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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认真看!逐字逐句看!看完立刻签!” 严柯:“……” 行吧。 至少态度是积极的。 电话挂断后,严柯回到录音棚。 江临已经从里面出来了,手里拿着一瓶水,递给严柯。 “刚刚又录了一遍,你再听听看?” 严柯点了点头。 这最后一遍,江临投入的感情明显更细腻。 虽然江临的音色与平行世界的那位原唱版本有些差别,却也不能说孰优孰劣,而是各有千秋。 这首歌不需要嘶吼,也不需要刻意炫技。 它的美在留白,在分寸,在那种不急不缓的东方韵味里。 江临的声音本来就温润,唱这首歌时更像一支细笔,轻轻落在宣纸上。 后期制作的事情一直忙到深夜。 目前工作室还在起步阶段,人手不足,很多事情只能是严柯亲力亲为。 这期间江临一直陪着,说是不想走路回去。 从录音棚出来时,已经接近凌晨两点。 “江哥,辛苦了!” 江临笑着摇头,“后面又不需要我出什么力,都是你一直在盯着,你才辛苦。” 国风天花板 晚上十点。 《青花瓷》上线十二小时,登顶逗猫音乐新歌榜。 晚上十一点,某研究生宿舍。 中文系大三学生唐可可本来准备熬夜赶论文。 题目是“中国传统意象在当代流行文化中的再表达”。 她写得头都大了。 因为资料太散,例子太旧。 导师要求不能空谈,要找真正能让大众接受的作品。 唐可可刷到《青花瓷》的热搜时,整个人一下坐直了。 “破晓新歌?” 她立刻点开。 五分钟后。 她重新打开文档,把标题改了。 【从《青花瓷》看当代国风音乐的审美破圈】 室友从床帘里探出头。 “你不是说写不出来吗?” 唐可可眼睛发亮。 “现在写得出来了。” 室友打了个哈欠。 “有这么夸张?” 唐可可直接把外放打开。 宿舍里顿时安静下来。 一开始,床上的几个女生还在玩手机。 后来,一个接一个放下手机。 最后,连准备睡觉的室友都掀开床帘。 “等一下,这句歌词好绝。” “我靠,这不是那种硬凹古风,它真的有画面。” “江临唱得好温柔啊。” “不是,破晓才23岁吧?他脑子里到底装了什么?” “我之前还觉得国风就是古筝加戏腔,现在我道歉。” 唐可可一边听一边疯狂敲键盘。 她写得很简单,也很直白。 因为她发现,《青花瓷》最厉害的地方,不在于它用了多少古典元素。 而在于它把那些元素变成了普通人能听懂的情绪。 瓷器,原本是冷的。 摆在博物馆里,隔着玻璃,离普通人很远。 可破晓把它写成了爱情,写成了等待,也写成了遗憾。 所以普通人听完,不会觉得有距离。 唐可可越写越激动。 她直接发了一条微博。 【以前我总觉得国风音乐最难的是“古”。听完《青花瓷》才发现,最难的是“活”。破晓没有把传统文化摆在高台上让人仰望,他把它放进旋律里,放进爱情里,放进每个普通人的遗憾里。于是青花瓷不再只是瓷器,它成了等待本身。】 这条微博在半小时内转发破万。 评论区一片赞同。 【对对对,我就是这个感觉!】 【文化不是背诵,是共鸣。】 【破晓真的太会了,他知道普通人想听什么,也知道怎么把高级的东西写得不装。】 【这才叫国风,不是堆词,是意境。】 【建议某些写古风歌只会写红尘轮回的来学习一下。】 【《青花瓷》,国风天花板。】 当然,有夸的地方,就一定有酸的地方。 有营销号发文。 【《青花瓷》被吹过头了吧?不就是辞藻华丽一点,编曲古典一点吗?现在网友是不是太容易被营销带节奏了?国风天花板这种话,未免太夸张。】 这条微博刚发出去,底下就有人附和。 【确实,破晓粉丝太能吹了。】 【一首歌而已,至于吗?】 【国风以前又不是没有好歌。】 【我承认好听,但天花板不至于。】 可这一次,破晓粉丝还没出手,普通听众先忍不了了。 【你可以说不喜欢,但你不能说它只是辞藻华丽。】 【我妈五十多岁,不追星,刚才问我这首歌叫什么,她说唱得像画一样。你管这叫营销?】 【笑死,普通人听歌有共鸣就是被带节奏,你不喜欢就是独立思考?】 【我不懂专业,但我有耳朵。】 【最烦这种人,听不出好就说别人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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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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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