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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说杨家一门孝义,素有清望。他确是一个那样清朗的男子。而她,而她……她似乎已经成了浊流,如这桥下的水一般的浊流。君若清路尘、妾若浊水泥,昔日在长安巷陌偶然听到的歌声,这一刻她才隐约明白了。“很好!”何万年拍她的肩。她趴在栏杆上,懵懂地半转过头,从肩膀上方与她的叔父对视。从这个姿势看去,叔父的身影显得极其高大,高大到了可怖的地步。狸奴听见他说道:“你与我一同回宫,向陛下复命。”“我……”我要去找阿娘,她想。我只有阿娘了。她只能随何万年进宫。见到安禄山之前,狸奴按照礼节在某一处院落停了片刻,洗了脸,重新梳了头发,由侍女服侍着换上一身洁净的青色衫裙。她将颈中的对鸟金箔取下,藏进袖子里。“旧的衣裳,何娘子还要么?”侍女柔声问道。“要的。”“奴着人将衣裳捣洗干净了,再送到何娘子宅中。”侍女小心将她的旧衣叠起,衣衫下摆处的那一小块暗红刺痛了狸奴的眼睛。那是袁履谦吐出的最后一口血。“不要洗了。”狸奴说。侍女恭顺应了。“何六娘来了。”徽猷殿里,安禄山坐在檀木几案后面。他命人卷起帘帷,又叫狸奴和何万年坐在锦垫上。狸奴行了跪拜礼,用胡语道:“将军……”何万年重重咳了一声。狸奴连忙改口:“陛下近来好吗?”安禄山身形和脸庞虽瘦了些许,仍是肥胖异于常人。他才登基不到半月,比两年前狸奴见到他的时候更加得意,说话时依然是那副温蔼可亲的情态:“很好,很好。”狸奴伏地叩首,流泪道:“我在长安时,日日为陛下祈福。听到陛下安健,我就放心了。”“你阿耶……唉。我们相识二十几年了。他是比豹子更勇猛的人物,却受了狗鼠之辈的暗算。”安禄山长长叹息,又连着说了好些怀念何千年的话。“胡天庇佑,方才六娘亲手杀了他们,算是为阿兄报了仇。”何万年道。安禄山一挑眉,倒有些讶异,叹赏道:“好!好!不愧是你父亲的女儿!”三人又说了几句话,有人自殿外走了进来,与安禄山见礼。安禄山让他坐下,笑道:“你怎么来了?不知道我正在见人么?”“臣今日恰在禁苑中教习宫中的卫士。听说何将军的事已经了了,小何将军和何六娘入宫复命,臣就来看一看。”何万年见来人可以不经通传便径自入殿,心中艳羡,面上则不敢失礼:“多谢为辅。”安禄山一向信重宠爱这个养子,双目扫过狸奴的脸,笑了起来:“为辅啊,你是为哀悼死去的勇士而来,还是为勇士家中的明珠而来?”来人一笑:“陛下睿智。臣从前与何六娘、突斤、能振英同在长安,那几年我们想念故乡时,常常彼此安慰。陛下起事之后,何六娘未及逃归河北,臣十分惦念,何况……又出了何将军的事。”说完这些话,他才看向狸奴,“何六,你要保重自己,你父亲的魂灵才能安息。”狸奴视线与他一接,便即垂眸:“多谢为辅兄。”何万年察言观色,叹道:“阿兄两子三女,没有婚嫁的只剩六娘一个了。如今我身为叔父,须得早早替六娘做主,以免阿兄死而有憾,魂灵不安。”“阿耶去世不久,我……”“为父亲和丈夫守丧那么久,是汉人的仪礼,我们可不在意那些。”何万年道。“是了。”安禄山颔首,“我原想赐你一座宅第,不然,索性待你出嫁,赐给你丈夫?”“我不敢。我,我方才没敢说,我有罪,求陛下原谅。”狸奴低下头,从怀中取出一物打开,双手呈给安禄山看。殿中一君二臣三个男子同时望去。女郎细白的手里托着一张白布,布上搁着两块小小的白骨。几人俱是久经征战的武将,一眼看出那是人的指骨。何万年皱眉,才要斥责狸奴,就听安禄山问道:“谁的?”“是大郎君的骨殖。”狸奴挺直颈子,在锦垫上郑重长跪,“我有罪。当时情势危急,我恐为官军所获,只捡了这两块骨头回来。我阿耶的骨殖,我也只拾得两枚。”她掏出另一个布包。那个布包裹的亦是两块指骨,骨节较先前那两块更粗大一些。宫人接过包着安庆宗指骨的白布,呈到安禄山面前。安禄山摩挲那两截白骨,许久不言,半晌才发出一声哽咽。这一声哽咽沉沉的,在他肥壮的身体里振荡着,像山中虎豹作势欲哮之际,胸腹间的嗡鸣声响。“我儿……我儿何辜!”他举起一只手,捂住了脸。他在陈留郡得知长子死讯时悲怒无已,大兴杀戮,杀了数千名唐军官兵。可是看到这两块骨头,安禄山又觉得,杀多少人也无以弥补大郎的命了。他们的命,如何能跟他的儿子相比?他的长子……是最聪明的,是他诸多儿子中最有远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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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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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