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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小阎王回地府送男艳鬼投胎(第1页)

“鬼鬼,干得好呀!”

仁宝回家后,躺在床榻上滚来滚去睡不着,干脆带着男艳鬼回地府去了。

男艳鬼刚站稳听到仁宝的夸赞,感动得泪流满面:“小阎王~下次还有这种事,您尽管叫我。”

“别贫嘴了,算你功德一件,赶紧去投胎吧。”黑无常出现在他身后,又忍不住搓手,想抱仁宝,掐着嗓子道,“仁宝,你回来啦?”

仁宝伸手,冲他甜甜道:“黑叔叔。”

黑无常笑成一朵花,刚伸手,仁宝被孟婆抱入怀中。

黑无常的脸更黑了,抗议:“孟婆婆!小阎王好不容易回地府一趟。”

孟婆瞥他冷哼,捏了下仁宝的脸,慈爱道:“仁宝瘦了。”

“可是在人间,有个道士说我是胖妹妹。”仁宝耷拉小脑袋。

“谁!”牛头赶来,“俺老牛把他舌头给拔了!”

马面稳步前来,道:“我踢死他。”

白无常出现在仁宝身侧,揉了揉她的脑袋温和道:“莫要听他胡说八道,仁宝乃天地之间最可爱的小阎王。”

孟婆笑道:“行了,先送他去投胎吧。”

鬼差们的目光唰地落在男艳鬼身上。

男艳鬼紧张得手脚不知往哪儿放,他憨憨地笑了笑,跟着孟婆跟仁宝去奈何桥。

“漂亮鬼鬼,你下辈子想做什么样的人呀?”仁宝趴在孟婆肩上,好奇地问他。

做什么样的人?

男艳鬼愣住,他这辈子出生在农户,家中有七子,他排行老二,自幼天资聪颖,本来他爹是想送他上学堂的。

可一场旱灾,让他的命运彻底改变。

家中断粮了。

为了养活一家子,爹娘选中了长得最俊朗的他,以三两银子成交,卖给了人牙子。

人牙子转手把他卖进清风楼,以男色为营生的地方。

那年,他才七岁。

人穷命贱。

为了活命,他很努力地学,逐渐地,他被彻底同化了,真正成了出卖男色的头牌。

他活得很好,吃得很饱,穿得也很暖,还有糕点吃。

那他为何在半夜会偷偷哭呢。

他不知道。

他是被一个大商人勒死的,因为对方喜欢折磨人。

临死前,他没有挣扎,反而觉得解脱了。

这辈子,他觉得他是个下贱的人。

此年,他恰好二十岁。

“你叫什么。”孟婆问。

男艳鬼回神,呢喃道:“我名为林凌。”

“林凌哥哥。”仁宝喊甜甜喊他。

不知为何,林凌的泪水控制不住,这次是真哭,不是装的。

仁宝重新问了一遍:“你下辈子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呀?”

林凌把藏了十几年的执念说出来:“读书人。”

仁宝小肉手拍他的肩膀:“好耶!”

“我脏。”林凌来不及避开,慌乱道。

仁宝不明白地摇摇头:“你的魂魄是透明的呀,哥哥很干净呀,我爹爹说读书能让人变得更聪明,你下辈子一定会是个聪明人呦!”

孟婆递给他一碗忘魂汤:“喝下去,走过奈何桥,迎接新生。”

林凌一口气喝完,踏上奈何桥,走到桥头时,他转身冲仁宝行了一个大礼。

白光乍现,他的魂魄变成了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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