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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正讨论刚才进城的将军讨论得热闹呢,人群中一个妇人突然哭喊起来。≈我的孩子!我的孩子不见了!≈≈大哥,你有看到我的孩子了吗?这么高,穿着黑色粗布衫,手里还拿着一串糖葫芦!≈≈没有。≈那妇人又看向另一个,≈这位大哥,你有看都我的孩子了吗?≈谢元秀听了那位妇人着急的声音,就知道,对方的孩子不见了。≈彩月停车!≈谢元秀突然出声。彩月立刻停下了马车,疑惑地问道:≈小姐,怎么了?≈谢元秀匆匆下了马车,快速吩咐道:≈你在这里等我,我很快回来。≈说完,谢元秀人已经窜到人群里了。彩月虽然疑惑自家小姐要去干什么,但是既然小姐吩咐了,她就老老实实地在原地等着。她没有去那位妇人身边,而是朝着一个方向追去。通过外放的精神力,她发现了一个高状的男人抱着一个孩子,往一个方向走。他虽然面上平静,可是仓促的脚步显示了他心里的不平静。更重要的是,那个还是趴在男人的肩膀上,一动不动。虽然那孩子手里没有糖葫芦,但是他却穿着粗布杉。谢元秀觉得,那个昏迷的男孩应该是刚才那个妇人的孩子。这么一看,那男人明显就是人贩子!对于人贩子这种生物,谢元秀是深恶痛绝的。谢元秀没有贸然上去把孩子救出来。对方既然是人贩子,说不定手上还有更多的孩子,她决定跟上去看看。谢元秀不远不近地跟着男人远离了人群,走入小巷子里,七拐八拐地来到一座小院子面前。他抬起手,在院门上敲了五下,三长两短。很快,就有一个中年和男人年纪差不多的妇人来开了门。男人抱着孩子进去,门就被妇人关上了。谢元秀走到墙角下,站着没动。但是里面的情况却瞒不过她。院子里,妇人看着男人怀里抱着的孩子,一脸笑容,≈当家的,又收获了一个!≈男人点头,≈加上这一个,咱们就有六个了,此地不宜久留,等老四回来,咱们今天就出发吧。≈妇人没反驳,≈也好,正好出了京城就找三姑脱手,有了这笔银子,咱们也能过个好年了,咱们出来这么久,我都想孩子了。≈听着妇人的话,谢元秀心里忍不住冷哼一声。自己的孩子自己心疼,别人的孩子就随意拐卖?这种人真是该千刀万剐!就因为有他们这样的人,多少原本应该美满的家庭因为丢了孩子支离破碎?不过很显然,这人贩子一共三个人,如今还有一个人没回来。所以谢元秀没有进去,而是找了个隐蔽的地方躲着,等那位老四回来再将人一起收拾了。就在谢元秀躲在人贩子的院子外面的时候,乐安侯府的气氛也并不好。宁元诗哭着求刘氏,≈母亲,求您派人帮我找找吧,玉哥儿他不见了,我怎么也找不到!求求您了,您派人帮女儿找找吧!≈宁元诗的生母李姨娘也在一旁苦苦哀求,甚至不惜跪在地上,≈夫人,求您了!≈李姨娘只有宁元诗这么一个女儿,女儿就是她的一切。她年老色衰,没有宠爱,加上她为人谨慎,又老实,做不来争宠的事。之前女儿未出嫁的时候,为了让她们母女二人有一个安稳的生活,一直向刘氏伏低做小。唯一与刘氏撕破脸的一次,就是为了女儿的终身大事。女儿与白鹿书院的一位学子相互看对眼,求到了她这里,她不得已求夫人做主。谁知道夫人竟然已经算计好了女儿的去处,想让女儿去给齐王做妾。李姨娘自己做妾是没办法,她已经尝够了给人做妾的苦,又怎么可能答应自己的女儿去给人做妾?就算那人是王爷也不行!于是第一次反抗刘氏,求到了侯爷那里,甚至不惜以死相逼。也是因为那次的事情,刘氏和李姨娘翻了脸。哪怕女儿出嫁后,李姨娘继续伏低做小,刘氏仍旧不搭理李姨娘。现在,李姨娘和宁元诗求到刘氏这里,也是没办法了。宁元诗嫁的人不过是个举人,而且家中父母都已不在,但是夫妻两人感情融洽,家中哪怕不富贵,宁元诗也甘之如饴。如今莫举人正埋头苦读,准备考取进士。而宁元诗不过是带着孩子出门为夫君买些布料做衣服,一个大意,孩子就不见了。她府上只有下人三两个,这几个人要在偌大的京城找一个孩子无异于难于登天。不得已,宁元诗才求到刘氏这里。对于宁元诗母女俩的哭求,刘氏不为所动,甚至还很有闲情逸致地品茶。≈可不敢让李姨娘给我行如此大礼,我不过一介妇人,那里有那能耐去找人,我看李姨娘不如去求侯爷,不见的可是侯爷的亲外孙,他一定会帮忙把人找回来的!≈≈母亲,是女儿错了,您要打要罚都可以,求您帮女儿找找孩子吧?我的玉哥儿才三岁,他不见了亲娘一定会害怕的!求求您了母亲!≈宁元诗见刘氏这样,就知道她还在气自己当初违抗她的命令,不顾阻拦嫁给了莫长青。可是她却不后悔。她和长青是真心相爱的,除了他,她不想嫁给别人。哪怕现在她让母亲责罚一顿都行。刘氏慢悠悠地说道:≈当初你执意要嫁,我就与你说过,你以后的事情我不会再管,我看,你与其浪费时间在我这里,还不如去找侯爷,又或者去报官,总之,我是帮不上忙的。≈见刘氏确实没有要帮忙的意思,宁元诗的心一寸寸变凉。宁元诗朝刘氏深深磕了一个头,说道:≈母亲,女儿告辞!≈然后,拉着李姨娘离开了。既然刘氏这里行不通,她就得想别的办法。母女俩出了刘氏的院子,李姨娘问她,≈女婿那里,可有什么办法?≈宁元诗道:≈长青已经去报官了,而且他还找了同窗,让他们帮忙找找。≈李姨娘点头,这么看来,女婿还算可靠。李姨娘道:≈我去求求老夫人,你去找你父亲,看他有没有什么办法。≈宁元诗点头同意,于是母女两人立刻分开,各自去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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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