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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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楼梯间灯泡坏掉的事便传进了他耳朵里。

这好办,他从小在上海长大,认识的人不少,得知这小事,便问张沅能不能给一楼铁门的钥匙,自己带人去换灯泡。

说到这儿,他从口袋里拿出钥匙递给她,那钥匙贴着他太久,已经带上他的温度。

沈华年收过钥匙,上衣没有口袋,她便将钥匙握在手中,静静地同他一起看着师傅换灯泡。

明明是一件再无聊不过地事,多了个人陪她,便看得津津有味。

不多时,一楼的灯泡重新亮了起来。

“以后你便不会再摔了。”付书同看着明亮的楼梯间,对她笑。

“终于不用随时备着手电出门了。”她看着明晃晃的灯泡,松了口气。

事情办完,她跟他道谢,得知他要走,便站在楼梯口目送他,直至他也便变为视线中的一个光点。

伤筋动骨一百日,送走付书同,沈华年便回房继续看书。

到下午,天忽然昏沉起来。彤云一片,将太阳遮了个严实,不多时,落了场春雨。

雨水嘀嗒地从房檐落在木制的窗棱上,接着又砸在地上,连成一条细丝线,在朦胧的天光下亮闪闪的,微风一吹,窗框上的风铃便有了声音。

沈华年就这样坐在家中休养了两三日,等到脚稍微好些了才回学校。

这些天一直下雨,雨虽小,却下得长,经常一下便是一整日。付书同挑了个雨停的日子去找她,准备兑现探花楼的承诺。

“脚还疼吗。”见到沈华年的第一时间,他便关心起她的伤来。

沈华年摇头:“休息了几天,要好得多了。”

她说脚好多了,但付书同还是不愿让她多走路,专门叫了司机接送,比起电车来要方便些。

几公里的路,汽车过去不过半个小时,他们到时,店门前空无一人。以往的这个时间点人最多,是付书同特地包了场,省了二人排队的功夫。

“怎么这店里只有我们两个,我听同窗说,平时这老字号排队的人最多。”走到店内,沈华年望着除店员外空无一人的地方,有些好奇地问他。

付书同先是笑,随后才回她:“你脚受伤不方便,我包了场,省得排队。”

“那我今天可要趁这机会多买些,不然下次来就要排队了。”她听完,扫视一眼空荡荡的店里,笑着打趣他。

付书同自然不会吝啬这点钱,便让她先吃自己喜欢的,吃完再挑能带走的带走。

沈华年要了杏仁茶,顺带要了定胜糕准备带回去。还是老样子,二人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

“你怎么一直在看表,有什么要紧事吗。”沈华年端着杏仁茶,透过氤氲的雾气看他罕见地皱起眉。

他这才将视线从表中抽离出来,摇头道:“没,今天专门来陪你,有事也会推掉的。”

沈华年在他身边待了还算有一段时日,听他否定,便让他放宽心:“如果真的有急事,你不必干坐着陪我的,你先去,我可以自己回学校。”

付书同又看了看表,他虽很想坐在这儿什么也不管,但职业告诉他这没可能。

早知道该换个时间的,他竟将这件顶重要的事给忘了。

“那我先走一步,你一会离开,直接上门口那辆车就好,我让司机送你回去。”说罢,他急匆匆走出门,外套还搭在手臂上。

他一走,沈华年也没心思坐在这儿慢悠悠地喝杏仁茶,临走时付书同已付过账,她便在他走后将点心放上车后座,打算悄悄跟了上去。

虽事发突然,但这种危险的地方付书同定不会放她过来,他在走时便已经跟司机说好,等她进了车里,就关门开车带她回去。

他必须让她远离这纷争。

当然,沈华年只放个糕点,不会整个人都坐上车的这点付书同早已考虑清楚,等她拉开门时,便看掉在座下的外套。

竟走得这么急吗,外套都胡乱地扔在车里,倒不像他平时的作风。她在心里默念着。

外套扔的位置在靠中间,从两头去捡,以她的身量是办不到的,司机原本就在外替她开车门,见她进去,十分利索地关了门。

她将外套捡起来放在座椅上时,司机早已眼疾手快地回到驾驶位发动汽车。

“唉等一下!我要下车!”沈华年见车子发动,慌乱地拍着车窗喊。

司机透过后视镜看着她,一边打着方向盘一边说:“这是公子给我下的死命令,说一定要安全送你回去。小姐你就安心坐着吧,半个小时就到。”

听完,沈华年有些泄气地看着窗外,收回了方才那惊慌失措的样子。冷静下来后,她这才反应过来他为什么如此着急,也会将外套留在车上。

原来都是故意的。

车子往回行驶,她本打算认栽回学校,却发现租界口又被堵得严严实实,这次别说是汽车,就连走路的行人也会被拦下来被法国兵挨个盘问。

沈华年有些烦躁,刚准备同上次一样下车打听这是怎么回事,就听见司机警告她。

“今天这情况与以往不同,那些卫兵个个都带了真家伙,你还是别下去了。”

正准备拉开车门的沈华年听见这话,悻悻地抽回手。

这种事,能躲着便躲着,毕竟一切的解释权都在对方手上,正儿八经地受盘问再过去,极可能惹上不该惹的。知晓情况的司机毫不犹豫换了路,带沈华年走另一条道回去。

不过两分钟,司机让几个行人的功夫,她在街边看见了付书同。

上海的天气乍暖还寒,他却只穿了件衬衫,领口处的扣子也不知在什么时候崩掉了一颗,露出一截冷白的锁骨,乍一看还真有些纨绔子弟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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