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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老三,你这是要出门?&rdo;周王氏问道。 周旭说道:&ldo;我去一趟福喜楼。&rdo; &ldo;去福喜楼做啥?&rdo;周王氏眼睛一亮,&ldo;老三,你又想到新菜谱了?&rdo; &ldo;菜谱哪儿有那么容易找的?&rdo;周旭摇摇头,说道:&ldo;之前我们不是委托王牙人买两个奴仆吗?我准备去催催。&rdo; 古代牙人可没有什么店铺。 在没有手机这种神器的情况下,想找人就真得去找人。 偏偏周旭不知道去哪儿找王牙人,所幸他知道谁能找到王牙人。 &ldo;行,那你去吧。&rdo; 周王氏又想起件事,&ldo;对了,老三,你这不是马上要回县学了吗?趁这几天有空,去布庄定件新长袍。&rdo; 周旭疑惑道:&ldo;娘,之前不是买了布料,说要给我做吗?&rdo; &ldo;哎,娘之前一时给忘了,&rdo;周王氏无奈道:&ldo;你之前的长袍都是娘裁剪了让你大嫂二嫂缝的,现在分了家,一时半会儿找谁缝啊?&rdo; 周王氏有点老花眼,裁剪布料没问题,缝制衣服其实也没问题。 就是效率成问题。 一件长袍她至少要缝个天。 偏偏,大后天就是三月初一,可没时间给她耽搁了。 所以,目前最好的法子就是去布庄买。 那边专业的裁缝手工好干活快,最多后天就得。 唯一的问题,就是贵。 索性他们家现在有钱,这点花销完全不算什么。 周王氏拿出些银钱给周旭。 周旭看了一眼,说道:&ldo;娘,用不了这么多。&rdo; 周王氏说道:&ldo;找间大布庄,定件好的长袍。&rdo; &ldo;那也多了。&rdo;周旭现在是蒙童,长袍也只能穿细麻布的。 就算是上好的细麻布也花不了这么多钱啊。 &ldo;多了就放在你身上,你出门在外肯定有应酬。&rdo; 周老爷子也开口道:&ldo;老三,你现在十六了,也当有些应酬,该花的时候不用省,但也别让别人当冤大头。&rdo; &ldo;爹,我知道的。&rdo;周旭笑着点点头。 周旭离开家,径直往东街走去。 他没先往福喜楼,准备定了衣服再过去。 周旭前天带着周老爷子来东川县城过来看病,也曾经在东街看到布庄。 这会儿来到这家布庄前,他抬头看了看。 郑家布庄。 周旭眼底闪过一丝疑惑。 这名字,好像有那么一点点熟悉。 不是之前逛街的时候看到过的那种熟悉,而是一种更远,更模糊的记忆。 他在什么地方听说过这地方吗? 但是细琢磨,好像也没什么地方不对啊! 周旭百思不得其解。 最后,算了。 估计也不是太重要的事情,还是定长袍最重要。 周旭走进郑家布庄。 这会儿布庄人不多,只有一个身着长袍的书生站在那边,似乎正和掌柜的说话。 而那身影,周旭微妙的感觉到了熟悉。 对方微微侧头的瞬间。 他看清楚了对方的相貌。 孙成祥。 作者有话说: 明儿夹子,更新会在晚上十一点零一分,更新应该在两万字左右,作者会尽量多更一点,亲们记得到时候来看啊~求留言求花花求营养液,么么哒~~~ps:推下预收《当大反派有了弹幕》5599695文案:肖霖,十四岁,孟柳县县令之子,现就读于县学。年少英俊,极有才华,十一岁就中了童生,目前正在向秀才努力。他相信自己有着无比光明的未来直到,某一天早上‐‐肖霖洗漱的功夫,就看到一行行字体在眼前飘过【啊啊啊啊,傲世青云志终于开了!】【陆云生我的嫁!!!】【露露老婆,我来啦!】肖霖愕然,这是什么?【啊啊啊啊,帅哥你谁?】【好帅,我的菜,我舔!】【这是谁?当然是最悲催的苦主&iddot;惨被戴绿帽子&iddot;大奸臣&iddot;傲世青云志 孙成祥? 他怎么在这里? 等等! 郑家布庄? 郑家小姐? 不会是这里吧? 周旭穿越之前是看过原著小说的,虽然尽是走马观花,但主线剧情却也看懂了。 那本小说就是一本典型的龙傲天后宫文。 身为主角的孙成祥走到哪儿都能吸引到各种女人自觉投怀送抱,也会吸引到各种名为兄弟,实则小弟的打手们。 但孙成祥真正起飞,是在中了秀才之后。 当然在此之前,孙成祥并非一心向学苦读的书生。 通看全文,周旭很清楚孙成祥的性格。 目的性和目标性极其强烈,且相当精准。 为此他可以算计任何人。 包括郑家小姐。 也包括自己。 郑家小姐是在一次冬日雨中和孙成祥&ldo;巧遇&rdo;的。 她去县城外的庙里上香,回来车轮却坏掉了,偏又淋了雨,&ldo;恰好&rdo;孙成祥经过,将雨伞借给了对方。 为此,他还特意病了一场。 为此,长在深闺的郑家小姐怦然心动。 之后,孙成祥&ldo;机缘巧合&rdo;来到郑家布庄定制儒袍,和郑家公子郑昕一见如故。 在之后的交往中,两人感情逐渐深厚,孙成祥的才气和为人让郑昕也起了将自家妹妹许配给对方的想法。 为此还特意说服了并不乐意的父母,允诺只要孙成祥能够中童生,两人便可定下婚约,等中了秀才便可成婚。 孙成祥自然答应了。 之后便得到了郑家的人脉和资源,于明年中了秀才。 只可惜郑家小姐命苦,成亲前夕不慎得了急病去了,为此孙成祥还刷了一个深情人设,为其守了一年。 一年后,和府城一位同知的女儿订婚了。 自此正式起飞。 题外话一句,那位同知和孙成祥的座师是同年。 周旭想到这里,忍不住暗暗摇头。 有些事情是不能细想的。 一旦细想很多事情就瞒不住了。 在郑家小姐去世后,郑家未必不知道郑家小姐的去世有些问题,但逝者已矣,想再多也没用了。 虽然周旭现在还不确定之前盯着自家的是不是孙成祥。 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毕竟俗话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若是可以,还是给孙成祥填填乱子吧。 思绪飞转间。 孙成祥那边也和掌柜的说完了,一扭头就看到了周旭。 他忍不住一愣。 &ldo;周……贤弟?&rdo; 周旭浅笑,拱手为礼,&ldo;孙家兄长好。&rdo; 孙成祥也露出了温和的笑,说道:&ldo;没想到会在此见到周贤弟?贤弟也是来定儒袍的。&rdo; &ldo;正是。&rdo;周旭点头,说道:&ldo;过几日愚弟便要回县学念书,特意来定制一身新儒袍。&rdo; &ldo;这样吗?&rdo;孙成祥笑着说道:&ldo;这郑家布庄是东川县城最大的布庄,裁缝的手艺也好,保证不会让贤弟失望。&rdo; 他又说道:&ldo;贤弟,愚兄还有事在身,就先告辞了。&rdo; &ldo;兄长有事请先去忙。&rdo; 周旭目送孙成祥离开,微微一摇头。 该说还是最&ldo;朴实&rdo;的阶段吗? 只能做到面子情,连问问我是自己来的还是和其他人一起来的都没有。 还是说‐‐ 你已经确定我和家人都已经搬到东川县城了? 周旭也懒得多想,径直来到了柜台前。 柜台前的掌柜年约二十多岁,相貌清秀,笑容可亲,笑着说道:&ldo;这位公子好,要来定儒袍吗?&rdo; 周旭心知,此人便是郑昕。 郑家布庄的少东家。 这位少东家别看年轻,却十来岁便进了布庄,一步步凭借自己的本事成为了郑家布庄的掌柜。 只可惜,他善于卖布,也善于识人。 却防不住有鬼披着一层人皮。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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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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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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