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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安坐在对面,视线从头到尾就没挪开过。 他盯着少年那被热气熏得泛红水润的嘴唇,顺手拿起旁边的筷子,夹了一块煎得金黄的鸡蛋,直接递到了那两片嘴唇跟前。 “张嘴。” 他的声音很低。 雾失愣了一下,嘴巴下意识张开,把那块煎鸡蛋咬进了嘴里。 蛋液特有的咸香味道瞬间在舌头上化开。 沈安拿着筷子,用底端在雾失的下嘴唇上轻轻刮了一下,带出一点湿漉漉的水光。 “这儿是省城。” 沈安把筷子搁在碗边,目光依旧黏在少年脸上,“这套院子,是我前些日子刚花钱买下来的。” 雾失惊得连嘴里的鸡蛋都忘了嚼,腮帮子鼓着,眼睛瞪得滚圆:“买、买下来的?” “嗯。” 沈安往椅背上一靠,看着少年发懵的样子。 “你踏踏实实的在这儿住着。等过几天闲下来,我带你去京都。” 沈安说着,随手从盘子里拿了个水煮蛋,在桌角磕出几道裂纹,然后不紧不慢地剥着蛋壳。 “那边的房子也托人买了,是个带院子的四合院。等办完手续,咱们就搬过去长住。” 白嫩的蛋白在他的手指间来回翻转。 “户籍的事儿你别操心,我来跑关系。” 雾失费了好大劲才把嘴里的食物咽下去,连呼吸都跟着急促了几分。 他捏着手里的瓷勺,语气里带着不可置信:“省城的房子……还有京都的院子,全都是沈哥哥你花钱买的?” 沈安把剥得光溜溜的鸡蛋放进雾失的粥碗里,上半身往前倾了倾。 “不然呢?除了我,还有谁能给你买?” 沈安伸出手,指腹蹭过雾失的嘴角,抹掉那里沾着的一滴米汤。 雾失的嘴角瞬间泛起一道红晕,肩膀往后缩了一下,却愣是没躲开。 沈安盯着那抹糜艳的红色,喉结上下滑动了一圈,吞咽的声音在安静的屋子里格外清晰。 “以前答应过你,要让你过上好日子。这句话一直记着。” 沈安的手指顺着雾失的下颌线往下滑,掌心直接贴在了那一跳一跳的脉搏上。 “以后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钱由我来想办法。你只管花。” 被交换给糙汉的未婚夫59 雾失被他掌心的温度烫得头皮发麻,心跳在沈安的手底下越来越快。 他慌乱地摇头,带着鼻音说:“那怎么行……我也能干活,能照顾自己。” 沈安原本贴在他脖子旁边的手,往后挪了挪,一把掌住了他的后脖颈,将人往前拉近了些。 沈安呼出来的热气全扑在了雾失的脸颊上。 “你这身子骨风吹吹就倒了,还想去卖苦力?” 沈安的视线往下走,停在雾失因为紧张而一上一下起伏的领口处。 “挣钱的事不用你管。你现在唯一的任务就是把肉养回来,剩下的等到了京都再说。” 雾失鼻子里全是男人身上的味道,连喘气都不敢弄出太大的动静。 屋里静了好一会儿,雾失才低下头,盯着粥碗里那颗剥好的水煮蛋。 “嗯。” 吃完饭,沈安领着雾失去了趟省城的百货大楼。 大楼里头暖气烧得很旺,一进去,雪花膏的香粉味儿混着新衣服上的布料味儿直往鼻子里钻。 玻璃柜台里摆得满满当当,皮鞋、布料、红红绿绿的围巾全都整齐地排在一块儿。 这地方到处都是亮堂堂的,比大王村那一年到头灰蒙蒙的景象稀罕太多了。 沈安拉开里怀的口袋,摸出一沓钱和票据。 眼睛在那些细软高档的衣料上来回的挑拣,拿着衣服一件件的往雾失身上比划。 浅灰色的厚呢子大衣、雪白的衬衫、深色的长裤,还有一双里面带厚绒的皮棉鞋,临到最后,他还拿了一条软乎乎的羊毛围巾。 售货员刚想过来帮忙,沈安摆了摆手就把人打发走了。 他自己拿着那堆新衣服,转身走到雾失跟前。 试衣镜前面,沈安的身板几乎把雾失整个人都挡得严严实实。 他半低着头,捏着白衬衫上的塑料扣子,一颗一颗替眼前的人系好。 指肚上磨出来的厚茧子,时不时擦过雾失脖颈下方那一小片皮肉,带起一阵痒意。 雾失胸口起伏的频率变快了不少,眼皮半垂着,睫毛来回的乱刷。 两人挨得很近,男人身上那股混着肥皂味儿的烟草气息,几乎要把他整个人包起来。 等衣服都穿戴整齐了,沈安拿起那条羊毛围巾,绕着雾失的脖子缠了两圈。 整理围巾的时候,他的手掌在雾失的后脖领子处,不轻不重地捏着那块软肉揉搓了两下,像是在给自家的猫狗顺毛。 雾失被捏的膝盖一阵发软,根本不敢抬眼,只能怯生生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柜台里的女售货员,目光在两人之间来回转了一圈,笑着打趣:“小同志长得真俊俏,这身衣服穿在你身上,比画报里的模特还要好看。” 雾失本来就被沈安摆弄得浑身发烫,被外人这么直白地一夸,耳朵尖瞬间泛起一层艳丽的红晕。 他像只受惊的小兽,下意识往后退了半步,贴上了沈安的胸膛。 “没有……”他小声反驳,手指在身侧蜷缩了一下。 沈安任由少年的背脊贴着自己,目光投向售货员,深邃的眼里漾开一抹温和的笑意。 “怎么没有?” 他的嗓音透着微哑,“他本来就好看。” 雾失被这句话烫得瑟缩了一下,手指慌乱地攥住了沈安的袖口,连头都不敢抬,软声哀求着:“沈哥哥,别说了。” 沈安的视线黏在少年红透的后颈上,眼底那一抹野兽餍足般的暗芒越来越浓。 他太享受雾失此刻的模样了。 少年不再提方野的名字,也不执着于那张契书的真假,只是一心一意地攥着他的衣袖,全身心的依赖着他。 雾失会乖顺地咽下他喂到唇边的热粥,会穿上他亲自挑选的衣服,更会在面对外界时,毫不犹豫地躲进他的怀里。 这股完完全全的依赖感,让沈安浑身的血液都跟着叫嚣、沸腾。 那个人的影子已经被他一点点从少年的世界里抹除。 只要再熬过一段日子,这只漂亮的小兽就会彻底忘记过去,完完全全、身心俱寂地留在他身边,只属于他一个人。 天色彻底黑透了。 雾失盘腿坐在新铺的棉被边缘,两手虚拢着一只掉漆的搪瓷杯。 热水蒸腾出的白气一丝丝往上飘,刚好模糊了他有些飘忽的视线。 屋里只有书桌上一盏老式台灯亮着,泛黄的光晕只照亮了一小块地方,把他在墙上投出的影子扯得细长。 隔壁屋里断断续续传来翻书页的动静,在这样安静的冬夜里听得一清二楚。 雾失用指肚慢慢摩挲着杯面上那个红双喜的图案,在脑海里主动挑起话头:“方野那边现在怎么样了?” 一阵轻微的电流声过后,0327的声音冒了出来。 【方野这回没撞上野猪群。】 【他跟郑履中在后山迎面撞见,这俩人先是打了一架,随后俩人达成了共识,正顺着你们离开的路线找人呢。原剧情里那个重伤濒死的节点,这下算是彻底躲过去了。】 雾失对着水面吹散一圈热气,小声嘟囔:“没事就好。” “平时掐得跟乌眼鸡似的,这时候倒能穿一条裤子了。” 雾失把搪瓷杯凑到嘴边,试探着抿了一小口稍烫的白水,热水顺着喉咙滚落下去,连带着身子都暖和了一点。 “说到底,这世界上就没有永远的仇人。” 【沈安这次可是玩了一手好阴招。】 0327带着点幸灾乐祸的语调继续汇报。 【他先用假话把郑履中忽悠住,转头直接弄出一辆摩托车带你跑路,把那俩人全给骗了。】 紧接着,它的语调又变得严肃起来。 【宿主,咱们这边的支线任务真得提上日程了。沈安要是毫无节制地从他的系统里往外倒腾那些远超这个年代的高科技,这个小世界迟早得崩盘。】 雾失的目光挪向床头那件才买没多久的新棉袄,盯了一会儿才开口:“沈安身上到底绑定了个什么样的外挂?” 【是最粗糙的基础版商城系统。】 0327回答得没有丝毫犹豫。 【功能单调得很,只能换拿这个时代的钱换积分,买商城里的东西。没搭载智能语音,更别提什么任务引导了,简直单调的可怜。】 被交换给糙汉的未婚夫60 雾失手腕一转,把搪瓷杯搁在缺了漆的木桌面上。 “你能不能直接动手,把他的商城给黑了?” 【偶尔干扰一下倒还行,想永久封号根本办不到。】 0327顿了片刻,似乎在调取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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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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