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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衣跑去翻找行李箱的洗漱用品,拿着盆拧开水龙头开始洗漱。 洗脸刷牙结束后正想再去躺一会儿,就听见院子里传来温雅的声音。 妈妈的语气里带着一种罕见的兴奋。 「小衣!快出来!」 沈衣困惑的往外走。 院子里,温雅正拉着一个女人的手,笑得眉眼弯弯。 对方有一张极其出挑的脸,明艳大气,皮肤白得像刚剥壳的鸡蛋,站在晨光里整个人都在发光。 温雅迫不及待拉着沈衣的手,把女儿往好友面前推了推:「这是我的女儿。」 那位漂亮阿姨低头看了沈衣一眼,笑眯眯的,目光里带着一种审视式的亲切:「小姑娘真可爱,但好像长得和小雅你不太像,她是长得像她爸爸吗?」 温雅笑了笑:「或许。」 「那小雅你的老公呢?」 提起这个话题,温雅表情一僵,继续笑着: 「我老公现在不在这里。」 「不在这里?」 温雅:「对,他经常神出鬼没的。」 「是吗?我早就听说你在外面结婚还生了好几个孩子。小雅,你要知道,我们能从村子走出来都不容易。」 秀言语重心长,以一种过来人的口吻规劝,「那种劣质基因的男性一定要远离,不然只会害了下一代,明白吗?」 温雅抿唇笑了一下:「我知道,所以我老公很聪明。」 聪明,有趣,她老公很完美。 但沈思行的完美只在某种特定情况下。 普遍场景下,他无论横看竖看都是个毫无竞争力的社畜男。 「是吗?」秀言将信将疑。 温雅随意点点头,转移了话题:「秀言,那个人是你老公?」 不远处的男人穿着一件深灰色衬衫,袖口随意挽到手肘,手腕缠了一串老檀念珠,正闭目养神。 他面容清俊而疏离,五官像被冰冷的刻刀一笔一笔雕出来的,精致得不像真人。 整个人从头发丝到皮鞋尖都透着两个字:矜贵。 那张脸,怎么说呢。 沈衣看过去,在心里默默对比了一下。 就算是她所见的所有人中,大概也能排前五了。 沈寻悄无声息出现在她身后,认真的给出评价:「面部对称性很高,皮肤状态良好,没有明显衰老痕迹,看上去是个超级有钱人。」 他和沈思行一样,对待有钱人的态度都是非常尊敬。 毕竟做杀手的,任何有钱人都可能是他们的潜在客户,又或者被杀目标。 一言蔽之——他爱有钱人。 沈闻祂不知什么时候也走到了门口,他冷眼旁观两秒钟,说了一句:「一般。」 秀言顺势拉过眼前的男人,拽到身边,动作自然又亲昵,「你看,小雅,这个男人就长得不错吧?高学历,家族企业,就算是寸土寸金的大城市也可以排得上号。」 她的语气里带着不加掩饰的骄傲,下巴微微抬起。 「小雅,你老公怎么样?」 「是做什么的?」 「有没有稳定工作?」 温雅只觉得整个人像是钉子,伴随着好友的话不断落下,她一点点被砸了下去,最终被锤进了土里面,打击得体无完肤,肩膀也肉眼可见地塌了下去。 温雅咬着唇,「我老公暂时没有工作。」 「退休了?」 温雅虚弱点点头。 「那他是做什么的?」 温雅嘴角一扯,说不出口。 毕竟她朋友的老公有工作,长得帅,还有家族企业,而她的老公有什么? ——哈哈,我家老公会杀人哦? 听上去太癫了。 她几乎能想象到秀言听到这句话似笑非笑的表情了。 温雅笑容勉强,「不聊他了。」 她话锋一转,声音都亮了几分:「秀言,我家宝贝今年过年可是考了满分。」 温雅拽过一旁的沈衣,重新骄傲起来。 秀言也随之表情亮了亮,「哦,没想到小雅你不是读书的料,你的女儿反而这么聪明?」 她十分热情的塞给沈衣一份很厚的红包。 那红包鼓鼓囊囊的,捏在手里沉甸甸。 温雅柔柔笑起来:「那当然了,这孩子可是我们全家的希望。」 秀言跟着点头,看沈衣的目光也逐渐开始饱含慈爱,像是在看村里唯一走出来的大学生。 沈衣被这样的目光看得有些头皮发麻。 她在拿到红包后赶忙道谢,「谢谢阿姨。」 然后,火速扭头跑走,逃离了这个是非之地。 刚跑到院门口,就撞见沈思行被三婶拉着去学着烧锅做饭回来。 他撸着袖子,手上还沾着灶灰,清清瘦瘦的身材,看上去就是一副‘顶级穷人’的模样。 沈衣打了个激灵。 她赶紧急忙拉住老爹,拖着人往里面走:「你快别出去了爸爸。」 他这个造型和那个京圈佛子站一起绝对会被碾压,到时候沈衣都不敢想象好胜心强的妈妈表情会有多可怕。 沈思行有点迷茫:「为什么?」 沈衣简明扼要:「妈妈的朋友老公,长得很帅,还有工作,家族企业。」 「所以呢?」沈思行旋即似笑非笑起来,据理力争,「难道因为他长得帅就可以歧视我这样勤勤恳恳的杀人工作者了吗?」 「我认为尊重劳动人民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 回乡记3 沈衣拽住沈思行的胳膊,整个人几乎挂在他身上往后拖:「我可不觉得京圈佛子会去尊重我们的职业,快走吧,爸爸!不要再去自取其辱了。」 沈思行没理她,把胳膊从她手里抽出来,拍了拍袖子,还是走过去了。 他一过来,三人便将目光固定在了沈思行身上。 秀言凑到温雅耳边,压低声音,但音量恰好能让周围一圈人都听见:「你这个老公……看着不太有精神的样子啊。小雅,你当年在村里可是我们中最挑的,追你的人排到村口,你一个都看不上。」 「结果出去这么多年,就找了这么个……」 她斟酌了一下措辞,最终用了一个相对含蓄的词:「……看着挺老实的?」 温雅的笑容僵在脸上,指尖又攥紧了树干,树皮被捏得发出细微的咔嚓声。 沈衣真担心妈妈一怒之下将整棵树拔起来,她连忙笑着打岔道: 「因为我爸爸今天刚干完活,他平时还是很有活力的。」 秀言身后那个穿深灰衬衫,手腕缠佛珠的男人走了过来。 他步伐从容,周身带着一种久居上位不怒自威的气场,停在沈思行面前,声音低沉,「我姓周。」 沈思行也笑笑,与对方强势的气场相比较,显得格外柔弱,「你好,周先生,我姓沈。」 秀言指尖抵着下巴,见他没有半点阳刚气息,愈发有点嫌弃,问:「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沈思行回忆了一下自己的职业生涯。 杀手,月薪按单结算、五险一金全无、工作内容是让目标从世界上消失。 于是,他得出结论,轻声:「为人民服务。」 周先生微微挑眉,表情很难解读。 「为人民服务?」周先生语气里有一丝玩味,「具体是哪个部门?」 沈思行笑着:「没有部门呢。」 「自由职业?」 「差不多。」 「那你的服务对象是?」 沈思行服务过的对象五花八门,政要,富商,黑道头目,也有一些……不太方便分类的人。 「涉密。」他说。 周先生的眉头几不可察地动了一下。 秀言在旁边捂着嘴笑了:「小雅,你老公还挺幽默的。涉密,他以为他是特工吗?」 温雅抿着唇,抓着沈思行的手腕,攥紧,脸色愈发阴沉难看。 沈衣偷偷拽了拽沈寻的袖子,低声说:「喂,他们到底想干嘛?气氛这么怪。」 沈寻靠在一旁的树上,兀自盯了几秒钟,百无聊赖分析: 「根据周先生的表情变化,他目前对爸爸的评价是可疑但有趣,如果爸爸再说三句以上不着边际的话,周先生的好感度会下降,但趣味性会上升。」 沈衣:「说人话。」 沈寻:「通俗来讲,他怀疑爸爸是神经病,把他当乐子看了。」 沈衣:「……」 她叹道:「我们可怜的爸爸。」 周先生微微倾身,神色平淡,从容:「沈先生看着不像本地人,以前在哪里高就?」 「到处跑。」沈思行回答得滴水不漏,「哪里需要,我就去哪里。」 秀言当即就笑问:「那不就是无业游民吗?小雅,你当初走的时候我们可都最看好你了,结果十几年不回来,原来是嫁给了这种男人,不好意思回来了啊。」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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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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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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