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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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要送啊,我想着等所有东西都采购完,找道士算个时间再去送。”应朝夕知道自己说的很牵强,仍然嘴硬道:“不行吗?”  季宸挑眉,“这是你的自由。”他心中已经有了判断。  自认为危急解除,应朝夕又亲亲热热地搂住季宸的手臂,白天干活实在热,应朝夕只穿了件水粉色的无袖背心和五分裤,两条白生生的胳膊黏在季宸身上。  很晃眼,季宸强迫自己移开视线,不去看应朝夕宽大的领口。  “你都不夸夸我吗?我超累的诶!”  拐弯抹角得不到夸奖,应朝夕只能开门见山。  毫无防备的白糖年糕一样的家伙,季宸望天,放任自己享受了五秒钟后,端住应朝夕的肩膀头子,把人挪到离自己一米远的地方。  在应朝夕幽怨的眼神中,季宸拿出下午抽空买的监控,在楼道防火门后,901、902的屋内屋外,都装上了监控摄像头,还有两个摄像头,他准备趁着夜色,装到单元门口的角落中去。  谁才是哥哥最好的朋友  在家也没有闲着,外头还在装门,应朝夕不请自来,赖在季宸的房间里不走了。  季宸房里的沙发,大多数时候都属于应朝夕,季宸自己反而不太坐。  应朝夕瘫在沙发上,放松地翘着脚,手指在手机屏幕上一戳一戳,又下单了一堆食物,大多是保质期久的面包米面,还有必不可少的鸡蛋。  见冰柜里还有空位,应朝夕还下单了一批牛肉、猪肉、鸡肉、鲜虾、鱼类等等,就算之后会断电,末日初期好歹能吃一段时间。  夜里9点,装甲门总算完工了。  应朝夕把提前准备好的几袋食物递过去,他还对老吴刚开始奇怪的眼神有顾忌,给完东西悄咪咪地挪到季宸身后。  季宸把尾款给他们结了,照例多给了辛苦钱。  老吴忙摆手,“你们小两口太客气了,装个门的又多给钱又给送吃的,这袋吃的不便宜吧。”  他作势要给季宸把钱转回去,“不能收,我们这该收多少钱就收多少钱,做生意要有原则。”  季宸伸手拦住他,语气放缓,“天热,这些钱就当做是高温补贴,几位大哥回去多买些水喝。”  “那,那我们就收下了。”  老吴挠挠脸,怪不好意思的。  送走了几人,应朝夕憋不住了,拉住季宸的衣摆。  “季宸,他怎么说我们是小两口啊?”  应朝夕成年以后,就知道自己喜欢的是同性,情窦初开有想过谈恋爱,但确实没有把主意打到过一块长大的季宸身上。  猛然听到老吴的话,应朝夕慌乱又羞涩,脸颊粉扑扑的,睫毛忽闪,怎么都不敢看季宸的眼睛。  见他是这种反应,季宸眼神晦暗,半晌才回答,“他随意猜的,你不用在意。”  “这怎么不在意啊?”应朝夕发自本能地不乐意。  季宸捏住应朝夕气鼓的脸颊,弯腰直视应朝夕的眼睛,“应朝夕,你这么在意做什么?”  “!”  应朝夕脸红透了,手忙脚乱把自己的脸颊肉从季宸手里救下来,嘴里嘀嘀咕咕,自己要洗澡了,然后冲进了厨房。  出丑丢了脸,黏人精暂时失去黏性,直到太阳再一次升起,季宸才再一次看到主动亲近自己的应朝夕。  前一天夜里,应朝夕翻来覆去睡不着,一会儿想起老吴说他和季宸是两口子,一会儿又想起自己的囧样。  思来想去,季宸那张脸总是挥之不去。  被闹钟叫醒的应朝夕,脑子困成了一团浆糊,完全依靠本能做事。  半眯着眼睛洗漱完,应朝夕走出卫生间,一眼看到坐在沙发上喝咖啡的季宸,熟稔地挤到季宸身边坐下,嘴巴撅出二里地,也要喝季宸的咖啡。  季宸当做没看见,加浓黑咖,给这个不能吃苦的家伙喝了,肯定又会哼唧。  应朝夕没喝上也不恼,靠在季宸肩上又要重返梦乡,睡回笼觉去了。  季宸一口气把剩下的黑咖干了,站起来的同时托着应朝夕的脑袋。  “应朝夕。”  应朝夕懒得睁眼,吐出一个黏糊的“嗯?”  “困就回房间睡。”  季宸的声音天生带着凉意,不熟悉的人和他交谈时有可能会觉得这个人语气差,态度不好。  应朝夕早就习惯了,一点不受影响,蹭了蹭季宸的手掌,然后睁眼坐正身子,“你要出门了吗?”  “嗯。”  “我也要去。”不管去哪,反正应朝夕要跟着。  季宸尽力忽略掉心底那点满足,做出冷酷的样子,“给你5分钟整理。”  6分钟后,应朝夕脚步飞快,捂着翘起的头发冲到门口,生怕季宸真自己走了。  季宸绷着脸做出很严肃的样子,一声不吭走进电梯。  应朝夕不捂头发了,跟在季宸边上抱住他的手臂,露出乖巧的微笑,“我们去哪里啊?”  “去绿荫巷。”  应朝夕没听过这个地名,不解道:“这是哪儿?”  季宸:“附近县城的小巷子,有朋友在那里。”  应朝夕不说话了,收回抱着季宸的手,季宸有自己不认识的朋友,而且是大老远跑去见的朋友,这件事情让应朝夕不太开心。  从家出发,车程有3个小时,才到达绿荫巷。  非常陌生的街区,应朝夕没有来过,季宸也没有来过,这个地名是前世听于一说的。  前世季宸的小队中,除了他自己,还有三位队友,其中两位,周泽兰和项欣,是大学时候在登山社团中认识的朋友,还有一位就是这次要找的于一。  季宸和周泽兰、项欣汇合后,在往基地方向去的路上捡到了于一,当时的于一孤家寡人,被家边上的小混混欺负,遇到三人的时候全身是伤,只剩下一口气,周泽兰分化了治愈系异能,很是艰难才把于一治好。  于一被他们救了之后,在三人的看护下得以平安度过分化发热期,拥有了金属系异能,之后四人组成了小队多次并肩作战,在危难关头彼此多了坚不可摧的情谊和信任。  重生回来后,季宸给两位好友发去消息,要他们这几天储备好半个月的物资待在家里不要出来,三人是交心的好友,季宸知道两人会照做,再加上前世周泽兰和项欣都是在家里进化出异能的,季宸准备让他们保持现状不变,等到有了异能再汇合。  于一不同,季宸觉得没必要让于一再吃那些苦,这次来,是准备把于一骗到碧水苑去,安稳度过末世早期。  看出季宸对绿荫巷的陌生,应朝夕半是好奇半是吃味,别扭地说:“不是你的好朋友吗,你都没来过?”  “没去过家里的好朋友”  应朝夕是在偷偷比较,想要比出自己和季宸关系更好的结果。  季宸大步往前走去,不让应朝夕看到自己嘴角的弧度,“这不就去过了吗,凡事都有小宝  赵二吊儿郎当,把喝光的易拉罐扔到于一的腿上,“哟,于哥,忙着呢,生意这么好,给小弟点零花钱花花呗。”  弹飞的易拉罐顺着力道飞到应朝夕脚边。  应朝夕秀气的眉头蹙起,因为脸嫩,应朝夕中学的时候也被高年级的小混混欺负过,话术也差不多,他性子娇气那也是对内的,遇到欺负到自己头上的人,应朝夕打不过也咬着牙冲上去,最后脸上还挂了彩。  最爱漂亮的人因为小混混伤了脸,应朝夕从此对这类人咬牙切齿的讨厌。  于一低眉,表情麻木,好似没听到赵二的声音。  赵二不耐烦,“啧”了一声,一脚把于一坐着的小板凳踢翻,于一狼狈地趴在了地上,手指滑到正在磨的菜刀刀刃上,刚磨过的菜刀锋利,手指立马见血。  小混混才不会为此感到抱歉,赵二彻底没了耐心,伸手就要往于一围裙兜里掏钱。  季宸沉着脸刚要动手,应朝夕的脚比他还快,快准狠地把易拉罐踢到赵二的屁股上。  “哎哟卧槽,谁这么不长眼!”  赵二捂着屁股愤怒转身,绿豆大的眼睛瞪成红豆大小,“就是你们俩不长眼是吧,知道小爷是谁吗!”  都说相由心生,赵二长得实在磕碜,崎岖的脸型配上扭曲的表情,可以说是惨不忍睹。  应朝夕嘴角抽了抽,很嫌弃地翻了个白眼,扭头多看了季宸两眼洗洗眼睛。  放出来的狠话没人接,赵二自觉很丢面子,捏着拳头就要扑过来。  季宸挡在应朝夕面前,高大强壮的身材一看就不好惹,砍杀过丧尸的人眼神冷峻,带着浸染过鲜血的杀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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