖着,百姓讨价还价还挺热闹的哈,问道:“二弟,你平常在哪家店铺卖货”,高顺指着不远处一家装修还算气派的店铺说道:“我平常就是把货物卖到那家店,店主给的价钱也挺公道”。

两个人说罢,挑着担来到高顺说的店铺门口,出门相迎的是一个胖胖穿着华丽衣服的中年男子,看见高顺两人挑着担子过来中年男子笑着相迎上来,打趣到:“有些日子没见高兄来了,我以为高兄又找到好的卖家了”,高顺笑着说道:“王掌柜玩笑了,只因最近家中有事需处理,所以最近没来”。

中年男子点点头说道:“原来如此,那看看高兄这次带来什么好货物,让王某开开眼界”,胖老板招呼伙计开始清点货物,看着伙计清点出来的货物,胖老板笑盈盈的说道:“这次的货物不错,还有熊皮和狼皮,看来高兄最近的武艺又精进不少”。

高顺摇头而笑道:“王掌柜说笑了,我哪有那本事,这熊啊,是我义兄张铮所杀的”,胖老板看着身材不算魁梧,一头短发打扮的张铮拱手佩服的说道:“这些年,武艺高强的猎人我也见到不少,但能独自猎杀一头黑熊的,我还是头一次见到,张兄弟真不是一般人呐!”

听到胖老板的夸奖的话,张铮的老脸罕见的红了一下,打哈哈的说道:“碰巧而已”,胖老板听到他说的话,哈哈大笑道:“我怎么碰不上”。

三人又闲聊了一会儿,这个时候伙计也把货物清点完毕看着这些货物,胖老板估算了一下,说道:“这次货不错,给你五缕如何?”,高松高兴点点头说道:“那就谢谢王掌柜了”。

说完,胖老板转身进店拿钱,趁着那个胖老板进去拿钱的时候,张铮好奇问高顺:“一缕是多钱啊?”,高顺解释道:“一缕就是1000钱”,两人正说着呢,这时候胖老板拿着五大串铜钱出来,铜钱大约有30斤左右,高顺拿出一个口袋把钱接过来装了进去。

张铮看着这么多铜钱,直接说道;“背着这么一大串铜钱,多费劲啊,直接把铜钱换成银票,多省事儿”,胖老板和高顺两人先是一愣,后来满脸的疑惑问到;“银票是什么东西?”。

张铮解释道;“银票就是用纸造的钱,比你们这个铜钱好使多了”,胖老板疑惑的答道;“纸还能造钱,纸那是达官贵人用来抄

;书用的”,

张晨阳这个时候才想起来,银票是宋代才有的,东汉流行的主要货币叫五铢钱,还有一些地方以物换物的方式进行交易。

看着张铮不做声,胖老板悄悄的对高顺说;“高兄,你这义兄究竟是何人,怎么神神叨叨的?净说一些咱们听不懂的话”,高顺对着胖老板说道;“王掌柜别介意,他就这样的”。老板笑呵呵道;“没事的,这才证明张兄弟不是一般人”。

高顺把钱分成两小份,装在包袱里,两人一人背一个告别了胖老板,离开了店铺并在小镇上采购了一些生活物资,两人挑着生活物资就往回走,在回去的路上,张铮发现高顺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忍不住问道;“你干嘛用这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难道我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吗?”。

高顺如实说道;“大哥,我发现你最近确实有点神神叨叨的”,张铮不解道;“我怎么神神叨叨了,你说说看”,高顺接着说道;“最近我老是能听到你在睡着的时候说什么,立正、稍息,还有什么五公里越野400米障碍、都是一些我听不懂的话”。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在江湖开客栈

在江湖开客栈

迟鸟本来想做个大侠,但发现自己没天赋,于是决定转行在江湖开间客栈。但是客栈老板不是那麽容易当的,迟鸟每天一睁眼就要面对各种各样的事。内有经营问题,外有同行问题,还要和官府打好交道,更不可能和武林人士犯了冲突。迟鸟拼了,努力做好老板,克服困难,把自己的客栈开好。开客栈励志女主x努力成为大侠男主注本文是小说,文中的客栈经营设定都是为小说而设定,放到现实必定不够严谨,较真的读者可以不看这篇小说,找其他小说去看。(如果您喜欢本文,欢迎收藏)内容标签励志市井生活经营日常...

穿成强占男主的母夜叉

穿成强占男主的母夜叉

文案阮娴没有想到她还能醒过来,更没有想到她竟然穿越到了一本书里。这个书中存在人族和夜叉族,两族水火不容。夜叉族面容丑陋,和人类有审美隔离,但是这夜叉族中竟然出了一个异类,这异类就是阮娴现在占据的身体,书中死相极惨的炮灰,一个色胆包天,竟然敢强占男主的母夜叉首领!而现在的剧情,刚好进行到夜叉首领率衆人将男主绑到山上,却因为男主性子烈而宁死不屈,夜叉首领心生愤怒将男主扔到水牢里关了三天三夜。水牢之中环境恶劣,正常人进去连一天都待不下去。谁能想到水牢的环境竟然促使男主神功大成,让他从水牢中逃了出来。男主水牢中逃出来後就开始复仇,做的第一件事将抓他的母夜叉首领削成了人彘,然後扔进了水牢里,折磨而死。想到这里,阮娴腿都软了,整个人倒在地上站都站不起来。书中男主宿寒芝用了当下流行的反派人设,他擅于僞装,表面上看起来如清风朗月,实际上睚眦必报丶手段狠辣,只有在面对女主的时候会流露出几分温柔。所以无论她接下来做什麽,她都一定会被男主杀死的!!!想通了这一点後,她毫不犹豫地丢下了那一群夜叉同族,收拾收拾东西偷溜下山。然而没有想到,她才刚下山,男主就杀了过来。为了不被男主抓住,她化为了人形,看着身染鲜血满面煞气朝着她走来的男主,吓得瑟瑟发抖。为了捂好马甲,让自己像个人类。她看着煞气凝重的宿寒芝,抿着嘴,做出一副楚楚可怜样,啪嗒一声,几滴眼泪就掉了下来。公子,我丶我迷路了。阮娴每天都瑟瑟发抖地捂着马甲计划跑路,这个男主实在是太不正常可是为什麽男主看着她就跟看着个小鸡仔似的,一步也不离就算她好不容易逃走了,也能给她抓回来PS其实这是一个宠文预收文一对一辅导求一个收藏呀姜莓有学习障碍,她可能永远都理解不了那些复杂的数学公式,做什麽都慢一拍。她可能有着最迟钝的大脑,却也有过最热烈的心。她的青梅竹马就像是最耀眼的太阳,他长得又高又帅,成绩还好,相比起来,姜莓就像灰扑扑的丑小鸭一样,毫不起眼。她曾经那样崇拜他,他打篮球时她给他送水,给他带早餐,她以为他们的关系永远都不会变。可是这一切都在听到他的话後崩塌了。你说姜莓啊,我怎麽可能喜欢她?我就没有见过她那麽笨的人,说什麽都听不懂。一直缠着我,我都快烦死了。遭到背叛的姜莓在教室做着题,做着做着就哭了起来。坐在她旁边的宋星洲正趴在桌子上睡觉,听见她小声的啜泣声,不耐烦地擡起头说了一句你哭什麽?谁欺负你了,我帮你揍他。姜莓听到身边这个班上无人敢惹的人的话,吓地止住了声音。她不知道说什麽,眼睛在桌上乱瞟,无意间看到了他桌上摊开的数学试卷。又一次被刺激到心梗,一瞬间,她的声音又哽咽了你丶你好厉害。啊?你数学竟然考了十二分!姜莓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因为她的数学才考了六分!她是倒数第一。她好笨,她怎麽什麽都做不好。倒数第二的宋星洲如果不是看到姜莓六分的试卷,他都要以为对方在讽刺他了。见姜莓怎麽都哄不好,哭的小脸都红了,头大的宋星洲无奈只能答应教她学习,从此让自己掉进了坑里。又一次考试後,宋星洲状似无意地摊开自己的数学试卷,不着痕迹地放在姜莓的视觉范围下。果然,姜莓崇拜地看着他哇,你这次竟然考了三十分!宋星洲压下心里的得意洋洋,淡定道这也不难吧,过来,我给你讲题。嗯!而姜莓不知道的是,表面云淡风轻的宋星洲,实际上在背後疯狂补课。在站着几个家庭教师的房间里,宋星洲曾无数次锤墙,内心抓狂,为什麽这些数学题物理题那麽难啊啊啊啊啊!宋星洲这个倒数第二给姜莓这个倒数第一辅导,招来了大家的一致嘲笑,他们愿称之为抱团取暖。然而,没有人想到的是,原本让人以为的学渣抱团取暖,最後却成了骄阳中学的励志传说!年级的倒数第一和倒数第二,竟然成绩双双突飞猛进,最後一同进入了帝都的某重点大学。据小道消息说,他们在大学里还在一起了。那一天,阳光正好,宋星洲拉着姜莓的手,他对她说了一句话。无论将来发生了什麽,我永远是你的一对一。预收文穿进了恋爱养成游戏我的病弱相公求收内容标签情有独钟甜文穿书东方玄幻轻松阮娴宿寒芝一句话简介目标是捂好马甲!立意身处困境,也要向阳而生...

帝阙韶华

帝阙韶华

禹周朝的皇长子洛湮华是中宫所出,他的人生原本已然注定,在文韬武略,治国之道上前行即可。然而九年前宫中一场大变,他的世界就此倾覆,那时候洛湮华十七岁。母後含冤而死,自己被猜忌迫害,百口莫辩。他想保住母亲的属下,还有最小的弟弟,就只有用馀下的一切来交换。当年,他以幽闭于府中,换取了下属的撤离。如今,时机成熟,他又以成为棋子,换取了再起的机会。朝堂上,武林中,他的敌手仇人已成气候,势力稳固,边境上战乱不断,外夷猖獗。洛湮华本性淡泊沉静,但他已作出选择,外夷要驱除,血债需偿还,冤屈要洗清。四个皇弟,一个取代他成了太子,一个跟着当了太子的同党,一个集美人和名将于一身,心高气傲。最小的那个,虽然良才美质,却对他误会重重,时时为难。沧海横流,我心悠悠,江山如画,静看风云。既难俯仰无憾,但求不失本心。洛凭渊表示,皇兄,有一天我会明白你很好,舍不得让你离开,但是现在我还是忍不住要误会你,为难并且欺负你,谁让你对我好。云王说,我的人设还算满意,其他的,我懒得说。安王说,我不喜欢我的结局。太子说,我比你还要不喜欢。这篇以宫廷权谋为主线,有一部分武侠,主角是美人,就是这样了。内容标签年下宫廷侯爵江湖宫斗正剧其它琅嬛,璇玑阁...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