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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眯起眼睛,道:“那我们便去前线看看,他这仗要怎么打。”
也去看看那红毛,究竟是不是真的长了一身红毛。
叶明钦有这水平,却不去打那屠城灭国的仗,而是龟缩不出,修那什么长城,想来这红毛才是真正的厉害角色。
第25章这不对劲儿
在鼓声之中,千金随着骑兵往西去。
她的速度比骑兵要慢,因为她不仅没有马,还有一个累赘。
被她抓住这小卒子,光看他身板儿倒也算得上壮实,真跑起来却发现是个废物,根本跟不上千金的脚步。
于是千金决定抢马。
抢马自然不可能对那些全副武装成群结队的骑兵下手,千金有别的更好的选择。
边城人人都有刀,却并不是人人都养马,毕竟马比刀要贵得多,但是和别的地方比起来,这地界养马的人还是要多得多。
千金出城时,路过一家门户紧闭的二层小楼,后院圈了马,被遍布边城的战鼓声和蹄声惊得焦躁不安。
千金翻墙而入,刚解开缰绳,就听见二楼打开一扇小窗,一个人探出头来,大喊:“喂!你个贼,想做什么?你当这时候就没人管了?”
系统无语:“他都说你是贼了,怎么还问这种屁话。”
千金弹手将怀里仅剩的金银飞到二楼窗台,那人脑袋缩回去捡钱,一会儿功夫又探出来喊:“不够——!”
这时候千金早就走远了。
千金从前没骑过马。
在柏之国,马一样是个奢侈的东西,千金只是小柳乡一个野姑娘,没摸过这么贵的玩意儿。
但她看那些骑兵们骑马,发现这个世界的马虽然笨了些,没有什么灵智,不通人性的,但是也没很大力气,似乎并不能给她掀翻在地上。
于是直接翻上马背,两腿夹住马肚子,将手里那累赘扔到身前,横放在马背上,直直冲了出去。
只是终究没有经验,千金忽略了一个问题,这马没配鞍,也没有缰绳……
马儿虽然迫于千金的压力,活蹦乱跳不起来,不能反抗,千金手往哪儿指就往哪儿跑,起到了它该有的作用。
但是一路颠簸,体验非常不好,跟着大部队到了长城根儿,千金面有菜色从马上跳下来,心有余悸,决心从此都不再骑马了。
头晕。
千金还只是头晕,马背上那逃跑的小官儿四肢软绵绵的从马背上滑下来,当即吐在了千金脚底下。
千金嫌恶地避开呕吐物,晃了晃晕乎乎的脑袋,定睛去看这长城。
长城其实不长,只建成二三里地那么长,但已经足够作为一道分割敌我的阵线,长城以内,即是队友,长城以外,即是敌人。
敌人来袭,仓促之间,一片混乱,但是当千金到来时,长城以内已经在混乱之中找到一种秩序。
千金看到叶明钦的旗帜,高高地张扬着飘在最高处。
内侧兵马已经被组织了起来,精兵顶在最前守卫,骑兵出阵冲锋,民夫在后,整体展现出一种临危不乱的气度。
只是越靠前,组织度越好,越往后,便越混乱些。
千金带着人落地,立刻便被民夫发现,上前盘问。
这就是为何千金要带着手里这个累赘了,她踢他一脚,让这个本地人去应付盘问的民夫。
那民夫本是征召来修长城的,因为此时人手短缺派去后方巡逻,本就是赶鸭子上架,偏偏千金带来那人是个监修,严格来说算是民夫的上司。
他怕千金,怕叶明钦,怕军法,也怕那匹没有马鞍的马,却断然不怕一个民夫。
勒紧腰带,止住胃中翻腾的呕吐之感,上前一脚,大喝道:“吓了你的狗眼,认不得老爷我!”
前方打得火热,他就在后方与民夫掰扯,千金之前对他的评论实在不错,就是个累赘。
不过这战场上累赘实在是算不上少的,这里本是修长城的工地,民夫多得可怕,他们是打不了仗的。
不仅打不了仗,还得防着他们趁乱逃跑。
这些民夫来修这长城,服这苦役,可不是心甘情愿为了保家卫国才来的,就如同二狗他爹一般,如同花岗镇那么多人的丈夫、父亲、儿子一般。
都是被抓来的。
甚至为此家破人亡。
叶明钦在这长城布置许多兵力,防着这些民夫起义逃跑的原因,要更大于抵御红毛入侵。
这次红毛入侵,固然是件惨事,对于许多人来说……却也是个机会。
千金举目望去,叶明钦所携带的精兵,除了前排刀刃向外,另有后排士兵,同时举起刀刃对后阵民兵严加警戒。
“这仗打的……他一对二么?”
千金低下头看了一眼身上刚换上的新衣新鞋,叹了口气,混在人群里在地上打个滚儿染上满身尘土,然后往前去。
现在她所在的位置,别说敌人了,就连叶明钦的兵长啥样她都看不清。
眼前身后全都是民夫,手里连把刀都不发,衣服也都是布衣,甚至根本没有衣服可穿——重体力徭役很费衣服的,天气允许的情况下,他们都光膀子。
那一身皮肉比衣服要便宜得多,磨烂了还能长好,是可以损耗的。
千金虽然在地里滚了一身尘土,但是有一身好衣服穿,又有一把刀,横行在军阵之后,算得上是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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