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无比想要让比比东被许多人爱着。 而且,我单方面觉得念“冕下”不但不会感到生疏,反而会显得亲昵。也许是因为我心底清楚,自己比其他所有这么叫她的人都要喜欢她。 在“谁最喜欢比比东”大赛中,冠军非雾韵莫属。尽管是自封的,但我还是很骄傲。 三十四、假如我是哈姆雷特 确定了心思,然后呢? 明恋还是暗恋,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是默然忍受心底的汹涌的叫嚣,或是挺身奔向高贵的圣洁的教皇,鼓起勇气把心声吐露,这两种行为,究竟哪一种更可行? 不如采取古老而简单的办法,辣手摧一朵花,揪掉它的花瓣,让一切交由命运抉择。答案是——明恋。 我觉得不行。倒不是说告白有多么令人恐惧,后果有多么不堪设想,而是这个取舍的方法太过轻率敷衍了。 第一,这不是一朵花瓣非常多的菊花。有奇怪的家伙一眼就能看出这朵花的花瓣是奇数还是偶数。如果一开始就知道结局,那还有什么用呢?这个方法实在不科学。 第二,用一朵随手摘取的花来决定可能关乎一生的重大抉择,是否有点儿戏?而且这恋慕的绳子另一头牵系的可是教皇冕下。拜托,那可是比比东。关于她的事情绝不能含糊而为。 说这么多,绝对不是在为自己的胆怯和懦弱找借口。上面这段分析的话,逻辑难道不够缜密吗? 唉,我到底在写些什么…… 说到底,要是我和她都是小说中的人物——好吧,她本来就是。 要是我和她都是恋爱小说中的人物——斗罗大陆怎么不算是一部恋爱小说呢?毕竟恋爱大陆不是瞎说的。 严谨一点——要是我和她是一部标明he的爱情小说中的两个主角,注定会在一起,作者会替我们安排好怎么在一起,哪怕生拼硬凑,不合逻辑,我们俩也能像个连体婴一样纠缠在一起,该多好。 不过这是不好的想法,毕竟它只是我的一厢情愿。如果无法让双方都能够切实地感受到被对方吸引,进而水到渠成地走到一起,那就不是真正的爱情,只是悬浮的、人为安排之下的结合。 就像原本书中的比比东被操控而执着于一个不值得的男人,还要说出“自己已经配不上他”这种话语,大方地祝福他和别的女人好好过。完全不顾及比比东的意志,塑造出了优秀的她,却又让她的行为和想法与人设背道而驰。 所以,将假设撤回。 重返现实,那么,明恋还是暗恋,这是一个问题…… 三十五、无题 逃避虽然可耻,但是有用。不看到她就不会整天胡思乱想了。 可是真正喜欢一个人,能忍住内心的冲动吗? 应该不能的。心底还是克制不住产生“想要再与她更亲近一点”的贪念。 所以到底该怎么办呢? 我一直坚信,越努力,越幸运。越善良,越幸运。 所以做好人这么多年,果然有了回报。老天爷怜惜我,把机会捧在我的眼前了。 元宵灯会,就是它了。 三十六、假如我是偶像剧女主 天气:我猜是艳阳天? 她真的像神明一样,高贵、美丽,且与其余人界限分明。 这么喧闹的场合,周围的孩童闹哄哄地在四处奔跑,大家或是在谈笑,或是在看烟火,比比东目不斜视从他们身边经过,直奔我而来。 如果只是可望不可及,就老老实实地待在她身边也未尝不可。但是偏偏她又予你一点独特的温柔,让你不免蠢蠢欲动。 手是人体最敏感的部位,她的手握着我的手腕时,相贴的肌肤会传递给她什么样的讯息?我的身体,请帮我多掩藏一点喜欢。 但是又有几分想让她知道我好喜欢她…… 完全选择不出了。想要再享受多一点,想要再享受久一点。 今天算不算也做了一回偶像剧女主? 在一旁看着她上一秒还漫不经心,下一秒却严肃起来,一下子连中十箭,心里不由产生一个个疑问,这人是真实存在的吗?我是在看电视剧吗?我也没眨眼,怎么突然间气球就全军覆没了? 一支一支箭飞出,无论是她自信的眉眼,还是胜券在握的笑容都太犯规了。 亲自带着人射箭也是,凑得那么近,脸都要贴上去一样。骨节分明的手有力地覆盖着我的手,说话时连同温热的吐息都传进我的耳中。 不行了! 所谓“珺璟如晔,雯华若锦”,大概就是这样。 教皇冕下是太耀眼的存在。 只是不由自主想要跟在她身后,没想到有意外收获。 很轻,几不可察的擦碰,但是 好软。 赚到了。 想自己动手做一根独一无二的银簪送给比比东。 不过好像发簪没什么用武之地。 做条手链也不错。她手腕纤细,又是冷白皮,戴银链肯定特别特别好看。可是她手上已经有饰品了,左右都戴着东西的话,岂不是变成暴发户风了…… 也不知道蜘蛛手环到底是怎么个佩戴原理,恰好能卡住她的手腕,一点也不会滑动。不过如果会滑动,应该是一件恐怖的事,毕竟蜘蛛手环看起来蛮尖锐的…… 但还是想着,比比东若是戴上稍微松一点的银链,抬手时手链自然滑落些许的情景一定非常美。 咦?这个画面似曾相识。 原来是与宝钗羞笼红麝串的情景对上了。 还想再多当一会儿偶像剧女主,所以决定勇闯鬼屋。请原谅我的贪心。 太丢脸了! 不愿回忆,那段要省略。 但是被比比东护着并搂在怀里的感觉实在太好。目的也算是达成了,开心。 另外,我觉得进鬼屋前的自己是个笨蛋。明知斗罗大陆是一个马恩思想起不了作用的地方,还自信满满地走进去。 我决定今后在斗罗大陆的日子里要暂时放下唯物的大旗,改接受另一种新的信仰——比比东主义。 心脏骤停。 比比东不会一下子联想到我和她吧? 悄悄瞄一眼,神色如常。看来没什么大事,很好。 手捧玫瑰,低头轻嗅的比比东,让人不禁苦恼,要是有相机该有多好。 附带目的不能丢。要覆盖比比东的回忆,努力让她更开心。 不过难得有把握出风头的机会,竟然没有赢。但输给比比东还是心甘情愿的,毕竟她那么优秀。 果然,那盏孔明灯上的画是玉小刚画的。他笔下的比比东神情略显冷淡,是不是说明他对比比东的了解也并没有那么多? 很想把这幅画收藏下来,但是放在她的孔明灯上的话,就可以幻想着她是心里也有自己,所以才在她的灯上贴着我的画。“臆想症”又发作了。 “东”字写得未免太好看,和以前见到过的非常官方的签名风格不同,教皇冕下的本性暴露了。 两道眉描过后本是非常有气势的,但此时它们却因为愉悦而舒展开来,显得柔和许多。笑眼像两叶涂了朱漆的扁舟,红而润的唇瓣勾起饱满的笑弧。 此情此景之下,我胆大妄为地想要篡改一个成语——望风而靡。“风”之一字,要换成“东”。看见教皇冕下笑颜如花的样子,我的理智就会溃散,身体也会不由自主地倾伏。 散步是很美的事情,因为这时我们都是很悠闲的。一起散步意味着我们愿意与对方互相浪费、消磨无意义的时光。 如周作人所说,生活是需要一点无用的游戏与享乐才会有意思的。对于比比东来说,这样优哉游哉的时候并不多,若是不强拉着她,她肯定没有这番闲情逸致来逛灯会。她兴许也觉得那些活动很无聊。 但我想让她偶尔也能从修炼、公务中解脱出来,跟她玩斗地主、带她堆雪人、请她逛灯会,都是出于这样的想法。 教皇是千万人的信仰,但比比东总要有做自己的时候。伟大的想法是先公后私,但不伟大的我期望她能先悦己。 不禁幻想着要是也能和比比东看夕阳、看秋河、看花、听雨、闻香该多好。吃不求饱的点心自然也是要被列入其中的,但喝不求解渴的酒——小酌一口应该不会醉吧?虽然没喝过,但我猜酒的味道并不好喝,不然怎么到了饭桌上,大家都极力想要对方多喝,自己少喝呢? 但比比东如果喝的话,我觉得自己也可以尝试一下。 三十七、比比东主义者的准则 比比东说的话,一定是对的。 如果不对,参见上一句话。 见不到承载信仰的人,比比东主义者要枯萎了。 三十八、论比比东本体是猫的可能性 大概是在患了臆想症后又得了相思病。 太过想念,故写一篇关于比比东的长文以解相思之苦。 “比比东=猫”这一点是值得说上一二的。她与猫存在许多相似之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