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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管她怎么想象,都没有办法想象到特别具体的画面。
她以前不懂为什么会这样,现在她才明白。
因为李兴言根本就没有给她能过日子的感觉。
而黎慕时,他和她结婚,不见得就多喜欢她,对她的感情有多深,但他确实是认认真真的和她过日子的。
他的身上,总是透着让她安稳的力量。
想到梦中的她竟然辜负了黎慕时这么好的人,她就觉得可惜。
不过现实中他们在一起了,她又觉得很满意。
面对林初雪突如其来的拥抱,黎慕时感到很惊讶。
可感受到林初雪的亲昵,他又不自觉的心跳加速。
他清了清嗓子,这才道:“阿雪,怎么了?”
“没怎么,就是忽然想抱你,咱们都是夫妻了,你不会介意我抱你吧?”林初雪笑盈盈的问。
“不会。”黎慕时应了一声。
他轻轻拍了拍她交叠环抱住他的手,轻声道:“乖,再去睡会儿回笼觉,一会儿我喊你起来吃早餐。”
“都醒了,不想睡了,我去洗漱,一会儿咱们早点出门去赶集。”林初雪说着,主动松开了手。
黎慕时垂着的眸子里闪过一丝的遗憾。
他喜欢她抱他,抱得越紧,时间越久,越好。
可是他也明白,这不切实际。
林初雪洗漱过后,就坐在灶台前烧火,顺带的和黎慕时闲聊。
两人虽然新婚,但并没有那种浓烈似火的感觉,平平淡淡的
;相处着,更像是已经结婚多年,熟悉了彼此的老夫老妻。
虽说感觉上很平淡,但林初雪还挺喜欢这种感觉的。
吃过早饭之后,黎慕时带着林初雪去了集市上。
他们八点到的集市,这个时间在林初雪看来已经算很早的了。
可让她惊讶的是,集市上已经很多人了。
集市就在镇子上,街道两边的店铺也都开了门,店铺外头也有老乡摆着各种各样的农产品,还有支着锅在外面生火烧疙瘩汤的。
林初雪从小在京城大院大院长大,生活在国家首都之地,哪怕在这物资贫乏,国家贫穷,整体呈现出一种灰扑扑色彩的年代,她的生活依旧是繁华且充满了阳光色彩的。
“这就是赶集吗?好热闹啊。”林初雪好奇的四下打量,眼中全是惊奇之色。
黎慕时怕她不习惯,低声说:“虽说集市上的人五花八门,也没有百货大楼干净整洁,不过这里的东西比较齐全,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满足咱们的生活需求。”
林初雪听了他的话,恍然明白过来:“阿慕,你是怕我嫌弃?”
不然干嘛说这些有的没的?
黎慕时:“没有,我怕你不习惯。”
阿雪很善良,绝不会嫌弃这里的穷苦和脏乱,可她从小生活环境好,他怕她不习惯。
“不会啊,我觉得挺好的。”林初雪摇头笑道。
“别说我没有不习惯,就算我真的不习惯,这里毕竟是我往后要生活的地方,我也会慢慢学着习惯的。”
“而且阿慕你都能适应这里,我为什么不行呢?”
“正所谓出嫁从夫,阿慕,我如今可是你的妻,你能适应的环境我也能,不然咱们怎么过一辈子?”
“还是说,你不想和我过一辈子?所以时时刻刻盼着我不习惯,和你分开?”林初雪虎着脸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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