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怎么了?”
她问道。夜轩摇了摇头。
“没有,我看错了!”
当然谁都知道他这个看错是什么意思。司诺桑有那么瞬间也以为轩辕觉寺在旁边。所以下意识的去看他。但是却没有现。
轩辕觉寺当然一直都在要路。只是跳入到大树上。没在他们的视线之内。
他还送她最后一程,送她离开凉城。这是最好的选择吗?
曾想不放开的手,但是最终还是要放手。是他太过于可怜,还是可悲?
马车不停地向同一个地方驶去,司诺桑双手紧握,低着头。眉头紧锁,心事全部写在脸上。是不舍,她真的不舍离开这里,夜轩想阻止,可是却根本阻止不了,这是司诺桑自己的决定。而且司诺桑倔强地不会去改变。
夜轩靠在车边边,闭上眼睛。生怕看到司诺桑的样子会让他做出不理智的事情。离开,离开,这才是最正确的事情。
赶了半天,马车来到凉城边边。再一会儿,就会彻底离开凉城。
车夫选了一条近路,比他们来的时候。时间大大的缩短。
原来至少一天,可是结果才半天的时间而已!有时候选择的路不同,需要代价也不一样。
但是如果再重来次,在选择路的时候。也同样会犯同样的错误。因为一个不改变,无论多少次重来的机会也是枉然。因为人就是会明知故犯。
轩辕觉寺骑着马跟着身后,直到边城。元千律看着王爷,非常的难过。
王爷一路护送着王妃离开凉城,外面的世界没有王爷守护。王妃只能依靠自己。
无论在京城还是在凉城,王爷在她看不见的地方为她做了许多许多。只有王妃不知道而已。
“回去吧!”
轩辕觉寺转过马,看着元千律。元千律点了点头。
就这样结束了吗?
元千律在心里默默念着,王爷与王妃就只能这样了吗?
随着黄沙四起,轩辕觉寺与元千律绝尘而去。
故事不会结束,除非死亡。
……
司诺桑终于离开了凉城,迟管她并不愿意离开凉城,在她的心里,始终无法放下轩辕觉寺,不过人大了,总归要选择。更何况都是两个成年人。
不想让夜轩看到自己的难过,于是把所有的心情都往心里藏。
这是最危险的,也是最掩耳盗铃的。能欺骗到的也只有自己。
经过一天的赶路,天已经黑了。他们还在道上。于是找了一个地方停留了下来。
“晚上赶路危险,今天就在这里扎营住一个晚上吧。”
这不像现代有灯,这古代漆黑一般。伸手不见五指,而月亮也躲在云里。为了安全,也只能停下来。
“我也这样想,得辛苦两位师父了。”司诺桑点点头。
他们四个分工行事,车夫去找水,就在前面有一个小溪。弄点溪水过来喝。
而司诺桑与夜轩则是生火,找柴。很快火生起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np古代权谋男主全是疯子强制爱虐男男全处权谋文,没有金手指,分为上下卷,上卷为成长期,下卷为女主挑选主公辅佐,最后统一天下,所处背景类似春秋战国时期,但全是私设,请勿带入真实历史,全是私设虚构的。作者精神状态堪忧,所以写的会很颠,男主都很疯,有的会装,有的装都不装。女主训狗达人,不虐女,只虐男。不接受文笔指导,写文主打放松,但是可以讨论,作者非常愿意交流文章写文的初衷是找不到好看的有剧情的黑暗强制爱np文了,只能来自产粮。剧情较多,肉穿插,有肉的章节都会有标注的。最后的最后感谢支持可以骂男主不要骂作者,比心3...
[蓄谋已久男主上位渣男火葬场双洁][旗袍妖精腰软美艳大明星VS西装暴徒禁欲矜贵银行行长]顾倾城见到傅枭臣,是在男友傅白鹤的家宴上。彼时,她都会盈盈唤他一声小叔叔。傅枭臣就像高悬於天际的北极星,永远是人群中最耀眼的存在。所有人都簇拥着他,搭讪他,讨好他,向他献媚,以祈求这位天之骄子视线的垂怜。他神情骄傲矜贵,不染纤尘,视线有意无意,总会落到顾倾城身上,像是一只蓄谋已久,伺机而动的狼!—後来,顾倾城与渣男分手,再见傅枭臣,是在酒店的双人床上。渣男当着衆人的面,对她口出狂言离开我,你什麽都不是!离开我,你迟早会後悔!窘迫到极致的时候,细腰被一只肌肉结实的手臂揽住。傅枭臣高大的身子将她紧紧拥入怀里跟我,做银行行长夫人,钱多到八百年花不完,还绝对不会後悔。—渣男後知後觉,千方百计求复合,却在家宴的一角撞到缱绻拥吻的两人。此时,傅枭臣拥着顾倾城,眸色睥睨的朝傅白鹤招手小辈就要有小辈的礼貌,过来,叫婶婶。—跌跌撞撞的小女孩终於迎来了明目张胆的例外和偏爱。被偏爱的小朋友,永远不用说对不起。...
安命是一名恐怖小说写手。穿越到星际时代,成为没有异能,备受欺凌的菟丝花小可怜。但偏偏这个时代,文化贫瘠,精神匮乏,人们缺少精神刺激,异能日益衰退安命DNA动了,有什么能比恐怖小说更能刺激精神呢?次日,她发表了一份中式怪谈。...
...
我叫林源,今年三十岁,生活在一个三线都称不上的小城市,就职于一家国企单位,活少不累,工资六七千,紧凑三居室房产一套,国产小轿车一辆。 没有大富大贵,但对于从小就不知上进为何物的我却足够了,父母安康,家庭和睦,更重要的是拥有一位好妻子。...
穿越魔皇武尊by衣落成火,小说描写了顾白一直以为自己做的最蠢的事情是听基友的话成为种马写手,最郁闷的事是将原定的三好少年变成大BOSS但最后他发现,事实远不止如此。遇见自己亲笔写出的变态这种事尼玛他吃人啊!这时候,就只能把吃人变吃人了吧。简而言之,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