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3页(第1页)

孟棣棠当然不会怪孟赢侵犯他肖像权。  在华鼎集团,所有高管的肖像权不属于他们个人,全部由公司统一管理,孟赢拿他照片p图,只要经过董事会同意,在制度上是合理的。  孟棣棠道:“这事儿是你撮合的,放我的照片干什么?孟总不比我这个老头子长得养眼?”  专车就在眼前,孟赢先到一步打开车门。  孟棣棠便跟妻子儿子女儿分开,屈身进入孟赢打开的车门。  孟赢和秘书紧随其后上车。  到了车厢,孟赢从内室冰柜里开了一瓶孟棣棠最爱喝的可乐,恭维道:“您的气质您的形象都比我养眼的多,这块地皮由您拿下来,有您的信誉做担保,那就是英明的决策,要换了我,别人不知道心底怎么打鼓不安呢。”  孟棣棠很享受孟赢的吹捧,这以前是老头子专属的待遇,哪里轮得到他?  他喝了口可乐,气泡迸发在嗓子眼,只觉得身心舒畅。  他阖着眼,不怎么在意说:“p就p吧,一张照片算什么事?”  孟赢继续道:“以后,别人要是问起,您能不能就像这张合影表述的一样,告诉别人,这块地皮是您决意拿下的。”  孟棣棠睁开眼,“这不是你的主意吗?”  孟赢真挚说:“我也是在您的指引下才想到买地皮这件事的。”  孟棣棠:“……我什么时候指引你了?”他还记得当初他是想拿买地皮的钱发福利,结果被她堵回去,现在,她就开始睁眼说瞎话了?  “您虽然没说,但我明白,这就是您的意思。”孟赢真切说:“您虽然没有讲出口,但您用您的光芒您的品性感召了我”  孟棣棠:“……”他摆了下手,“行吧行吧,你爱怎么做怎么做,以后逢人问,我就说是我的意思,好吗?”  孟赢笑吟吟,“大老板英明。”  “但我也不是什么锅都背的,一会儿你跟我到西院吃饭。”孟棣棠脸上露出一丝深沉的笑容,“不能我帮你做事,你连一顿饭都不陪我吃吧?老爷子还能因为你到我家里吃饭就跟你生气?”  孟赢脸上的笑容有一瞬间凝固。  一瞬,她粲然而笑,“好啊。”  自孟敬轩跟两个儿子正式在华鼎开战后,孟宅也由一个统一的大宅分割成两个院子。  一个是紧紧包围着孟敬轩所住建筑的主院,另一个则是孟棣棠和孟风陵居住的西院。  两个院落之间,由一汪沁绿净透开满莲花的湖塘隔开。  湖塘边上,是一座巍峨的、人工堆造的假山。  假山上布置着陡峭的台阶,迎台阶而上,最顶端,是一座六角迎风亭。  孟赢记得,孟宜清在孟宅借住的时候,常常在这座亭子上念书。  她在他视野可见的地方,尽情展示了她的可怜无助,受尽委屈——她希望他可以把她受到的委屈传往宁省,以得到亲生父母片刻的关怀。  毫无疑问,她的愿景落空。  今时今日,孟赢已经不愿想,是孟宜清根本没把她处境告诉她父母,还是孟宜清已经告知父母但他们却毫不在意。  孟赢闭了闭眼睛,扫清思绪。  到了孟棣棠的住处,灯火通明。  大伯母亲热迎过来,“小赢,你是稀客啊。”  大伯母出身平平,是孟棣棠下乡时遇到的,彼时孟棣棠以为回京无望,便跟大伯母缔结姻缘。  出身名门的二伯母魏平茹便常常讥讽大伯母是乡下人,大伯母也从未争辩过什么,她在孟家一直没什么存在感。  她只是一心一意照顾着自己的女儿,以及照顾着孟棣棠跟外面的女人生下的诸多儿女。  大伯母打扮得并不花哨,身上的衣服颜色很深,唇角和眼角都有了细细的纹路,她不擅长保养,似乎也并不爱保养,任岁月的痕迹在面上铺陈。  跟随在大伯母身后的是孟家二小姐孟琳琅。  孟琳琅不是孟棣棠唯一的女儿,却是大伯母唯一的女儿。  “大伯母,二姐。”孟赢一一打招呼问好。  孟琳琅挽住她胳膊,“让我看看,几个月不见,你怎么这么能耐了,我那个眼高于顶的公公都对你赞不绝口呢。”  孟赢说:“哪里,是杨董抬举我。”  “当初你放弃你的舞蹈事业进华鼎,我可想不到我的小妹妹有这么大的作为。”孟琳琅拉着孟赢上台阶,“以前我去参加宴会,旁人逢人就问我的公公我的爷爷我的爸爸,现在嘛,人家开始问我的妹妹我的妹夫了。”  孟赢说:“你的妹妹你的妹夫也没什么厉害的,投了个好胎而已,我怎么这么厉害?得多亏咱孟首长进京。”  “可惜我爸爸跟三叔关系不好,不然我也得去仪亲园开开眼。”  孟赢闻琴音之知雅意,“这有什么难得,改天我带你过去。”  孟琳琅笑意更胜,“你说话算话,不许耍赖啊。”  孟赢笑,“当然不会。”  走到正厅前,大伯母又挽住孟赢的胳膊,“小赢,我们这次去西伯利亚给你带了一些礼物,你过来看一看。”  孟赢脸上维持着完美无缺的笑意,随大伯母走进内厅。  大伯母从西伯利亚带过来的礼物是一件极其珍贵的银狐皮,深灰色毛皮如水般润滑,毛尖凝成雪一样银雾。  “我本来说要一张黑狐皮,但琳琅说你喜欢银色的,你要是喜欢,明天我让人送到你的院子里去。”  “我很喜欢。”孟赢展现出她对这件毛皮的喜爱与惊艳,“谢谢您的关心。”  大伯母说:“这没什么。”她顿了下,望孟赢的眼睛,“我这个人胆小,从不敢做什么不好的事,但对你,我确实……”她摇头叹口气说:“如果我没有这样冷漠,没有那样各扫门前雪的心态,你小时候的日子会好过一点,我跟你大伯父一直很后悔当初没有对你更好一点。”  孟赢说:“能各扫门前雪就很好了,我一直记得,在我没饭吃的时候,您在窗户边喊我,叫我来这里吃饭。”  一家人轮番上阵,轮流向孟赢展示他们的好客温雅以及对当初没有及时伸出援手的悔意。  孟赢一直在道谢,一直在说自己不介意。  临走的时候,孟棣棠亲自出门送她,他一副掏心窝子的模样,“小赢,我对你跟老二对你还是不一样的,你能感觉到的,对吧?”  孟赢转过身看他。  她站在月光下,月光将她的面容映照得清冷皎白,冬季的冷风拂过树梢,吹散她鬓角乌黑的发,她笑,“当然,我知道您对我好。”  转过身,孟赢脸上的笑容消失得干干净净。  她从容往回走,没有绕路,又经过那片荷塘。  天已经黑透。  孟宅其他地方已经亮起通明的灯火,照得庭院亮如白昼,只有这个地方,依旧掩映在深沉的夜色里。  据说,是因为孟家原来的女主人喜欢欣赏氤氲夜色里的荷花,所以这个地方的灯火布置得极其稀疏。  灯火点点散来,晕染了夜色,却无法照清前路。  孟赢踏上观景长廊。  凉风吹来,她嗅见荷花的香气。  原来,它是有香气的。  她无数次抓住荷花的茎爬上岸,闻到的,只有水的腥气以及属于荷花茎叶的浓重的铁锈味道。  荷塘引了山上温泉池的水,在冬季,依旧花开不断。  整座荷塘,氤氲在朦胧的水汽里。  像是森幽的鬼气。  “三小姐。”走廊尽头,有人提着灯走过来。  孟赢顿住脚步,看向他,脸上没有露出一贯的笑容,“白叔。”  叫“白叔”的人讪讪笑,“你怕黑,我提着灯给你照亮,咱们一起走过去,好吗?”  他的笑里有逢迎,更有惊惧。  从前,他是魏平茹欺负孟赢的好帮手。  有多少次,他把孟赢按到这个荷塘里差点淹死她呢?  有时候他觉得逼这样一个女孩儿也很残忍,但他又能怎么办?  他一家老小要吃饭,他每月要指望着魏平茹发工资,他没有办法。  现在魏平茹走了,孟赢又厉害起来了,他不得不为忧虑自己的未来。  他谨慎观察孟赢的脸色,见这位如日中天的三小姐脸上并没有厌烦与恨意,她很平静,似乎不记得他给她带来多少苦痛。  她开口,“谢谢你的灯,我想在这里待一会儿。”  “您是想喂鱼是吗?二小姐也喜欢在这里喂鱼赏景。”他脸上笑得殷勤,白发在深夜里晃眼,说:“我去给您拿鱼食。”  孟赢盯着他的白发,“您也挺大年纪了,我记得,您比黄秘书年岁还要大一些吧。”  她记得他强有力的手,一只手按住她脖颈,她便在水里扑腾不起来。  原来,他也这么老了。  “我哪里比得上黄云澹啊,人家有学历,长相又好,比我得青眼呐。”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身为监管者的我永远不可能掉马甲

身为监管者的我永远不可能掉马甲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大将军绑定了妖妃系统后

大将军绑定了妖妃系统后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上位关系[先婚后爱]

上位关系[先婚后爱]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当读者和作者同时穿书

当读者和作者同时穿书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任东杰传奇

任东杰传奇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