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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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第1页)

他不知道,在后世,通常将这种感觉称之为“爽”。爽文嘛,不爽能行吗?

大家纷纷开口议论起来,俨然,一个个都已经是周大有的书迷了。

时间转瞬即逝,似乎只是一眨眼间,就到了周大有拆石膏的时候了。

在这期间,《寻仙》一文一直顺利连载着,拿着千字一元的稿费。算下来,足足有差不多两百个银元了。这写书,实在是太赚钱了。

周大有觉得,搬家的事,可以提上日程了。

当然,就这两百块钱,想要买一套不错的房子还是不够。不过,可以搬出这贫民街区,到好一点的地方,自己一家人租住一栋房子。这样,还是足够的。

这四合院住了好几家人,实在是太过嘈杂了。对于他写文,也是一种妨碍。

《寻仙》一文,这期间的内容,并没有大的转折点。主要就是写宋蔷带妹打怪,一路捡宝升级的故事。等到十年后他终于回到青云门的时候,已经是筑基中期的修士了。

主角的运气自然是相当的好,一路得了无数的天材地宝。并且,还数次越阶打怪,一路变强。与小霜妹子的感情,也是越来越好。但是,中间那层窗户纸,始终没有戳破。

狐小霜其实已经察觉到了自己对于宋蔷的在意,但是,她并不知道,这就是爱情。而宋蔷,也始终认为,自己对于狐小霜,是一种守护者和亲人的感情。在他心中,那道名为沈嫣然的白月光,虽然十年不见,却一直明亮着。

因为这篇小说,新城文化报的销量,越来越好。每次关翠云去送稿子的时候,编辑的态度都非常的好,好得,几近于谄媚了。

“嫂子,什么时候,将周墨先生介绍给我们认识啊?”几乎每一次,童主编都会对她这样说。

卓丽君

童主编的态度非常诚恳,是真的非常想要见到周大有:“对于周墨先生,我们报社上下都十分仰慕。若是能见一见他,那可真的是极好的事,极好的事……”

关翠云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每一次,都是敷衍过去的。

由于周大有从来没有提起过之类的事,她也不确定,他到底是要隐藏身份一辈子呢,还是只是暂时的。

这个答案,没有过多久她就知晓了。

这一日清晨,周大有拆了石膏,顿时觉得,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原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是这样要紧的事情。

轻轻甩动了一下腿脚,他的嘴角不由得漾起一丝笑意来。

床铺旁边,叠放着一套衣服,是全新的。这是他自己说了要求,然后关翠云出去买回来的。

原主之前那些破衣烂衫,他实在是穿不下去了。

在这个年代,人们的穿着可以说已经是中西合并了。保守一些的女人们,还是穿旗袍的多。但是,也有接受了西洋思想的,喜欢穿洋装。蕾丝啊,花边啊,蓬蓬裙啊,精细的绣花啊,风格以华美为主。男人们的衣服就要简单得多了,保守派穿宽大的旧式长衫大褂。消瘦的身体迎风而立,衣袂飘飘,颇有种遗世而独立的感觉。开放一些的呢,就穿西装了。年轻人喜欢在西服里面套着白衬衣和背带裤,有些后世雅痞的感觉。

周大有叫关翠云出去购买的,就是旧式的长衫褂子。他喜欢那种宽大舒适的感觉,觉得比西服穿起来更自在一些。

毕竟他从前在现代的时候,就算是半个汉服爱好者。但因为一些原因,从来没有在外面穿过。现在可以堂堂正正的穿传统衣服了,也算是满足了一点小小心愿吧。

剪裁得当,衣料高档的长衫,穿起来,其实也是非常显气质的。与高档西服穿起来,显得是两种不同的感觉。从前他看过说相声的人穿着他们自家做出来的华服,就有些眼热了。没想到,自己也有穿上身的一天。

周大有坐直身体,拿起放在一边的衣袍,抖落开来。长衫出色的垂坠感顿时显现出来,像是流水一样自然的垂下去,没有那种廉价衣料轻飘飘的感觉。

长衫用的是厚实的提花锦缎,花纹不是很明显,要在阳光底下,才能看得出一些流云蝙蝠的纹样来。颜色是浅淡低调的灰蓝色,初初看时觉得不起眼,看久了,才能觉出那种清浅稳重的气质来。

样式便是最传统的高领盘扣斜襟,这个没有什么可以选择的余地。

换上衣裳,他拄着拐杖走了出去。待在外面屋子里的明珠明玉姐妹俩看到他出来,都簇拥上去,眼里闪着亮晶晶的光彩。

“爹爹穿上新衣裳真好看!”

“嗯嗯,好看好看。”附和着妹妹的话,明珠拼命点头。小孩子的词汇量不丰富,见到美好的事物,只会用好看来形容。但显然,都是发自内心这样认为的。

周大有微笑着摸了摸两姐妹的小脑袋,道:“等爹爹回来,明天带你们出去逛街,买新衣服。”

闻言,两姐妹更是开心,小脸激动得红红的,初开的花儿一样可爱。

嘱咐了两姐妹好好看家不要出门之后,周大有拄着拐杖,慢慢的走出门来。

阳光晴好,洒落在小院子里。几只鸡满地乱走,咯咯的叫着,金黄色的喙时不时在地上啄几下,抓虫子吃。

穷苦人家都起得早,这个时候,差不多的人都已经起身了。院子里,有人在洗脸,有人在打水,还有人端着大碗,蹲在门口呼噜噜的吃着稀粥。

这一切动作,在周大有出来之后,就像是按下了暂停键,全都停住了。

所有人都呆呆的看着他,满眼震惊和不敢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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