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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城被公孙日月救出来时,已经面目全非,只剩一口气了。
他的脖子上,狗链烫出来的痕迹触目惊心。
客栈掌柜气极破口大骂,要不是有外人看着,怕会直接将吴志城打死。
可就算不打,吴志城看着也快活不成了。
他虽闭合着眼睛,却并没彻底丧失意识。
尖锐的疼痛,无声嘶喊着提醒他,他还活着。
雪愈发大了,铺天盖地。厚雪彻底压塌烧得发脆的柴房横梁,倒让火势小了很多。
几个伙计打水救火,很快明火被压了下去。
小吴志城能感觉到飞雪落在火辣辣的肌肤上,凉凉的,没那么疼了,有些舒服。
他还是喜欢冬天的。
他认为,这是老天对他仅剩的慈悲。
他就这么平静地躺着等。
等死。
期盼着老天能更慈悲一点,让他速速死去。
他知道,自己现在除了身上几两肉,再无别的价值。
他终究还是要成为包中肉,汤中骨的。
“他不是你们的人吗?不管?”公孙日月斜睨着屋前一众人等。
掌柜满脸晦气:“管啊,怎么不管?”
她挥挥手,立即有一强壮伙计将吴志城抱起,放在院子的大木板桌上。
这张桌子虽被厚雪覆盖看不清表面上的无数刀痕和血迹,但是油腻恶臭腥气扑鼻。
“这是做什么?”公孙日月眯起眼睛。
“趁着还没断气,放血收肉啊。”掌柜盯着公孙日月笑道。
这个女人这么说,其实是有心试探。
客栈附近并没别的人家。
他们平时杀人越货时,下药只是其中一种手段,这样能省下不少麻烦。
但总有些人体质异于常人,下药后,要么没彻底被放倒,要么就是很快就会醒来。
遇见这样的情况,掌柜会当机立断直接武力砍杀。
一直以来,就没有客人能活着走出这家客栈。
这女人在刀尖火口上讨生活那么久,看人很有一套。
她第一眼看见公孙日月时,便略有异样之感。这人跟寻常人大不相同,可是一时又说不出哪里不同来。
所以,为了谨慎起见,才在药澡水和黄酒里加了双倍的药量。
现下,这个人没被放倒,还好像一点影响也没有,不由得让她心生警惕。
刚才公孙日月冒火进柴房救人,更是寸伤未得。
掌柜心想,可能是这个人确实有点本事,但也可能,是这个人身上穿的衣服有些蹊跷。
这衣服实在好看,布料看着不俗,绣纹精致,更隐隐有华光洋溢,绝非凡品。
可是毫无疑问,这人的长相更加不俗。
掌柜笑盯着公孙日月时,公孙日月也笑着看她。
她那颗平素冷漠、阴狠、凶残惯了的心狠狠一颤。
平时看腻了那些在苦日子里扑腾着生存的粗汉子,现在突然遇见这种宝贝疙瘩,作为女人,掌柜觉得自己动动心很正常。
尽管她的皮相看起来能做公孙日月的娘,但她自己认为只是环境太恶劣,粗磨了皮肤,内里还是年轻着的。
公孙日月这一笑,让她改变了主意。
直接武力砍杀,也忒暴殄天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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