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9页(第1页)

虫族洗头可快,高科技就是好使,可以留长发,雌君说好看那就留。  维尔西斯转身,让机器虫把保温的饭菜拿出来,楼双信走过去从后面抱住他贴贴,“没什么别的想说的了?”  呼吸都喷在维尔西斯的耳后,有点痒,他缩了下脖子,“辛苦了,都过去了。”  “这么平淡?”楼双信笑了,“我以前是人类,而且是十恶不赦的大恶人,我以为你会更吃惊一点。”  维尔西斯皱眉,非常不喜欢楼双信用这种腔调说话,带着一种自虐的意味,“你不是。而且我不在乎,你只是我的雄主。只要你不会走,其他的都无所谓。”  楼双信静默了一会,轻轻说,“你怎么这么好呀?”  维尔西斯没觉得自己有多好,但雄主说什么是什么吧。  “梦到我什么了?”  “我看见了你写的血书。”维尔西斯忍不住握紧他的手,“你走了之后,没有再回来,有很多虫不,很多人,把你住的地方烧了。”  “啊,这么巧。那是我当国师的最后一个晚上,怪久远的。”  “你”维尔西斯顿了一下,不太想把死这个字和楼双信放在一起,换了个委婉的说法,“你那天之后,就到这里来了?”  “那天我没死,我杀了皇帝。”楼双信不明意味地笑了一声,“我准备好了要和他一起死的,但我活下来了,而且活了很久。”  维尔西斯直觉不对,“什么意思?”  楼双信轻声说,“维达,我记不清我几岁了,可能九百多岁?还是有一千了?  那日的死局被我破解,同时也反噬了我,从那天起,死对我来说就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我一个人,走了很久,才到这里。”  “没有一个人能陪你吗?”维尔西斯攥紧他的手。  楼双信叹息一声,“我认识的活得最长的人类也才活了九十多岁。”上一个能称为朋友的人类,坟头草都比他高了。  他自己也是后知后觉,长生不是恩赐,是惩罚。他无法在同一个地方停留太久,因为他不会变老。  他没有固定的居所,也没有固定的朋友。曾经他也觉得人生那么长,偶尔总会有几个可以交心的人,曾经他心里一动,说了自己是长生者。  然后有一天他睡醒,看见自己被绑着,那位朋友和村民们都盯着他,似乎想把他拆吃入腹。  楼双信面无表情地送他们去见了阎王。  他坐在茶楼里听过说书人讲他如何覆灭一个王朝,去梨园看过唱戏的把奸臣的故事唱成名曲,街头巷尾卖的话本子里写着楼双信如何如蛊惑皇帝危害四方。  至于什么被当成灾星扔出去,因为不合群被看做异类,找活干的时候被当成骗子丢菜叶,那都跟吃饭喝水似的。  经历得多了,连上吊都失败了之后,他就知道,是上天不让他去死,也不让他有所依靠,是要他孤独地吊着命,看自己如何遗臭万年。  他只是不明白,他犯了多大的罪,要活成这样?这是他的天赋的代价?  很长一段时间他都觉得,他什么都可以不要了,这一身本事也可以不要了,只求一个解脱。一个避风港,或者一死。  楼双信零零碎碎地说,维尔西斯安静地听,然后转身抚上他的脸,“明彰。”  “嗯?怎么这么叫我。”  “你的表字。我搜了,远古人类之间,关系好的会叫。你来到这里,还会长生吗?”维尔西斯面对面地抱住他。  “应该不会了。天道对你们来说应该是虫神,让我来到这个身体里,我能感觉到,那股气运从我身上消失了。”  “那就好。”维尔西斯说,“那我就可以一直陪你了。”  楼双信抱着他不说话。  “明彰,我可以一直陪你,我们可以一直生活在这里。”  “嗯。”  爱我吧  不是所有事都能靠学时长达到精通的。  很多东西都可以靠漫长的时光去学。早年间楼双信简直四体不勤,除了一些在山里跟师父学的基本功以外什么也不会,纯纯的武力废物。毕竟他跟皇帝和大将军好得跟穿一条裤子似的,也不在意这个。  所以后来他什么也没有了,有一段时间近乎自虐般地学武,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但又收敛了,因为怕自己真的残废了,他死又不能死,要是残了那就真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了。  他可以拜访各个朝代的宗师,再不济靠时间去磨,很多东西他都是这么学会的。  但是感情,不是时间久见得多就能学的。  他会糊弄人,会算计人,因为他每到一个新地方总要谋生,免不了跟人打交道。算命看风水,或者找个时机去当军师幕僚,累了就找个地方种地,隐居个几十年。  有时候去当店小二,有时候随便找一行去当学徒,兴致来了还会去当山贼,然后悄悄把老大绑来的女人放了,如此反复。  他唯独不会爱人,因为和他真正心意相通的朋友早就死光了。他的抱负和一腔热血,都被最信任的、有知遇之恩又多年相伴的年少知己踩碎,只剩一个游魂苟活着。  最后那颗九曜凝光香灰琉璃,浸满了他的血,他念诵供奉了七七四十九天,用最正统的法术为其开光,也没能救下那位将军,甚至他连那颗琉璃珠的去向都算不到了。  而此后的日子,他不会被爱,也不敢爱人,他心里知道,人间从此他再无羁绊。  爱这种东西像一种流动货币,人是一座感情的银行,别人存在你这里的越多,你能给出去的就越丰厚,而楼双信早就破产了。  他始终没有对维尔西斯说过“我爱你”,因为他自己也不明白。他对维尔西斯产生的感情起始于新鲜感和占有欲,这是他这么多年来,尤其是可以正常死去以后,第一次获得一个与自己生命维度相等的伴侣。  而且是一个从生理和法律上都可以掌握,只要自己不放手对方就永远不能离开的伴侣。他本不想当真的,偏偏这只雌虫又如此坚韧美丽,与他以前所见的那么多生命都不同,好锋利的艳色。  他一个人走了太远的路了,如今有个恒久的落脚处,如同即将溺毙的人被伸手救下,本能的哪怕一起淹死都要抓紧不放手。  所以他和维尔西斯上床,每天给他做精神抚慰,用尽了力气打扮自己,想方设法展现自己的长处,对情敌产生杀意,在自己还不敢说爱的时候也要不知疲倦的在雌君身上反复留下烙印,然后深夜里看着对方安睡的脸唾弃自己的可耻。  他甚至在失去了永生不死后,单方面跟一个说不定哪天就要上战场的军雌用了同心血符。  因为他的生命真的太荒芜了。如果没有归处,这条命就再无意义。  他甚至都想过了,只要今天的维尔西斯出现一点想要离开他的念头,他今晚就弄死卡特,然后他和维尔西斯一起去死。  他原本可以孤独地消失的,可惜维尔西斯那天喝下了符灰。但也不错,这样我就亏欠了你,到了地府我们还有机会相见。  楼双信想,我真是个坏人。  偏偏维尔西斯如此平静,只是抱着他,没有一句苛责的话,还说他们可以一直生活在这里。  楼双信头埋在他的颈窝,有点想哭。他已经很久没有真心掉过眼泪了。他忍了忍,才说,“以前他们都欺负我。”  “嗯,他们的错。”维尔西斯揉着他的后脑勺,“以后不会有了,我会保护你。”  “你要说到做到,要是你不爱我了,我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事。”  楼双信这话说得像威胁,维尔西斯扶起他的脑袋,看见他湿漉漉的眼睛,手还紧紧抱着他的腰,分明就是一只第一次有家,害怕再次流浪的犬兽。  在虫族的两性关系中,雄虫从来都是绝对的上位者。他的雌父和雄父都因此扭曲,这种不平等让曾经的维尔西斯抗拒一切亲密关系。  可如今他的雄主只能用这样苍白的话来威胁他。  这显然是楼双信为数不多的短板,他没有处理过自己的爱情,所以他不知道,这样的话一说出口,别人不会害怕,只会意识到:啊,原来他这么害怕被抛弃,看来以前过得很惨。  维尔西斯在此刻才清晰认识到,他们之间,真正的主导者是他自己。因为楼双信太过恐惧了,以至于现在连拿性命威胁都看起来这么可怜。  他轻轻蹭过雄虫微红的眼角,一下一下吻过他的额头、鼻尖,再到嘴唇,学着楼双信曾经对他说过的话,“雄主,你看,你多爱我。”  “雄主,别怕。再爱我一点吧,我会一直陪着你的。过两天我们就回家,我做你喜欢吃的菜。”  “我不在乎你到底是哪个楼双信,我只是心疼你,雄主,以后不会那么累了。”  楼双信呆呆地看着他,含泪的黑眸盯着他的唇,看着那张吻过很多次的唇一开一合,像在辨认他的话语。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最新更新
热门小说推荐
身为监管者的我永远不可能掉马甲

身为监管者的我永远不可能掉马甲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大将军绑定了妖妃系统后

大将军绑定了妖妃系统后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上位关系[先婚后爱]

上位关系[先婚后爱]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当读者和作者同时穿书

当读者和作者同时穿书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任东杰传奇

任东杰传奇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