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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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软饭硬吃(第1页)

最近因为写庄倾城太多了,昨晚梦到她,我是流着眼泪醒过来的...查理哥已经老了,大部分时候想哭都哭不出来,以前假哭是我泡妞的一个保守手艺,特别管用,几乎百发百中,现在也已经办不到了,没想到时隔二十年她还是能把我弄哭,很厉害的一个女人,吃她不消。

我不知道梦的具体机制是什么,但从我的个人体验来看,想梦到一个姑娘,你得跟她有特别深刻的故事,得有严重的感情冲突,你和她冲突,和自己冲突,如果一切都太平缓太舒服,以后八成做梦梦不到她——我从没没梦到过谢菲和路妍,倒是经常梦到米娜和庄倾城——我在遭遇前俩个的时候是一个很好的人,遇到后俩个的时候是一个牲口,所以也许就是让你做好人的那些梦不到,让你莫名其妙做了牲口的那些才能梦到吧...或者说,亏心了的人你才梦得到...

相比起来,庄倾城跟我最快乐的时候往往都是我出了什么大事安稳下来的时候,这个时候我也没力气折腾了,连跟人吵架都懒得,我们就能稍微过一点好日子。如果用我们现在的话说,我是那种钢铁直男,过去的审美跟现在不太一样,女孩子比较喜欢这类有血性的男人,所以尽管我想对她好一点都显得很笨拙,但是庄倾城心满意足,好多次跟我念叨‘要是能一直这样就好了’...不要这么念叨,以我这么多年的经验,如果你总是念叨一个事情会被命运听见,它一定要给你安排一个非常凄惨的现实——所以我如果有什么侥幸得来的好东西从来不四处念叨,只是默默受用。而且我还发现,如果厄运找上门来,你越念叨厄运越会大显神威缠着你不放,所以倒霉的时候我都是淡然处之,绝不四处念叨,把自己该做的事情做完就好了,只要你忍着千万别念叨厄运总会过去的,但是如果你每天埋怨,这个厄运八成会像癌症一样在你身上越发作越厉害——这就是我感受到的关于念叨的玄学,它是切实存在的。

庄倾城每天都在我旁边念叨‘能一直这样就好了’,莫名其妙就给了我一种心理暗示,她觉得好的那肯定对我不好,我能很明显地感觉到我们不是一路人,她怎么感觉不到呢?以她的聪明,她应该看得比我清楚才对,她怎么就那么执迷不悟非要跟我一决生死呢?其实吧,这正是爱情最伟大那种威力的展现方式,她的智慧是明白我和她的差距的,就好比我在山脚她在山巅,她不是看不到这个差距,而且准备用自己气势磅礴的爱情把这个差距填满——讲真,我没见过哪个男人有这个气魄的,倒是经常见男人们给姑娘挖坑,本来人家在半山腰一下子闪到坑里的。就这,现在大部分流行的网文都是写霸道总裁爱上一个扫地女这类反人性的东西,这类玩意就有人信——女人信呗,她们真是什么都敢信,我说句难听的,过去那个社会我一个钢铁直男想借女人上位是相对容易的,现在都已经很难了,而且这是借助了姑娘们气势磅礴的付出爱情的勇气是有可能的前提下,没有哪个男人会降低自己的身份从山巅下来把你一个倒尿的姑娘扶上山的,这个地球上没有,不行去火星看看吧。男人们哪怕可以付出自己的物质、智慧、感情,但是他付出不了自己的尊严,也就是他做人的根本,他丢掉这个他整座山就塌了,他就不复存在了,他怎么可能为了一个女人从山上摔下来——但是女人是可以的,女人做什么事情只要拿出‘爱情’这俩个字就会被人理解,她可以肆无忌惮地去做,她可以从山上下来跪在地上让别人踩着她往上爬,过后也没人会笑话她,她还可以继续回到自己的山巅一览众山小,而且别人会觉得她很伟大——所以如果只按科学合理的角度讲,霸道女总裁爱上倒尿男生才是更有可能的事情,然而因为骗姑娘比较容易所以盛行的会是霸道总裁爱上她这类鬼打墙的东西,我也是醉了...

所以我就说这个世界上起码得有九成的人都是蠢货。

当然,用上面那个比方,我最不想看见的就是庄倾城下山来接我,我不需要,我始终觉得自己有多大本事就爬多高,要别人拉或者扶的我心里不安稳,总觉得哪怕上去了我也呆不住,会一个失足再掉下来——所以她越是要下来迁就我我就越生气——我又一次感到自己太小了,没本事,没能力,正因为这个,我的脾气就特别大。倒是有一点好处是,我既然不要她的帮扶,就绝不会拿她的好处,所以单就物质上来说我是没有亏欠庄倾城什么,而且觉得很得意——其实最难还的是感情债啊大佬,你把事情看得太轻易了...

既然庄倾城在我这里感到满意,而我知道事情不该是这个样子,那我就肯定不满意,所以没过多久我就准备回去读书——我还需要把书念完才是,我家人虽然那时候没赶上读大学,但起码也读到了高中,我没理由还不如他们不是么,起码把高中读完再说。我的另外一个打算是,我想摆脱庄倾城的控制靠我自己的本事根本不行,我得借助一些别的力量,要么就是时间,要么就是分离,要么就是他人的感情比如路妍——我不是那种干占别人便宜可以心安理得的人,这种的白给我都不要,但是我摆脱不了庄倾城的手段,她可以彻头彻尾拿捏我——我感觉跟她在一起越久,我身体里的血性就越少,这是

;我不愿意看到的,她在润物细无声地剥夺我血液里的躁性——这个东西倒也不是非要不可,但是它不该是被女人拿走的,只有我说不要了它才可以被抛弃,你悄悄给我拿掉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我太聪明了,立马就感觉到你在做什么了,我一定要反抗的。

你发现没有,小说要写一个年代,结果写到现在连一年都没过去...因为,这个是基调,我在这个时期遇到了一些改变我一生的人,所以需要着重写一下,无关紧要的东西我当然会跳过去,但是这个事就这么寸,很多东西都是那时候发生的我有什么办法。其实现在想起来也是一种侥幸,因为我开智的时候遇到的人和事大部分都是非常好非常优秀的,所以后面不论遇到多恶心的我都可以接受,真的单纯就是因为人生给我的第一印象太好了,我总相信它是个存在很多、很高美感的家伙,所以后面不管有多失望我都能忍,这是我没有找个高高的楼看看下面没人没车纵身一跳的最大的原因——其实这家伙绝大多数时候是非常冷酷无情的,有点像庄倾城面对的我,你想看它的好脸色,就得给它含住才行...

总之,我动了回去读书的心思就马上开始收拾东西,准确地说是收拾和庄倾城的感情,我到现在也是一个很利索的人,早上爬起来想去三亚,晚上已经在三亚沙滩上躺着看美女了,桌子上面还摆着一瓶花露水一瓶风油精和一瓶杀虫剂——以前我总觉得面条那类恶心的人是我一生之敌,其实不是的,蚊子才是我一生之敌。所以我想去哪里,一般马上就可以收拾动身,当然,国外不一样——我出国就那么几次,都是跟团,因为我懒得自己跑手续,而且你别忘了,我说过我沾上英文很容易倒霉,而我唯一能说几句的外语就是英文,所以我还是尽量在国内待着吧,起码我用普通话忽悠人肯定比用英文熟练得多。今时不同往日了,国外有的,咱们这里都有,无非就是多花几个钱罢了——出去了,你还得巴结他们,在家只有他们巴结你的份儿——拿一扎人民币往她脸上一摔,你让她舔哪里她就得给你...

我说得太多了,总是管不住自己的嘴...

我很难面对庄倾城的手段,你知道,以前她要控制我都是那种摆在明面上的无聊手法,拿刀子逼,拿钱买,现在发现没用,就开始用那种女人的柔情,眼泪汪汪的望着你,让你都不好意思跟她提俩个人的分离——这女人这个手艺可不是从我这里学的,纯属天生,她的悟性很高,能不断修正自己的行为,让它们变得难以抵抗,我都想象不到她的前任在她这里得到了什么体验,想想简直是恐怖——所以我虽然决定走了,因为她的各种表现还是停了下来,又呆了至少一个礼拜——我走都走不了!

最后得亏是我们那里有一个全国的作文比赛,我那个没眼色的丑女语文老师打听到我姑家里的电话打过来,高低让我回去参加一下,这才算有了合理的借口,我才摆脱了庄倾城跑回了老家——在这中间我没有去她那个豪宅一次,都得她过来找我,我其实是软饭硬吃的好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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