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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红彗星恢復营业的第一个晚上,客人不多,余晨只唱了三首歌就去吧檯喝酒了。乐队里的其他人倒也没什么意见,互相交换了个眼神,乾脆表演起了《lovekills》和《11034》的伴奏。《11034》是钟天慈为portrait第一张专辑写的歌,据说灵感来源于马里亚纳海沟的一个点,那里距离地球表面有11034米,是地球的最深点。余晨第一次看到歌词时,还特意问过钟天慈在哪里唸的高中,地理学得这么好。当时他含糊地回答,不是在地理课上学到的。余晨本来想逗他说,你怎么答非所问啊?话到了嘴边却没说出来,最后只是挑起一边的眉毛,笑着说,这样也很好,我喜欢你保持神秘。
&esp;&esp;余晨喝到第三杯酒时,用眼角的馀光看到一个人朝吧檯走过来。那个人还和他搭话,阴阳怪气的:“还没拆线就敢这么喝酒啊?”
&esp;&esp;听到这句话,余晨晃着酒杯笑出来。他不用回头看也知道那个人是施杨。
&esp;&esp;那人又说了:“想什么呢?问你话呢。”
&esp;&esp;余晨侧过脸看他,说:“施杨,既然你这么喜欢管我,乾脆收养我吧?”
&esp;&esp;施杨坐下来,不接话茬,从鼻子里哼了声:“你很忙吗?怎么没来找我拆线?”
&esp;&esp;余晨放下酒杯,指着额头上的一小块疤,说:“我自己拆了。”
&esp;&esp;施杨冷笑:“我就知道,和你说什么都像没说一样。”
&esp;&esp;余晨不解了:“那你还来找我干嘛?”
&esp;&esp;“找你?我找你给自己添堵?我来这里就不能有别的事?”施杨接过酒水单,问酒保要了杯金菲士,扭头看向余晨,“上次我说眼熟的那个人……确实是prayers的贝斯手,内格罗尼。”
&esp;&esp;余晨喝了口酒,说:“你怎么知道的?”
&esp;&esp;“前几天他打车来苏州路……”
&esp;&esp;余晨打断他:“他去苏州路干嘛?找你?”
&esp;&esp;施杨再度冷笑:“不是每个人的脸皮都像你一样厚,看完病不给医药费。”
&esp;&esp;余晨撇撇嘴,没说什么。施杨拿着酒杯,轻抿了口,说:“那天上午他来找我,说要帮你付缝针的钱,我没收。正好那时候没有病人,我们就坐下来说了会儿话。快到中午的时候他接了个电话,走得很急,没拿外套和钱包。”
&esp;&esp;余晨想了想,前几天的上午自己好像确实给钟天慈打过一个电话。但不是什么急事,只是冰箱里没吃的了,拜託他回来的时候带份外卖而已。
&esp;&esp;施杨接着说:“我翻了他的钱包,以为里面会有联系方式,但是没看到。我只看到几张银行卡,和……”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偷偷摸摸地瞟了眼余晨,连措辞也变得小心翼翼,“和两张剪下来的照片。”
&esp;&esp;余晨一时好奇:“什么照片?”
&esp;&esp;施杨舔舔嘴唇,飞快地移开目光,不看他了:“一张是prayers的演出合照,一张是你。”
&esp;&esp;“我?”余晨彻底听不明白了,“我什么时候的照片?”
&esp;&esp;施杨一手握住酒杯,一手抓了抓额头,犹豫片刻,回答说:“是录像带的封面。”
&esp;&esp;他补充:“就是燕贞给我看过的……那捲录像带。”
&esp;&esp;余晨低头看着酒杯的冰块,眨眨眼睛,轻轻应了声:“哦。”
&esp;&esp;“你没事吧?”施杨看着余晨,一隻手凑近了他的头发,却在快碰到的时候停住了。那隻手最终落回了吧檯上。
&esp;&esp;余晨笑笑,一口闷了杯里的酒,又舒出一口气,说:“录像带的事,你不提我都快忘了。毕竟时代在进步,这种老掉牙的东西也就只有那几年传播得广,现在早就落后了,不会有人再看了。”
&esp;&esp;施杨看着他,皱起眉头,一副担忧的样子:“你不打算问问他?”
&esp;&esp;余晨重新握住酒杯,晃了两下,杯底的冰块撞在一起,哐啷哐啷地响。他反问施杨:“所以你今天特意过来是为了还他东西?已经还给他了吧?”
&esp;&esp;施杨点点头。余晨沉默下来,片刻后,又问:“你喜欢prayers吗?”
&esp;&esp;施杨盯着他,挠了挠下巴,说:“在英国唸书的时候挺喜欢的。”
&esp;&esp;“难怪。”余晨微笑,“你是从英国回来的,你应该看过他们的演出。”
&esp;&esp;“那是好多年前了。”施杨的目光飘向酒柜上方的一排红酒,似乎在回忆,“我在寄宿学校念高中的时候,圈子的人说有几个黑头发,黄皮肤的大学生在伦敦玩乐队。本来没什么人知道这件事,但是一传十,十传百,所有人都知道了。后来他们上了报纸,还发了专辑,我就逃课和朋友看了几次演出。”
&esp;&esp;说到这里,施杨顿住,笑笑:“他们玩的是哥特朋克,你知道吧?演出的时候,每个人都在脸上画十字架,抹闪粉,还用那种黑色的面纱盖住大半张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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