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2页(第1页)

符萱瞪大了眼睛,脱口而出:“你!”  她张口就想要反驳,但在镜头下却硬生生把自己剩下的话给咽了回去。  应宛白说的没错,她的确没分配到任务。  可是洗碗!又是油又是洗洁精,还有残羹冷炙剩饭剩菜!  那么脏!她的手做了多少保养,怎么可能干那种粗活!  她死死咬着牙关,心里清楚应宛白就是故意这样做的,然而她现在却找不到任何理由推辞。  “怎么了?”应宛白状若无辜的挑了挑眉,“符萱姐,你的脸色好像有点不好看啊,难道你不想洗碗吗?”  她当然不想洗碗!  “我……”符萱绞尽脑汁想要把这活推出去。  但她还没说完,应宛白就笑眯眯的打断了她的话,“大家分配得公平公正,符萱姐肯定不会不乐意的吧?总不会要吃白食吧?”  符萱只能心有不甘的应下。  就在应宛白想要回房间的时候,院子的大门突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联姻第十一天  打开门,发现门口站着的是一老一少,老太太佝偻着身躯,头发有些花白,手里紧紧牵着一个瘦小的男孩。  “怎么了?”柯瑶蓉语气温柔的问道,“是有什么困难吗?”  看着面前温柔的柯瑶蓉,老太太有些干裂的唇瓣动了动,好半天才不好意思般开口:“我想给我孙子讨杯水喝行不?”  柯瑶蓉愣了一下,看了一眼边上低垂着头看不清脸的瘦弱男孩,立马点头:“当然可以,你稍等一下,我这就去给你倒。”  应宛白站在边上看着,没有上前,也没有帮忙去倒水。  一老一少身上的衣服破旧,洗的发白,还有缝补过的痕迹,看起来生活条件就很不好。而老太太长着一张慈祥的脸,或许因为生活凄苦而面容凹陷,显得颧骨有些高。  小男孩不过五六岁的模样,瘦小一个,被老太太抓着的手瘦得像鸡爪一样。衣服宽大,下摆进风鼓起,更显得人像竹竿一样孤泠。  柯瑶蓉同情心上来,倒了两杯水,一杯递给老太太,一杯递给小男孩。见小孩低着头不接,她半蹲下来,语气温柔道:“怎么了?不喝水吗?”  弹幕里齐刷刷飘过“人美心善”的字眼。与此同时,也有人开始刷了。  “无语子,细节见人品。边上一直看热闹的应宛白现在就可以看出来心有多硬了。”  “果然是除了一张脸一无是处!对老人孩子都没有一点同情心的人,还指望她善良?搞笑呢!”  “呵呵,我倒要看看粉丝还能怎么洗!应宛白还不滚出娱乐圈!”  “滚滚滚!”  应宛白看不见弹幕里铺天盖地对自己的攻击,她此刻正听着传入她耳中的超乎寻常的声音。  【怎么这么小气啊!还听说是大城市里来的呢!刚刚明明闻到了那么香的饭菜味道,现在连口饭都不让我这老人家吃!真是活该天打雷劈的抠门鬼!】  应宛白看着不远处面容纯朴慈祥的老太太,她正一口一口喝着碗里的水,不住的跟柯瑶蓉道谢,一副极其感激的模样,和耳朵里传来的刻薄声音判若两人。  表里不一的人她见多了,但这还是她第一次听到这么表里不一的心声。可以说,从外表一点都看不出来。  应宛白心里感叹了一下,心想自己看人的眼力果然还需提高。接着又被另一个声音吸引了注意。  【不要……饿,好饿……】  【没关系,我可以忍住的。要听话!不然……靳琛舟你听话……】  心声还带着微微的颤抖和沙哑,仿佛是在恐惧和压力之下所说出的话。  “老奶奶,怎么称呼?”应宛白上前问道。  王彩华看了一眼应宛白,下意识的愣了一下。  【果然是大城市的女娃,这脸蛋长得……也不知道如果也……】  她很快就反应过来,笑了笑:“我叫王彩华,就住离这没多远的地方。这不是因为咱们这需要打水吗?家里刚好没水,我孙子又口渴得很,这才过来讨杯水喝。”  “原来是这样。”应宛白仿若不经意般道,“这是你孙子?那他爸妈呢?都不在家吗?”  “那可不是。”王彩华叹口气,“孩子他爸妈都出门在外。没办法,咱这地方穷啊,只能出门打工。我就在家给他俩带带孩子。”  柯瑶蓉:“家里就你们祖孙俩吗?”  “是啊。”王彩华说,“我老伴去的早,现在也就我一个老婆子在家带着孩子,日子过得难,不过也没办法。”  直播间。  “瑶蓉是从小被奶奶带大的,肯定是想到自己小时候了,呜呜呜心疼。”  “只要是个正常人看见这副场面都会心酸心软的吧,也就应公主这么铁石心肠了。”  应宛白看向低着头一言不发的小孩,问:“他叫什么名字?”  王彩华说:“咱们哪有什么正经名字,他小名就叫石头,他爸姓谢,就给他取了个大名叫谢勇,说是上学时候用。”  “他还没上学吗?”应宛白随口问道。  王彩华看了小孩一眼,“这小子还没到上学的时候呢。他还小,咱们这也没幼儿园啥的,就打算过几年从小学开始读。”  “这样。”应宛白点点头,问完之后,她重新进了一趟房间,拿出几个奶油小面包和一盒奶来。  她在小孩面前蹲下,把手里的东西递过去。  “吃吗?”  小孩一愣,紧抿着唇飞快地抬头看了她一眼,又垂下头,一言不发。  应宛白也不在意,她盯着王彩华牵着小孩的手看了好一会儿,淡淡开口道:“奶奶,不如你先把手放开,我看石头他都没手接吃的了。”  被应宛白开口戳破,王彩华这才悻悻然放开她紧攥着小孩的手。  “这……小孩子哪吃得了那么多。”她盯着应宛白手里的食物,不由道,“不过也没事,吃不完带点回去吃也行。”  应宛白没搭理她,还是看着眼前的小孩。  “不吃吗?”她问。  靳琛舟迟疑了好一会儿,到底还是抵不过肚子里的饥饿,伸手接过。  “现在吃吧。”应宛白说,“不用带回去。”  王彩华伸出手来就想要偷偷拧一把这臭小子。  【还敢不带回去!这讨债鬼,果然就是个白眼狼,怎么养都养不熟!不揍一顿真不知道死活!】  应宛白恰时伸手,把靳琛舟拉到身旁的凳子上,让他坐下。  “坐这吃吧。”  “这怎么行呢!”王彩华心里暗咒,这抠门鬼倒是知道给小兔崽子东西吃,怎么就不知道给她点吃的!她盯着靳琛舟手里的面包,一边说,“咱们在这也耽搁你们不少时间了吧?我带我孙子先回去。石头,走,咱们回去吃!咋这么不懂事呢!在这就吃上了!”  靳琛舟身子微不可见的一颤。  王彩华几步上前,伸手就要扯着靳琛舟起来。应宛白神色不变,却挡在了靳琛舟身前。  “瑶蓉,你帮忙端个凳子给奶奶坐吧。”她说,“顺便还有什么吃的也拿点过来,刚好我们不熟悉这地方,奶奶也可以跟我们讲讲。”  柯瑶蓉原本正不知道干什么,闻言连忙应了一声,进屋拿了凳子和一些吃的出来。  柯瑶蓉看到老奶奶就想起了自己的奶奶,心里不免有些亲切感,坐下之后就慢慢地聊了起来。  很快就得知了大概的情况。  这地方比他们想象的还要贫困,买菜全靠赶集,或者十天半个月出去一次大采购。王彩华家里只有她们一老一少,据她说她还有一个儿子在外面打工,儿媳跟着儿子一起,因为带着孩子不方便,于是把孩子放回老家让她来带。  另一边应宛白有一搭没一搭的听着柯瑶蓉和王彩华的聊天,一边看着面前的小孩。  其实可以看出来,小孩虽然瘦弱,却可以看得出五官很是好看,和王彩华一点都不像。不过毕竟是隔代,谁又会在意这一点呢?  男孩穿着破旧而不太合身的衣服,仔细看甚至隐约可见身上的青痕伤疤。  应宛白的眸子越发的泛起冷意。  靳琛舟吃得很快,这是后来才养成的习惯。因为一旦吃得不快,很有可能就没得吃了。  “吃饱了吗?”应宛白问。  靳琛舟珍惜的喝完最后一口奶,看了应宛白好一会儿,点点头。  “那想回家吗?”  靳琛舟抿紧了唇,垂下头,又没反应了。  【想……】  细细弱弱的心声,带着难以言喻的渴望。  应宛白牵上他骨瘦如柴的手,让他站起来。一边说:“我送你回家去。”  她牵着靳琛舟的手,刚走了两步。边上还坐着的王彩华就忍不住站了起来。  “我说女娃,咱们也真是时候要回去了,家里还好多活没干呢。改天咱再来,也不用你送他回去,我自己带他就行……”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身为监管者的我永远不可能掉马甲

身为监管者的我永远不可能掉马甲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大将军绑定了妖妃系统后

大将军绑定了妖妃系统后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上位关系[先婚后爱]

上位关系[先婚后爱]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当读者和作者同时穿书

当读者和作者同时穿书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任东杰传奇

任东杰传奇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