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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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仰望者们(第8页)

虽然我有些排斥饮用乱七八糟的东西,但既然这是既定程序我也没办法抗拒。我把左手放在那个小小的出水口下面,伸手按了一下按钮。

本来以为会出来不少魔药,结果却只有一滴血红的的液滴落到了我的指尖。我皱着眉头看了它半天,最後还是决定喝下去。马歇斯和艾乐祖都没提这件事,所以我安慰自己这并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情。

几乎没有味道,我咂了砸嘴,喝下去以後也没有什麽特别的感觉,我几乎要觉得有点失望了。

往前走,我又看到前面空地那里站着一个拿剑的战士。

「这是我们特招的。」旁边响起了一个声音。我一看,正是马歇斯。

拿剑的战士挥了一下手,示意我站过去。

艾乐祖看着我笑:「那是测试战斗能力的考官,你有兴趣可以去试一试。」

我脚步顿了顿,然後连连摇头。我最近的自信心下降的有些厉害,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如果在这儿被人给揍趴下了一定非常丢脸,能避免这个结果还是尽量避免吧。

趁着等其他人的时间我开始读手里的那张纸。

纸上介绍了我们左胳膊那个纹身的意义。原来那是一个特殊的魔力纹章,是用来作为换取食物和生活必需品的等价物的东西,换句话说就是钱。

纹章由二十道刻纹组成,一道可以换一顿饭吃。每日淩晨的时候会纹章会自动恢复一道刻纹。如果想和别人交易东西的话,这些刻纹也可以通过一点点魔力相互传递。

想不到反抗军做了这麽充分的准备,连金融系统都安排妥当了。虽然我是学理科的,但也多少也知道一些这种货币系统存在的重要意义。

另外还有更重要的,那张纸介绍了这个庇护所的法律。

法律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了,只有一条:平民必须服从反抗军成员,反抗军成员必须服从自己的上级。而惩罚措施也只有两条:第一次犯错剥离纹章,第二次犯错就直接杀掉。

没有法院,没有陪审团,任何一个反抗军成员都可以做死刑的执行者。

这种残酷的条例让我有些害怕,但也在暗自庆幸,自己至少也能加入反抗军吧,如果贪狼给我们说说好话的话。

很快大家都出来了,我还有些担心女孩会因为无法战斗而被拦下来,不过令人担心的事情并没有生,看到她身影的时候我也是松了一口气。

马歇斯他们带我们去了属於反抗军的宿舍。不是新加入的战士所分配的简陋营房,而是原来反抗军的居所。虽然一个普通的两人间必须要我们五个来分享,不过也比睡大通铺要好得多了。

稍稍安顿下来以後,大家都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女孩经过几天的劳顿,虚弱的不行,所以我们直接把一整张床都让给她休息。

胡狼吵着想出去转转,胖子懒得动弹,艾丽娜也不想再折腾。为了不让胡狼落单,我好说歹说才把他给拦了下来。

我觉得现在人生地不熟,胡狼这种不知天高地厚的家夥出去乱转很容易惹祸。条例我们也都看了,在这个地方惹麻烦的话估计很难保住命。哪怕就是刻纹没了也很麻烦,因为就现在的情况来看,能保证一天三餐都是奢望。

「我就在楼门口走走!你们别唠唠叨叨的行不行!」胡狼在屋里烦的直嚷。

「你别吵!」艾丽娜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指了指正在熟睡的女孩,「要出去就出去!谁管你!」

艾丽娜比我们年龄要大一岁,我们几个从小只要犯了错就会被她训得像孙子一样,现在都留下後遗症了。她一火,胡狼连个屁都不敢放,灰溜溜的从屋里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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