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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下子变得大方起来,美滋滋的说道:“我出去买点肉菜,咱们一家人今晚要好好庆祝一下。”
来娣拍着手叫了起来:“吃肉啦吃肉啦!”
招娣也抿着嘴吧笑了,就算是暂时还不懂事的小宝,也坐在学步车里咯咯的笑了起来。简陋的屋子里。洋溢着欢乐的气氛。
晚上的菜肴,是周大有穿越过来之后,吃的最为丰盛的一餐。他没有想到,关翠云的手艺,竟然非常的不错。
软糯红亮的红烧肉,筷子一夹就融化了,吃到嘴里,鲜甜香浓。鸡蛋加入香葱盐巴和一点白糖摊成薄饼,葱香蛋香浓郁。虾仁炒青豆,鲜香扑鼻。丝瓜肉丸子汤,鲜爽柔润。一家人连话都不说,全心全意投入到这一顿大餐之中了。
这一晚,一家人都睡得很是香甜。估摸着,都做了一个好梦吧。
翌日,周大有起身的时候,关翠云已经出去卖蛋糕了。她希望赶在模仿品出现之前,抓紧时间多赚一些钱。
吃过了简单的早饭,周大有叫来招娣,拿了昨天关翠云给自己的两块钱递给她,道:“乖女,帮爹出去买些东西回来。”
招娣乖巧的问道:“爹爹要买些什么?”
“写字的纸,还有钢笔和墨水。”在这个时代,纸笔的价格,估计不菲。
招娣拿了钱出去,很快就买回东西来,将剩下的钱还给周大有。两叠装订成册的白纸还有钢笔和墨水,一共花去了一块六角钱。果然,非常的昂贵。
周大有坐在床上,面前的小桌子上摆开笔墨纸,开始构思自己的小说。渐渐的,一个故事,开始在脑子里成型。他低头提笔,开始写大纲。
雪白的纸张,墨黑的字迹写上去格外好看。最先写下的小说名字,赫然是“寻仙”两个字。
没错,周大有准备写的小说,是一部仙侠小说。这在现代司空见惯的小说类型,在这里,赫然还是首创。
寻仙
看着面前的“寻仙”两个字,周大有有些发愣。
他哪里不知道,其实,这种小说,谈不上有什么现实意义,更没有什么启发民智的作用。但是,能短暂的让人感到愉悦,也算是一种美好的事情吧?
现实的生活已经艰难如斯,何不在幻想的世界里畅游一番,令自己短暂的得到快乐和放松呢?
男主角名字叫做宋蔷,因为母亲生他的时候梦见了一丛嫣红的蔷薇花,所以叫了这个名字。
宋蔷生在一座小山村里,风景秀丽,民风淳朴,过了一段简单而快乐的童年生活。他的父亲是个落榜的秀才,在村子里教授了几个学生。因此,他们家的日子过得还是很不错的,既有名望,也有余钱。
宋蔷每天的生活就是跟一群光屁股小孩一起在外面玩闹,抓蛐蛐,逮青蛙,看满山杜鹃花渐次开放,红成一片。暮色四合之时,母亲的声音悠扬的响起:“蔷娃子回来吃饭喽——”
听到这声音,他就拍拍手上的泥土,与小伙伴们告别,朝着升起袅袅炊烟的青砖瓦房走去。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会渐渐在这个村子里长大,娶一个脸蛋红红,做得一手好菜的村姑,生几个孩子,就这么抽着旱烟坐在院子里看着子孙们,慢慢老去。
这一切,都在一个晚霞漫天的傍晚改变了。
那一天的晚霞,红得像血一样,令人觉得有些不吉利。
一红一白两朵云,忽然出现在小村子的天空之上。各种奇怪的声音,从云朵那边传了过来。
村子里的人们走出家门,惊恐的看到,那一红一白两朵云之上,各自站着一个人。他们衣袂翻飞,身前不时出现各种奇怪的东西,有刀剑也有葫芦镜子等等,互相争斗着。
可以腾云驾雾的人,这是仙人啊!
村民们纷纷跪倒下去,拜着这两位突然出现的仙人。但是他们没有想到,仙人们给这个小村子带来了灭顶之灾!他们的争斗渐渐变得激烈,波及了下方的村落。房屋倒塌,土地陷裂,人们纷纷在刀光剑影之中死去。一个美丽宁静的小村落,很快,就陷入到了血海之中。
懵懂的宋蔷奇迹般的活了下来,被他的父母死死的护在了身下。透过一片血红,他看到天上的两位仙人争斗着离去,谁也没有朝这满目血色的小村子多看一眼。
宋蔷的眼睛,也变得血红一片了。
因为他们是仙人,就可以这样漠视普通人的性命吗?
双手挖得露出了白骨,他挖出坟墓,埋葬了自己的父母。然后,开始茫然的流浪。像是行尸走肉一样,有人给一口吃的就吃下去,没有吃的,就饿着。整个人,仿佛成了一块木头,失去了生存的意志。
直到有一天,他躺在破庙的供桌底下,听到了两个人的交谈。他们是去参加一个叫做“青云门”的门派的收徒仪式,而这个青云门,是可以让人修炼成仙的门派,仙门!
原本死气沉沉的宋蔷的双眼,陡然露出了神采来!
是不是,他也有机会修炼成仙?是不是,他也有机会,为父母和村民们复仇?
等到那两个人离开之后,只剩下一口气的宋蔷从供桌底下爬了出来,跌跌撞撞的,跟了上去。
寻仙的故事,由此正式开启。
……舒了一口气之后,周大有放下笔,揉了揉酸痛的手腕。
这具身体没有握惯笔,他花费了好些时间习惯。现在写到半夜,也不过写了一万五千字左右。
果然,写字就是没有用电脑打字快速方便。可这个时候,电脑这东西压根还没有发明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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