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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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高中四(第1页)

四

什么是正确的决定?确实不好定义,是当下想做的事,还是在未来不会后悔的事?但我觉得大多数人在做决定时,他既然都决定了,那必然他认为此时这件事就是自己想做的,并且是未来不会后悔的。

高一下学期就要文理分班,在上学期临近结束时,班上同学就开始讨论此事了,虽说这关系到高考,但似乎并不是所有人都格外重视,有小部分人对自己的选择很明确,大部分则是看期末成绩,文综高就学文,理综高就学理。但我觉得我们班最终文理的选择,班主任在其中起了很大的作用。

是语文老师的班主任建议我们都报文科,她给我们讲了一个她高考的故事。当年她是因为喜欢选择了理科,结果高考的时候差了几分,她不想就这么认命,便选择了复读,这一次她选择了文综,不过就学了一年,便考上了大学。班主任说,文综就是背,只要你肯吃苦,但理综就需要你理解,动脑筋解题,你学懂了就会觉得容易,但是你只要有一个知识点没学明白,后面可能就都废了。老师的这段传奇经历,搁谁听了内心不泛起一阵涟漪。毫无疑问,我本就是矛盾体本体,不纠结才是奇怪的。但其实我偏向于文科,但文科背的太多,我自认为记忆力没那么好,相比于理科,我觉得文综可能更适合点,毕竟我学个数学都那么吃力,不是说数学学不好,理化生就更学不好了吗?而且我对历史还挺感兴趣的,剩下让我望而生畏的就是政治和地理,地理是我最怕的,因为以前从未接触过,语数外就不用分析了,这是必考的三门,语文向来是我最拿手的,我的英语也不差,就是数学得下点功夫。班主任的话让我心里的那杆秤又往文综那边偏了偏。

下意识的还是想问问父母的意见,老妈说:“你不聪明,学理综学得好不,文综嘛,主要就是背,你好好努力地学,还是有希望的。你学数学都学得那么吃力,更不说其它的了,你自己也说了,理综要是没学好,考几分的都有,我的建议是学文,当然,具体的还是你自己决定,我只是给你个建议。”

老妈说的考几分也是我听同学说的,但也是不无道理的。心里那杆秤又偏向文综多了一点点。“就按你所想的来呗。”那个声音又响起来了,像个引路人一样。就这么一句话,我就下定了决心,有时候,真的是需要稍微地推一把,所有问题便都迎刃而解了。即使最终这学期是我期末成绩理综比文综考得好,我还是在选科申请表上写上了文科,看着手上的申请表,很满意的交上去了。

下学期开学重新分班后,我现,之前班上好多想学理的同学,现在还是在文科班继续做同学,大概是班主任的事迹也让他们静下心来认真思考了一番。不过,令我吃惊的事,数学学霸咋也来文科班了,我不记得她理综多少分了,但数学能考一百四十多的,理综应该也不差吧。随着高中生活的开始,我和班上同学已经熟络起来,我的人缘还是比较好的,很快交到几个朋友,而这位数学学霸就是一个。

我在文科班看见她有些吃惊“你怎么学文了?你理科那么好,是因为语文老师说的吗?担心最后学不好?”

“是有点因为老师说的话,我自己也感觉我学不好理综,文科还是有点机会的。”她思考了一会说的。虽然我有点替她惋惜,但毕竟是人家自己的决定,作为朋友肯定是尊重和支持的。

进入了新的班级,宋锦虽然也选了文科,但我在六班,她被分到了七班(1-5班是理科班,6-8班是文科班,9班是新试验的英语班,为出国考雅思的,1o-12班是美术班,13班则是音乐班),和宋锦便在无意识间彻底断了联系。

但我也认识了很多新的朋友,有一个三个人的小团体,她们是一个初中的,我说:“真好,你们的友谊,到高中还能延续,还能在一个班级,真是缘分。”

我的到来,让她们的团体大了起来,三人帮变成了四人帮,但我并没有和她们一起吃饭,因为我毕竟和刘雨菲一直是饭搭子,而且也是初中朋友一起进的学校,我挺珍惜的。我并不知道我们四人帮当中的陆晚是学霸,直到分班后的第一次月考她考了年级第一的时候,我顿感骄傲,就仿佛这个第一是我考的,老师很自然的认命她为班长。若干年后,我突然想到为什么我有一个学霸朋友,但我好像基本上没有向她请教过问题,我想大概是她身上有一种岁月静好的感觉,让我想要靠近却又不忍打扰。班上也有几个学传媒的,比我原先班上多,加上我总共有六人呢,她们之前好像就是6班的,我很喜欢和她们待在一起,都是善良有趣的灵魂。其实一开始,我们还不是太熟,只不过是因为在一个班上,又是学传媒的,我便每个周末上课的时候同她们坐在一起,可能是刚认识,不太熟,但感觉又比普通同学更亲近一点,还夹杂点距离感。但这可难不倒我,我是个好交友的人,遇见我喜欢的,很投缘的,我便会主动靠近,我一直坚信真诚必定能换来真诚。那么是怎么彻底融入这个班级传媒小组的呢,这就要从王初菡说起了,这是和初菡成为闺蜜的第一步。班上的座位是流动的,半个月一次,第一排变成最后一排,其它的便依次往前移一排。我的同桌是学传媒的彭城和张雅,我坐在她们两中间,我的后面是我初中同学,而她的同桌便是王初菡,我很喜欢学传媒这些朋友,但我最喜欢的便是初菡和彭城了。但因为我们并没有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我和她们聊天还有些羞涩感,她们之前就是一个班的,聊得自然比同我聊得多。

有一次初菡生病了,请假回家了,我很担心她,也很想她,便想着跑去她的留言板上留言,好家伙,留言板上有一万多条,这人缘得有多好,我朋友也很多,但大家好像没有留言的习惯。

我便在她的留言板上写上:怎么样,病好些了吗?

她回复的是:好多了,再休息休息就好了。

大概是尝到了甜头,她回我留言了,怎么能不高兴呢?然后第二天,我便在课间休息时又写到:这两天没见到你,我都想你了。

她在底下:马上就回去了。

我紧接着写下:好嘞,等你,期待,附加一颗小红心。

她则说你好好上课。

其实,我留这两条留言的时候,还挺不好意思的,但我太喜欢她了,就想和她交朋友,看到她的回复是既高兴又害羞。

她病愈返校后,我便开始更加主动的同她讲话,我问她:“我看涂向和方宇航都叫你,为初菡姐姐,好多人都喜欢这么叫你,为什么大家都喜欢叫你初菡姐姐呀。”

她说:“不知道,可能是我比较会照顾人,长相也显得比较成熟,大家便都喜欢这么叫了。”

我想或许这个称呼会让我们更亲近:“那我以后也能叫你初菡姐姐吗?”

她笑着说:“你想叫什么都可以。”

后来我们越来越熟络,有了初菡这个中间人,我同学传媒的其她姐妹的距离感也一扫而空,成为了无话不谈的朋友。后来我才知道初菡不是一个喜欢煽情的人,她是一个很随性的人,有时候又挺冷淡,她愿意和你交朋友,对你好的时候是真的很好,可有一天她想转身就走,便也会头也不回,我很幸运,成为了她的好朋友,将来会是一辈子的闺蜜,成为了她的特例。

可能是我特别幸运,高中的生活有学习的压力,但我的身边有这么多的朋友,我不便不觉得有压力了,我觉得我很幸福。原本以为高中三年大概就会这会这么过去,却没想到还是有些变化的,有一天中午,我像以前一样拿着碗准备去找刘一起吃午餐,便收到了她的短信:我们两个在不同的班,每天这样一起吃饭也挺不方便的,以后还是各吃各的吧,你可以和你的同学一起吃。

刚看到的时候,鼻尖有点酸,但随即就想确实不方便,她室友估计也不自在,毕竟和我没有那么熟,连同学都算不上,正好以后可以和陆晚她们一起吃,这么想着便追上了已经走在了前面的三人:“我能和你们一起吃饭吗,我朋友说每天去找她太麻烦了,我觉得确实挺麻烦的。”

她们都很高兴,陆晚说:“那正好以后你和我们一起吃,多好。”是啊,真好。

和朋友的愉快相处,以及有意思的传媒课程,让原本枯燥的高中生活有了色彩,我突然觉得我的决定是正确的。我虽然与初中的朋友分开了,但我收获了新的并且很是难得的友谊;我虽然放弃了让我如痴如醉的美术,但传媒也能让我体会艺术的魅力,让我找到了人生的目标,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展,我甚至有了另一个我不会再出现的感觉,对未来有着无限美好的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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