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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包头发乱蓬蓬的坐在那里,看着项维森摇摇晃晃离去的背影,完全不明白他的意思。可视线却在下一秒敏锐地捕捉到桌子上那只还剩一点点液体的空杯子。 包包大喜,探头瞧了瞧,确定人走远了之后连忙偷偷拿过来张嘴倒了进去。 结果刚尝到一点就辣得他吐了出来—— 呸呸呸,怎么是苦的! 皮蛋瘦肉粥 包包归家第一夜,很不幸地被逐出卧室。 其实说“逐”多少有点夸大其词,确切地说,包包是被项维森在门口礼貌地请了出去,用的还是那一套老掉牙的说辞,什么男女有别啦,什么关系里的边界感啦。明明每个字都听得懂,可连在一起就变成了天书,包包越听越懵,又不想老公觉得他没文化,最后只能挤出一个悻悻的笑容,然后连人带包地把自己塞进了走廊尽头的客卧里。 客卧他很少来,毕竟狗时候信用记录低到可怜,每次项维森出门都把房子里大多数的房间牢牢上锁,只留客厅、厨房和他的小窝那片区域让他折腾。这会儿到了客房,竟然还真有点作为外来人的新鲜感。可这新鲜感经不起琢磨,毕竟在包包眼里,这可是自己的家,都回家了,哪里还有住在客房的道理呢? 包包郁闷地在床上翻来覆去了半天也睡不着,最后蹑手蹑脚地来到了项维森的房间门口,犹豫再三,还是很有素质地敲了敲门。 “老公?”他把耳朵贴到门板上,试图唤醒屋内人的良知,“请问你睡了吗?” 过了好一会儿,项维森的声音才从里面传过来:“怎么了?” 包包趴着门,很敏锐地捕捉到了他声音里那层薄薄的疲惫。心里轻轻叹了口气后,很识趣地没再纠缠,只小心地问出了自己最想问的那句话:“请问……我今天得到几分了呢?” 门那边的人很明显顿了一下,隔了大半天才问他几分是满分。 是十分呢,包包如实答道。是他的错觉吗?老公听起来像是要睡着了。他不信邪似的踮起脚,将半张脸都往门上贴了上去,果然,这次等了许久,再也没有等到项维森的回复。 看来真的是睡着了。包包两只手趴在门上,呆呆地看了门板好一会儿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客房被夜色浅浅包裹,靠墙一侧的单人床上,包包正闭着眼睛躺在上面,两条双马尾很乖巧地铺展在枕头上,乌黑的,柔顺的,不属于他的。 哎,包包叹气。他一点都感觉不到幸福,可又远远谈不上痛苦,啊——那种人类特有的空虚和惆怅忽然丝丝缕缕地缠住他,心脏也跟着软绵绵地塌下去了一块儿。三十年的距离和变化,终于在这一个安静的夜晚里,真真切切地呈现在了他眼前。小狗时期的他,在正确的时机抬起爪子都会得到夸奖,偶尔把屁股老老实实地放到地上也能看到项维森笑得弯弯的眼睛。 可现在呢?他睁开眼睛,很苦恼地看向黑漆漆的天花板,忽然很想知道重新被爱的方法。 这一晚,头上那顶不属于她的假发勒得头皮微微发紧,还有身上那条紧绷绷的小裙子怎么躺都硌得慌,可怜的包包费了好大劲才睡着。可在睡梦边缘、意识将沉未沉的时候,他还是迷迷糊糊地给项维森打了十分。具体为什么他也说不清楚,大概小狗在爱人这件事上总是无师自通。 第二天早上,外面下起微微的小雨。 项维森很讲信用地没有拿出话梅冰,而是用小砂锅为包包熬了皮蛋瘦肉粥。包包顶着一张睡得乱七八糟的小脸坐在餐桌前,攥着勺子迫不及待地就要去挖那碗看上去湿漉漉的食物。 “很烫,要小心。”项维森把淋过柚子醋的包菜丝推到餐桌边缘,顺便低下头看了一眼包包——然后他的眉头就皱了起来。 “……你的头发怎么搞的?”项维森问。 包包的双马尾比昨天还乱,一高一低地耷拉着,左边那根松松垮垮地垂在肩头,右边的整个散了一半,一缕一缕地从皮筋里逃出来,支棱着翘向四面八方。 包包举着勺子,两只眼睛朝上翻了翻,试图看清自己头顶的状况,没看到,于是不好意思地咧嘴笑了笑:“对不起,昨晚有点痒痒的……不小心被我弄乱了。” 项维森盯着他那颗乱糟糟的脑袋看了两秒,很诧异地问:“……你昨晚没洗澡吗?” 包包摇摇头,忽然觉得大事不妙。不洗澡——这种行为听上去好没有素质!他在心里飞快地盘算着,可还没来得及想出补救的借口,项维森的下一句已经跟了上来: “为什么不洗?那间客房是有浴室的。” “我知道……”包包答得小心翼翼,勺子悬在粥碗上方,都不敢往下挖了,“可是我不会洗澡呢,以前都是你给我洗澡的……” 说完他抬起头,看着项维森的脸。可又没办法判断老公是不是生气了。 “你现在还怕水吗?”项维森面上不动声色地追问,心里却被新一轮的麻烦淹没了——这又是一件以前他能干、现在干不了的事。 包包以前有多怕洗澡,项维森记得太清楚了。每次只要他往浴室的方向一拐,包包的四条腿像钉在地上一样死活不肯挪步,嘴里发出那种又细又委屈的呜呜声。送到宠物店去洗更是灾难,包包在里面闹得鸡飞狗跳,水花溅了店员一身,吹风机一响他就狂叫,还趁乱把店里别人订的外卖偷走了,最后人家店长亲自打电话来退货,项维森的脸丢到姥姥家,这辈子没跟一个人道过那么多次歉。 从那以后,项维森就自己给他洗。每次都要先放好热水调好水温,把小比格连哄带骗地抱进浴缸里,一只手摁着他的背一只手淋水,还要全程小声说话安抚。一遍洗下来他自己的衣服湿了大半,但好歹能把狗洗干净。 可现在……项维森看着对面坐着这个女孩,好不容易回暖的心又凉了半截。以前能给狗洗,因为那是狗。现在是人,是女孩,他总不能像以前一样把人家摁进浴缸里搓吧?可让他自己洗他又不会——还得他教。怎么教?站在浴帘外面口头指导?还是挽起袖子示范?哪个都不对,哪个都让他头皮发麻。 “包包啊。”项维森思考再三,终于开口。 包包正埋头闻那碟包菜丝呢,一听到自己的名字赶紧把脸仰起来,脑袋向后一折,整个人反着看向站在他椅子旁边的项维森。 于是项维森低头就看到了一张倒过来的脸,鼻尖上还沾着一点亮晶晶的柚子醋。 “我在呢。”包包虔诚答道,随后赶紧补了一句,“我就闻闻,可没偷吃呀老公。” 项维森无奈地看着他:“可以吃了,本来就是做给你吃的。” 话音一落,包包像得到圣旨般,脑袋“啪”地翻回来,直接把勺子扎进了粥碗里。虽然动作还是有些笨拙,但到底比昨天夹菜的时候顺溜多了,至少能把粥稳稳地送进嘴里了。他喝了几口,整张脸都亮了起来,嘴里含着一口热乎乎的粥含糊不清地“唔”了一声。 瘦肉的鲜味一点点渗出来,混着姜丝淡淡的辛香,温温热热地从喉咙滑进胃里,像一只暖融融的手轻轻揉着空了一整晚的肚子。 包包越吃越快,脑袋都快埋进碗里,项维森一开始是站在旁边看着他忙活的,可那两团乱蓬蓬的双马尾越垂越低,眼看着再低一寸就要蘸上米汤,项维森实在看不下去了。 他绕到包包身后,俯下身,手指探进那团乱糟糟的发丛里,开始把两个松松垮垮的马尾一个一个拆开。包包含着勺子一门心思吃东西,一点没躲,乖乖地坐在那里让他摆弄。 发圈解开的时候缠住了几根碎发,项维森小心翼翼地拽了拽,指尖碰到那些发丝的时候,他忽然有点不自在,这是他第一次触碰一个女孩子的头发,发质居然比想象中要硬一些,粗一些,摸上去有一种合成的涩感,是小狗刚刚变成人的缘故吗?项维森有些疑惑,却也没多想,专心致志继续拆马尾。 结果离离成功就差一步的时候,那根粉色的皮筋忽然断了,无奈,项维森只好去拿了一根之前给包包用来绑耳朵的皮筋来救急。 以前包包还是比格的时候,每次吃饭前他都会拿一根皮筋把那双快垂到碗里的长耳朵绑起来,在头顶挽成一个小揪揪,免得耳朵尖沾到汤汁。 可问题是,给比格绑耳朵很简单,给女孩梳头发完全是另一回事。人形包包的头发从四面八方涌到他手心里,拢了这边那边又滑下去,压住了上面下面又鼓起来。项维森笨手笨脚地梳了半天,最后放弃了什么发型设计,老老实实地把所有头发拢到后脑勺,绕了整整三圈皮筋,勒出一个中规中矩的低马尾。 他站在女孩背后看着自己亲手扎出来的这颗脑袋,眉头渐渐拧成一个死结。项维森作为一个完美主义晚期患者,一时间没办法接受自己居然找到了这样一个不擅长的领域。 这已经不仅仅是扎头发的问题了。家里没换洗的衣服给他穿,没合适的拖鞋给他踩,浴室里更是翻不出什么女性用品,连洗澡这么大的事到现在都一点没有着落。他手忙脚乱地对付了一晚上加一早上,可没一件事是他真正做利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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