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1页(第1页)

最后总结道:  “简直就像是路西法和米迦勒的婚宴。”  梅淼:……  你确定这俩能坐在同一桌子上?  还婚宴?!  北美死对头文学嗑多了吧?  突然很想给闺蜜打个电话为自己发声,这世上还有比她对美食形容更糟糕的人!  说归说,作为一个吃过唐宁私家菜的人,梅淼还是觉得太过夸张。  不一会儿,她点的排骨啫啫煲来了。  与此同时。  游客们餐桌上新一轮的美味余震也抵达了。  大荤过后,总算迎来了素菜。  食记的菜份量实在,两桌游客到现在其实已经吃得差不多了,准备再随便添补几口,就结束这场酣畅淋漓的战斗。  丽萨和莉莉配合着把菜端上桌,莉莉大声报菜名。  “鸳鸯麻婆豆腐。”  “风味茄子。”  “金沙南瓜。”  梁一平吃了一身汗,去洗手间松了一下皮带,回来看见三道素菜,面色难掩失望。  “还以为会有什么惊喜,结果还是没逃出麻婆豆腐的魔爪。”  海外的中餐厅,十家有九家的菜单里都会出现麻婆豆腐。  做法不尽相同,有现炒的,有直接加热卤料盖在豆腐上,甚至有搞噱头的。  开局上一只空砂锅,底部放琼脂,当着顾客的面倒入热豆浆,盖上砂锅盖,三分钟后开盖,豆浆就变成了“豆腐”,此时再用刀划出井字格,浇上麻婆料汁。  一碗麻婆豆腐就做好了。  硬生生地把豆花当成豆腐卖,气得豆花不咸不甜,直接变成麻辣的了。  尽管眼前这道所谓的鸳鸯麻婆豆腐,用的是嫩豆腐和血豆腐两种豆腐,在白瓷盘里泛着红油,色泽鲜亮,十分勾人胃口,但依旧改变不了其麻婆豆腐的本质。  吃来吃去,也就那么回事儿。  周敏见他又挑剔起来,懒得搭理他,用瓷勺舀了一点放进碗里晾凉。  梁峰跟他爸一样,都是急性子。  见上了新菜,他把手里嗦得发白的姜母鸭腿骨丢进骨碟,站起身去够豆腐,放进碗里晾都不晾,直接用自己的勺子舀了一大口塞进嘴里。  “诶,小心烫!”周敏出声提醒,但已经来不及了。  梁一平见状,想起一开始被鳝鱼烫的那一下,“嘶”了一声,把碗递到儿子嘴下。  “没听爸爸跟你说过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啊?”  “快吐出来,别再把舌头烫坏喽。”  梁峰双手捂着嘴巴,眼睛都红了,就是不肯吐出来。  急得周敏和梁一平差点就要上手去掰他的嘴了。  直到把那滑滑嫩嫩的豆腐吞入腹中,梁峰才热泪盈眶道:“爸,不烫,我是不小心被花椒咬了一口,但是太太太太好吃了!”  夫妻俩见他话都说不利索,有些不信。  仔细检查过他的嘴,确实没被烫着,才放心。  不过被儿子这么一说,原本想着先尝另外两道菜的梁一平,还是先舀了一勺鸳鸯麻婆豆腐。  嫩豆腐颤颤巍巍的,如同一块刚凝固的凝脂,在勺子里微微晃动,紧贴着的猪血豆腐显然质地更韧,悍然不动,红油芡满全身。  两块豆腐合起来只有一张麻将大小,一口就能吞进去。  一刹那间,两种全然不同的口感占据口腔,确实不怎么烫,用牙齿轻轻一碰,白豆腐滑溜溜地顺着嗓子溜进胃里,血豆腐却略带嚼劲,细小的气孔里渗着酱汁,红油和酱汁从里面涌出来,满是浓郁的咸鲜。  此刻花椒的麻比辣椒的辣更为突出,逐渐在口腔里织就出一张细密的网。  在一口一口的咀嚼中,那股麻意一路从舌尖蔓延到上颚,再到嘴唇,整个嘴巴都是酥酥的,像是有无数细小的电流在跳动。  “嘶——哈。”  “这感觉也太带劲了。”  就算吃完,嘴巴里的那种感觉依旧久久不散,麻得人涎水直流,胃口大开,感觉前面的菜仿佛都白吃了。  另一桌上的陈玲也深有同感。  整整一碗碳水炸弹喂进肚子里,瞬间就给她吃晕碳了。  好不容易缓过劲儿来,见桌子上多了几道菜,大脑还没反应过来,手已经夹了一大筷子风味茄子。  切成菱形的茄子每一块都裹着一层酱色的酥壳,在灯光下泛着琥珀的色泽,油亮亮的,依稀能看见淡黄的焦边儿。  “咔嚓”一声。  酸甜可口,脆里带嫩。  陈玲眯着眼睛嘟哝着:“妈,你这炸茄子的手艺见长啊,一点也不苦,都可以去饭店当大厨了。”  一旁的陈家祖孙三人:?  陈爽吓得一激灵,连忙放下筷子,在陈玲眼前晃了晃,“妈妈,你吃懵了吗?我们在纽约,没在家里,茄子不是姥姥做的,你快睁开眼看看我。”  晕乎乎的陈玲被这么一晃,脑子终于回过神来,怔怔地看了一眼家人。  见三人面露担忧,老脸一红,“咳咳,那啥,没事,我就是不小心……睡着了。”  三人:……  气氛有一瞬间尴尬。  陈大妈笑吟吟地捏了下女儿的鼻子。  “怎么,梦里你老妈子我炸的茄子都是苦的?”  “妈,你说什么呢。”  陈玲吃了半辈子妈妈牌风味茄子,哪敢说别点不好,“我那是脑子发晕说胡话,你怎么还当真了?”  说着,她殷勤地给陈大妈夹了几块茄子。  “别光顾着说话,您也尝尝,这小味儿虽然比不上你做的,但也能凑活着吃几口。”  陈大妈睨她一眼。  年纪大了,吃完那么多东西,这些油炸的就不能吃太多了。  但看在女儿夹给她的面子上,尝一口也行。  谁承想,就是这么一口,让老人家觉得自己做了半辈子的根本不是风味茄子,而是纯粹裹了酸甜汁儿的炸茄子块。  原来风味茄子炸完以后裹汁,茄子壳仍是脆的,哪怕是上桌都好一会儿了,都没有丝毫塌软的迹象。  这一口下去酥脆得不像是在吃茄子,而是在嗑瓜子,偏里面的仁儿是嫩的,嫩得都能吃出茄子本身的鲜甜汁水。  裹在外面的酱汁比例则更是一绝。  清冽的醋酸,绵软的甜,花椒的麻香似有若无,辣椒的辣味更是温吞,一点也不烈。最后的蒜香将所有味道收拢,让这一口余韵悠长,回味无穷。  贺家三口吃完荤菜后,按照平日的热量摄入标准来说,本来应该停下的。  但为了营养搭配均衡,又“勉为其难”地吃了麻婆豆腐和风味茄子。  此时,肚弧已初现端倪。  可他们却感觉这两道略微重口的菜吃完,不用什么清淡的东西对冲一下,有点说不过去。  三人盯着桌上正在一根一根减少的金沙南瓜,内心无比纠结。  金灿灿的南瓜条,就像是秋日里从地底下挖出来的宝藏,在夕阳余晖下散发着耀眼的光芒,裹着一层绵密油润宛若海边细沙的蛋黄,灿烂得实在让人移不开眼。  堪称“炸至金黄,隔壁留子都馋哭了”的顶级典范。  吃?  还是不吃?  南瓜虽然健康,可鸭蛋黄的胆固醇也太高了!  何况这道菜也是炸制的……  “你们倒是赶紧吃啊!”  “再不吃就没啦!”  隔壁桌的食记顾客都快急疯了。  他们正对着贺家人,全靠看三人现场吃播下饭,眼看最后一道菜了,三个人迟迟不下手,忍不住就叫出了声,甚至不惜动用东方四字真言。  “来都来了,还等什么呢?”  “就是,下次想再吃上,都保不准什么时候了。”  贺家三人面面相觑。  是啊。  来都来了。  吃都吃了。  还差这一口?  “吃!”  一声令下,贺鹏甩开膀子,夹起一根金沙南瓜就往嘴里塞。  南瓜条进入嘴里,最先触碰到的便是那层金沙,咸蛋黄的颗粒铺满舌尖,慢慢花开,像是含着融化了一半的雪,咸香温和,慢慢洇开,唇齿间满是浓郁至极的香。南瓜是软糯的,清雅质朴,在咸蛋黄的衬托下,愈发让人回味无穷。  在经过一系列的序曲高潮后,此时此刻,才让人感觉到切实的满足,正式走向宴席的尾声。  同桌孩子里,年龄最大的张莹莹今年已经上高中了。  这些日子,不管是参观景点,还是去餐厅吃饭,始终都是沉默不语的。  此时。  她在放下筷子后,居然破天荒地低喃了一句:  “好像成为厨师啊。”  话音落下,周遭好似安静了一瞬。  她的妈妈爸爸奶奶爷爷难以置信的震惊目光,齐刷刷地落在了她的身上。  “囡囡,你在胡言乱语些什么呢?!”  作者有话说: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最新更新
热门小说推荐
身为监管者的我永远不可能掉马甲

身为监管者的我永远不可能掉马甲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大将军绑定了妖妃系统后

大将军绑定了妖妃系统后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上位关系[先婚后爱]

上位关系[先婚后爱]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当读者和作者同时穿书

当读者和作者同时穿书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任东杰传奇

任东杰传奇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