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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清淮没想到,有生之年居然还会见到方燕。她的初中班主任。方燕变化不大,一如既往穿着套装,脚踩着高跟靴,一丝不苟的样子,健步如飞的一边朝前走,一边对着身旁的年轻男孩说话。说是男孩,因为面庞年轻,但个子已经比方燕还高了。仗着腿长,步子大,双手闲闲得插在兜里慢慢走,头略略低着,是在听的样子,但并不搭话。余清淮一眼认出那是她儿子。她记得多年前,方燕办公室里那张相框照片。那时还是个小男孩,坐在书桌前,一脸沉静,不像别的孩子那样咧嘴傻笑。长大了的少年,褪去了婴儿肥,面庞瘦削,轮廓分明,鼻梁高挺,已经完全长开了。余清淮盯着他们看了很久,直到母子俩一前一后坐进一辆豪华的轿车里。甚至有司机下来给他们开车门。余清淮看着司机拉开车门时的白手套,觉得白得可真扎眼。也就是方燕从校门口走到车里,这么短短不到十分钟时间,余清淮就做了一个决定。在余清淮的记忆里,方燕一向铜墙铁壁,好像很难有什么东西可以摧毁她。可就在刚刚,余清淮回想少年冷淡的面孔,还有方燕紧紧跟在一旁的姿态。就像是上帝特地给她的机会。原来方燕也有软肋。软肋就是那个少年。余清淮站在人行道对面,看着他们上车、关门、车子驶离。然后,她转身,掏出电动车钥匙,慢慢发动车。她跟了一段,试图在车流中不被甩太远。但轿车起速后,她的小电驴终究跟不上,在第三个红绿灯处彻底被甩开了。她停下电动车,慢慢呼了口气。不急,余清淮想。车再快,也有落脚的时候。——我会找到你的。………余青淮在一家a城小有名气的日料店里打工。初中都没毕业的女孩子,选择不多,餐厅算是很好的一个去处。余青淮肯吃苦,任劳任怨,最开始什么都不会,只能做端盘子和洗碗的活儿,也是勤勤恳恳地干着。和十几个小女孩住在一个房子里,起早贪黑,但她是最努力的一个,洗的碗都是最干净的。干得久了,自然而然被后厨的师傅注意到,渐渐给她安排一些备菜的杂事。再到后来,就连出餐前的摆盘,余青淮也处理得像模像样,就再也没碰过从早到晚洗盘子这类的苦活儿。但是那时候年纪小,细皮嫩肉的,经不得搓磨。现在手伸出来,看上去依然是做惯了劳务的、很粗糙的一双手,哪里像是才二十出头女孩的手。本来外送餐食这活儿,是轮不到余青淮头上的,但是老板看她脾气好,后厨的事情忙完了,还要压榨最后一点劳动力,让她去送。余青淮一贯是不会拒绝人的,就这么应下了,哪怕是下班时间了,还在当个跑腿。“老板,我想以后只送威德的单子。”日料店老板看着眼前垂着头的女孩,声音弱弱的,但一字一句很清晰。来了这么久,这个女孩的存在感一向很弱。不爱笑,也不爱说话,成天闷头做事,独来独往的,一点都不像这个年龄段的人。自然更没听过她单独找过来提什么要求,这也是破天荒了。老板很爽快地应了,怎么能不应呢?外送本来也不是方青淮的本职工作。于是每天下班,方青淮就准时骑着她的小电动车,往威德跑。威德全称叫做威德国际学校,就读的学生们非富即贵,都是少爷小姐。到了每天的接送时间,小门外仿佛是豪车展一样,琳琅满目的高级轿车一字排开。拿外送来说,方青淮工作的日料店,人均并不便宜,有的时候一笔单子就要上千。a城所有的学校里,只有威德的学生点得起。他们点外卖都不用看价格的。方青淮推着电动车,穿着日料店的统一员工服,一如往常地提着包装好的餐食,在对着订单号向订餐人打电话。最近一段日子,威德的单子都是她来送了,已经有差不多两个月了,并没有等到她等的人。今天手头上已经是最后一单,如果也不是,那么今天依然空手而归。但是余青淮并不着急。“您好,您的外送订单到了,请来校门口领取,谢谢。”余清淮打通最后一单订单电话。“好的,稍等,我马上来。”对方挂断了。宛如雨后松林一样干净又冷淡的声音。余清淮拿下手机,看了一眼电话号码。她有一种预感。不过几分钟时间,就听见脚步声跑来。竟不是她料想中的人。来的是个穿着校服的男孩,头发染得发黄,笑容张扬。“外卖是吧?”他抬手就来接袋子。余清淮没动,只把袋子往怀里又收了收,抬起眼看了对方一眼,又很快垂下去:“同学麻烦报下尾号。”“尾号?”对方一愣,随即就掏出自己的手机翻找起来。余清淮低着头,声音瓮声瓮气:“不好意思同学,我们店要求得是本人来拿。”男孩被噎了一下,随口道:“喂,你送外卖的怎么那么多事?我是他同学,他叫我来拿的。”余清淮闷头不说话。“啧——”男孩有些不耐烦地翻了个白眼,“你等着,我给他打电话。”他转身走开的时候,一边摁着电话一边嘟囔:“真麻烦,一袋寿司而已,还得让宋少来拿。”就读威德的学生就没有穷的,一单一千多的外卖,大家也不觉得算什么。余清淮站在原地没动,目光落在远处校门里。过了一会儿,就见那一群穿着统一制服、背着昂贵书包的学生当中,有一个高挑身影,缓缓地朝这边走来。她一眼就认出来了。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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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西林作为沈成渊的好兄弟,亲眼见证了他和涂雪微数年来的爱情。每回涂雪微生病,沈成渊都会喊陆西林过去看诊。陆西林本以为自己的角色永远都会是庸俗故事里,霸道总裁身边的那个医生朋友。直到有一天,涂雪微问他,愿不愿意和她结婚。陆西林答应了。不负责版文案婚后有一回,陆西林和涂雪微吵架,他细数了那些年被沈成渊喊去给她看诊的情形,从感冒发烧到蚊虫叮咬,巨细靡遗。涂雪微...
上一世,姜亭月喜欢尚书府庶子陆慎,卑劣的靠她爹权势强逼陆慎娶她。可成婚後,她才知晓,原来他另有心上人,甚至连恢复太子身份登基後的第一件事,也是娶那人为後。而姜亭月,被囚禁在冷宫,有人给她送来一杯毒酒。毒酒入肠後,她没死,而是重生回了尚在闺阁时。这一年,她还未定亲,一切都未来得及发生,姜亭月果断放弃陆慎,转头准备改嫁旁人。宫中盛宴,他却强行掳走她,将她堵在假山後,语气冰冷,怎麽?你以为,招了我,还能嫁旁人?姜亭月雪腮花容冠绝京城,奈何上辈子是个恋爱脑,日日绕着陆慎转,一朝重生,她躲他比躲鬼还厉害。而探花郎陆慎,清冷矜贵,不假辞色,冷的仿若雕栏玉砌上的一堆雪,分外不近人情。姜亭月本以为陆慎会一直这麽冷下去,直到她开始准备嫁人,他一反常态,死缠烂打,非要娶她。後来,春宵酒暖,她面色酡红,酸软着腿从陆慎怀里醒过来,少年天子将玉玺塞她手中,嗓音喑哑,小月牙,江山给你,再跑,腿打断。...
专栏主攻预收求收藏~第一篇练笔之作,感谢喜欢,欢迎交流~季明是个幼稚鬼,长得高高大大,内心住着只二哈。十八岁那年他看上了高岭之花,揣着一颗少男心去表白,结果不仅被拒还被人摁墙上嘲讽了,玻璃心碎了一地,恼羞成怒绝了交。如今季明二十六岁,家里安排他去和高岭之花相亲,他心里又有了小想法。尽管高岭之花已经有一个谈了四年的男朋友,但在心底里季明已经管高岭之花叫老婆了。充满莫名自信的季明往高岭之花面前一戳,臭不要脸地说你好老婆,我们结婚。高岭之花?第二次被拒绝的季明心想,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结果不知怎麽回事,高岭之花老是出现在他生活里,慢慢地季明心里妒忌如野草般生长,他妒忌着高岭之花的现任,他想让高岭之花当自己的对象。经过一番努力挖墙脚後,好消息高岭之花跟现任分手了,季明上位指日可待。坏消息高岭之花是一本垃圾虐文里的渣攻,高岭之花的现任和高岭之花才是官配,而他自己只是一个背景板路人。那本垃圾虐文里主角分分合合,最後终成眷属达成happyending。季明内容标签强强都市天作之合青梅竹马轻松反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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