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哦,是的,当然,亲爱的艾米。”克莉丝汀的父亲——维森·利顿,是一个严肃温和的棕发男子,他正坐在餐桌前看《预言家日报》,含混不清地说,“这真是一件了不起的事。” “我也参与了保护魔法石的行动,邓布利多教授还给我加了十分呢!”纳威骄傲地说。 “哦?你做了什么事?”利顿先生提起兴趣,合上预言家日报。 “我阻止了哈利波特去救魔法石,”纳威骄傲地继续说,“然后被赫敏,‘统统石化’!嘭!击倒了!” 说这话的时候纳威还夸张地表演了下,身体向后仰——但他忘记了他坐的椅子是没有椅子背的——所以整个人叮铃哐啷摔在了地上,嘭一声响。 这让坐在最边上翻来覆去看着霍格沃茨的信封的克莉丝汀忍不住笑了。 纳威也看着克莉丝汀,咧开嘴嘿嘿笑着,躺在地上把话说完了:“……我还在格兰芬多的公共休息室僵硬地躺了一晚上呢。” 利顿先生“哟”了一声,十分惊讶,却不是为着纳威的事:“克莉丝汀笑了,真难得。” 克莉丝汀性格偏冷淡,很少有这样发自肺腑的笑容,为这件事情利顿夫妇十分忧愁。 克莉丝汀无奈。 不是。 谁家食死徒的女儿被养在凤凰社家庭能每天咧着个嘴大笑啊? 利顿夫人火急火燎地脱了围裙,冲过来把纳威扶起来,一边对利顿先生骂:“人家孩子都摔倒了,你还在管你女儿笑不笑的——当心他奶奶再给你施个恶咒——没摔伤吧,孩子?” “没事,没事。”纳威满不在乎地跳起来,对克莉丝汀说,“我八月下旬要和奶奶去对角巷,买霍格沃茨二年级需要的东西,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 克莉丝汀对纳威说:“好啊。” 纳威低头看克莉丝汀手上的那封信,霍格沃茨的邮戳——一只鹰、一头獾、一头狮子和缠绕着的一条蛇。 纳威不好意思地说:“你还不打开它吗?我拿到的魔杖,但巫师选择 隆巴顿祖孙和利顿一家人从摩金夫人店里的壁炉里出来后就分了两路,克莉丝汀去买袍子,而纳威—— “哦。”纳威有点局促不安地说,“我要给我的莱福买一点药,它好像有点病了。” 隆巴顿奶奶笑眯眯地对克莉丝汀招手:“利顿小姐,一会丽痕书店见。” 克莉丝汀下意识看向隆巴顿,被给她量尺寸的摩金夫人按了下下巴:“不老实的孩子,先别动。” 克莉丝汀站在脚凳上,身上已经套上了霍格沃茨的制服,摩金夫人拿着卷尺,正在给她别尺寸。 店里的人挺多,这动静一闹,所有的目光都往这聚拢过来——没有别的原因。 克莉丝汀太漂亮了。 无论是淡金色的发色还是素白剔透的肌肤都精致到近乎完美,她微微垂着眼,纤长的睫毛微微颤动,琥珀色的眸子仿佛含着一弯湖水。 像极好看的毛绒玩具。 看向她的目光有些带着欣赏,有些夹着嫉妒,有些或许是知道点隐情,带着点微妙。 毕竟父母都是棕色头发,怎么会有个白金色头发的女儿呢? 克莉丝汀讨厌这些意味不明的注视,所以摩金夫人量完尺寸让她下来时,她简直如释重负。 “很漂亮。”利顿夫人拿到了改好的袍子,对克莉丝汀夸赞说,“大家都觉得你长得真好看,是不是?” 付完加隆的利顿先生也笑眯眯走到克莉丝汀身边,一左一右把她夹在中间,边带着走出衣服店,边对克莉丝汀宠溺地说:“我们的女儿一直这么讨人喜欢——先去买魔杖,还是去买坩埚?” 对角巷人声鼎沸,穿着各色巫师袍的人来来往往,到处响着丁零当啷的声音。 “光轮2000——新款扫帚,价格便宜!” 这种别信,多半是盗版的。 “霍格莫德新品滋滋蜂蜜糖,来尝尝啊……” 这种二贩的一般贵死贵的。 克莉丝汀四处看看,恰好路过奥利凡德魔杖店。 “先买魔杖吧。”克莉丝汀说。 然而挑魔杖的过程并没有那么顺利。 刚开始奥利凡德还帮着克莉斯汀介绍魔杖,挑了几根给她,后来用多了还没选上,干脆让她自己试着,跟利顿夫妇聊天去了。 “……这些年?噢,主要的收入来自于贩卖牛奶。” “牛奶?” “是的,像麻瓜一样,我们豢养一些奶牛。” “这真是极好的谋生手段……我记得利顿先生曾经是傲罗吧?” “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战争结束后,我们就在魔法部辞职了……” …… 克莉丝汀不知道第几次从纸盒里抽出魔杖,刚开始还要挥一挥,数量多了,只要碰一下就知道毫无反应。 克莉丝汀有点烦躁,她看着自己试过的魔杖已经堆成了小山,又看向正在和父母聊天的奥利凡德,问:“先生,您这里不会没有我的魔杖吧?” “不可能的,利顿小姐,这是不可能的。”奥利凡德刹住闲聊的话头,对克莉丝汀说,“魔杖选择巫师……一般来说是这样的,魔杖选择巫师。你的情况很特殊,利顿小姐。”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