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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一个月之前白小生的一个好朋友结婚,婚礼当天白小生刚刚从外地出差回来马不停蹄地就奔向婚礼现场,不过还是晚了,重要节目全部都已经结束,只剩下宾客之间大快朵颐了。虽然有些疲惫但毕竟是好朋友的婚礼,他还是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新郎新娘在挨个桌敬酒他也不便打扰,就无所事事地观察起周遭的人物来,结果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皱着眉头的童晓。
当然当时他还不知道对方叫什么,但即使皱眉都这么有感觉的美女白小生断然是不能放过的。白小生自诩见过不少美女,也亲身体验过不少,但容貌长成童晓让人看得第一眼就有种怦然心动的感觉的还是第一个,不论是正皱着的眉,还是放出一种嫌隙感的深邃眼眸,又或是高挺的鼻梁和红嫩小巧的嘴唇,这一切都让白小生动容。自然地,当下白小生就决定不论用什么办法一定要一亲芳泽。
「知道么,当时我他妈就有感觉了,我是说下面,第一次这么冲动,太妖孽了。」白小生摸了摸裤裆,继续说下去……
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打定了主意要一亲美人芳泽的白小生开始细致地观察起这个未来有可能在自己的胯下娇喘呻吟的女人来,这个貌美如花的妹子这会儿为啥跑到人家婚礼摆臭脸呢,没一会儿他就现了原因,原来这个原因在于和童晓一个桌子上的人们,这些人衣着朴素,甚至有些简陋,有些邋遢,吃相也是很实在,一看就是从农村来的,白小生知道自己这哥们是从农村出来的,而他媳妇儿则不是,那么这伙人就应该是哥们的亲朋好友了。在婚宴现场和八竿子都打不着的人们坐在一起其实挺常见的,就跟自己现在不也跟不相干也不认识的人坐在一起嘛,不过比起自己的此刻怡然自得地欣赏美女,那个被欣赏着的美女显然兴致不高,甚至有些不开心地绷着个漂亮的脸蛋坐着,也不动筷子,这是摆明了不喜欢此刻被安排跟这些农民一桌的表现嘛。
只见坐在童晓旁边的一个老太太眼见她没有动过筷子就用自己的筷子夹了一块排骨放在童晓的小碟上,还乐呵呵地对她说着什么,而童晓则是很尴尬甚至有些不快地敷衍着,终于,招呼也不打就起身向卫生间方向走去。
童晓这一起身让白小生看清了她的整个身材,童晓上身穿的是一件浅黄色的碎花衬衫,优质的料舒服地贴在童晓挺拔的上半身,毫不客气地勾勒出她那坚挺地胸围,而浅黄色碎花图案即有一种青春的跳动感又不失一种端庄和典雅。她下面穿得是一件九分的白色休闲裤,这一装束成功地把这个女人袖长而笔直的长腿体现出来,还有那滚圆的屁股……
「你不知道这女人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我之前简直白活了,居然这样的尤物都没有现.她刚起来走路的时候我甚至都能感觉到那两个挺翘的屁股蛋在随着步伐一动一动的!」一想起那天初遇童晓时的模样白小生至今仍会有冲动,这样的生理现象让自诩情场无敌手的白小生有些尴尬,有些不甘,甚至有些愠怒,但转眼一想也正是这样的现象级美女才可以再次点燃起他对女人雄心勃勃地征服欲,而且一旦得手……
「别他妈傻笑了,继续说啊,别墨迹,就说你俩咋认识的?」郭权催促道。
其实当时白小生虽然心意已决,但苦于没有什么突破口,也不好随随便便冲上去搭讪,依着刚才那一小段的观察,这个漂亮女人脾气一定不小,贸然出击只会适得其反。也是上天给予机会,正当白小生无计可施的时候看到起身的童晓径直走向了新郎新娘,直觉告诉白小生,这个美人是打算告辞了,如果现在错过以后就难了,也正好借着跟刘方(白小生的哥们,新郎)打招呼的机会和她初步接触一下。
心动不如行动,白小生也起身走向新郎新娘,正跟前来告辞的童晓说话的新婚夫妻看见白小生显得很开心。
「操,你小子还知道来呀,这都几点了。」刘方冲着他肆无忌惮地喊道。他这一喊童晓也冲着白小生的方向看过来。
「记着,从现在起你的每一言一行都关乎到这个女人对你的好感度,切不可掉以轻心。」白小生有些紧张地默念着,露出一个绅士的笑容走向众人。
「刘方你胡说什么,小白那么忙一下飞机就赶过来你还这么多废话。小白,累不,用不用给你安排个单间休息一下?」新娘蒋欢因为刘方的关系跟白小生也很熟了。
「呵呵,没关系,我要马上回公司了。」
回公司是白小生临时想起的主意,既然美人要走何不送上一程。
「怎么一来就走?」刘方有些不乐意了。
「我这不也没办法么.」白小生露出一副无奈的表情,「你也知道我这次去上海就是谈一个以前我接待过的客户,现在基本上谈妥了新了合作意向,就差一些最后的签约细节需要和公司这边达成一致,哥哥签了这单少说也有几十万的业绩提成,到时候再好好陪你花天酒……哦,错了,你现在成家了应该谨守做老公的本分了,哎呀,不好意思啊,哈哈。」白小生一边释放出「我很会挣钱,我为人很热情爽朗」这样的资讯,一边不动声色地看着美人的反应。出乎白小生意料的是刚才还冷面不语的冰美人童晓这个时候居然没有一丝的不耐烦,只是乖乖地站在那里,似乎在看着别处,实际上不时瞄上自己几眼。看来第一印象不错,好的开始。
后来在白小生绅士般地邀请和刘方那欢夫妇劝说下童晓同意让白小生「顺路」送上一程。
虽然刚刚在三人聊天的过程中童晓对这个叫白小生的男人的印象不错,可当她看到白小生的座驾居然是宝马5系的时候就不仅仅是「印象不错」了。她看白小生最多应该也就三十五六岁出头的模样,居然可以开五六十万的车,那么关于他刚才说的什么几十万之类的应该也不会是吹牛了。
上了车童晓不禁百感交集,同样是年轻人有些人可以开着让人心情愉悦的汽车奔波在百万级别的生意之间,而有些人甚至连生活居住的地方都是租的。她不禁多看了身边的男人一眼,严格来说姚军的外表不比白小生差,可这会儿的童晓却分明觉出两人的差别,那就是信心。
丈夫姚军曾是大学时期的校草,又品学兼优,虽然家境贫寒但依然很受女孩子的喜欢,作为学校出了名的冷艳美人,童晓当然不能忍受如此优秀的男生成为别人的男朋友,再加上姚军早对童晓心有所属,俩人很快就走到了一起。那个时候的姚军无疑是很自信很阳光的,同姚军走在一起的童晓也觉得只有这样的男人才配得上自己,只是毕业后残酷的社会现实一次次地打击着这个在大学无往而不利的男人,渐渐脸上多了分犹豫,徘徊,整个人的精气神也泯然众人了。
可身旁的这个男人就不一样了,不论是此刻车内淡淡的香水味,还是从车窗外飘进来的清风,都同男人脸上那专注而自信的表情完美地融合到一起。童晓不说话心里却是想法多多,对这个第一次见面的男人有着很好的印象。
而白小生一路上忍住要和童晓说话的冲动,貌似专心的开着车,其实通过余光将童晓对自己的观察尽收眼底,而他通过这样非正常的观察得出的结论就是——或许勾上这个美女并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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