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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莉丝汀问:“你暑假有什么打算吗?” “我想去四处走走。”出乎克莉丝汀意料,格林德沃回答得很快,好像一直在等克莉丝汀提问似的,“约克郡、里昂——西欧的城市我都想去看一眼。” 格林德沃停顿了下,转身问克莉丝汀,浅灰色的异瞳紧紧盯着她,瞳孔里泛着火烧云的红光:“愿不愿意一起去?” 他们的长袍被晚风向着一个方向吹起,各自身后延长着一条泥土小径,而身侧的湖面泛着泠泠的金黄色光,幽灵船半沉。 “不了,”克莉丝汀说,“我想留校。今年我拿了三强争霸赛冠军——赫尔曼校长允许我暑假留在德姆斯特朗。” 克莉丝汀想留在学校,多泡泡图书馆,研究一下关于复合魔咒的内容。 伏地魔就要复活了,为了自保,克莉丝汀不可能听弗利维和阿不思的话干等着自己悟到复合魔咒。 她一定要做一点什么。 格林德沃收回目光,很轻地点了下头,几乎是同时,两个人转身,分别往两个方向走去:一个通向灯火通明的礼堂,一边朝向人迹稀疏的塔楼。 盛夏的火烧云燃尽了最后一丝余烬,灿烂的辉煌渐渐岑寂,金光褪去。 黑夜,就要降临了。 《囚徒》完卷感言 打出这几个的时候,说实话我特别激动。 《囚徒》,《哈利波特》里的不是纯,也不是纯不爽文,开头的时候只是我脑子一热,有天早上脑子里冒出了几个意向——红丝绒,水晶吊灯,纯血统,拉文克劳。 是的——拉文克劳,菜菜的我很认真地幻想过,要是我这篇文能成为拉文克劳的神文就好了啊哈哈哈哈(划掉) 作为一个拉文克劳,可可应该有什么呢?她该有追求知识,追求对错的踽踽独行,耐孤独和寂寞的沉静心态;她该有聪敏,但是慧极必伤的柔软心灵;她或许可以迷茫,但是智慧的光芒必将指引她前行。 关于拉文克劳,网上的解读非常庞杂,也有很多人有疑惑:为什么xx这么聪明不进拉文克劳? 我的理解是,拉文克劳讲的不是聪明,而是对智慧和真理的追求,一点执着和对某种极致的向往。 比如同样遇到问题,格兰芬多会想,丫的我们去干吧!赫奇帕奇会想我老老实实做总能解决的,斯莱特林则会想哎哟差不多得了我先跑路了,而拉文克劳则会想—— 我该怎么做?我该怎么样才能找到一个合适的解,找到最妥帖的解决办法? 这就是拉文克劳——我希望能在后面的剧情里,展现更多的特别,写友谊、爱、坚守和选择。 原谅我絮絮叨叨说了一堆有的没的,但其实我这篇文最核心想的就是塑造人物,想讲点有关爱的童话故事,我围绕着这个初心,烧了一堆脑细胞构思出一个极其特别的大纲——特别到我一个字也不想和你们剧透,只想和跟我一起把这篇文章完成的小可爱们一起,完完整整创造出这个故事。 除此之外,我别无他想。 所以,我不可能因为一己私欲或者偏私特意抹黑谁,也不会因为各种原因就忽然给哪个角色高光,包括现在,在看得人越来越多、读者越来越多的情况下,我也极力保证我最初的想法,确保这个故事拥有很强的可读性——是故事,而不是为了xx角色为爱发电,为了填补xx遗憾。 我希望这个故事有前因后果,每个角色的动机有迹可循,感情线能让人理解,每个人物都能有属于自己的弧光。 后知后觉,这玩意好像是群像啊-- 众所周知群像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东西,写起来累,痛苦,烧脑,从六月底开文到现在,几乎整个七月我都在为了它失眠,每天做梦都是人物在我的脑海里盘旋。 负荷量太大了。 但我痛苦着,幸福着——我为我能拥有完完整整写出我喜欢的故事、并且被人喜欢而骄傲。 也因为所有支持着我的宝宝感到幸福——真的,在我在后台刷到你们的一条条评论、催更、小礼物的时候,那种快乐真的无与伦比的,促使我开始哐哐用手机码字——对我每个字都是用手机现敲的,纯天然无污染(什) 关于剧情的问题,为了保证故事体验感我就不作赘述了;而感情线,也是最让我惊讶的,是关于小可爱们对格林德沃的热情。 因为众所周知这倒霉孩子在hp原著出现了只不到几行而且说话不超过几句话,我选他作为男主也不是因为他热度高我喜欢他…… 而是因为从性格分析,他最适合和克莉丝汀组cp。 对是先有的克莉丝汀才有的cp格林德沃……因为格林德沃与克莉丝汀相配我才选他作为男主的。 关于这对cp感情线的刻画,我只能说比剧情线有信心多了吧,而且感情线是我这篇文最大的卖点和创新点最多的地方,高潮不出意料的话在,晚上八点半更新2章,一般一天更新3章。 并且推出打赏加更!每满200礼物值,当天额外加更一章。 感谢所有小可爱的支持~从八万字无人问津,只有寥寥几个催更,到现在越来越多人的陪伴,这篇文我也一定会让它欣欣向荣的! 再次感谢小可爱们的打赏呜呜呜,狠狠奶了贫穷的作者一口! 最后—— 这是一个很好的故事,我会好好写完的。 最后的最后—— 聪明才智是人类最大的财富。 最后的最后的最后—— 祝哈利·波特生日快乐! 危机,但是魁地奇世界杯 深夏。 克莉丝汀从深睡中猛的睁开眼,喘了两口气,第一时间看向窗外—— 星辰漫天。 克莉丝汀是被心口的项链烫醒的。 克莉丝汀取出项链,仔细地观察了一会。蓝盈盈的泪珠状宝石里泛着幽幽的雾气,秘银的镶边繁复而低调——这枚项链帮助她穿越到八十年前的德姆斯特朗已经两年了,这是第一次发烫。 不好的预兆。 克莉丝汀收起项链,沉默了一会,坐回了书桌前,打开台灯。 台灯啪一声亮起,暖黄的光衬得窗外的利顿庄园更加暗沉:英国的乡下总是如此,萤火虫在青色的南瓜间飞舞,牛棚里的奶牛还在睡觉,偶尔发出几声哞哞的梦话。 台灯映着桌上的三张魁地奇世界杯门票。 克莉丝汀瞅着这三张门票,感觉自己仿佛回到了一年级开学时,瞅着霍格沃茨入学通知书。 克莉丝汀敢肯定邓布利多送她这仨门票绝对不是不怀好意——邓布利多没有看过《哈利波特》原著,也没有预言能力,绝对不可能知道魁地奇世界杯上会出多少大的乱子。 可的克莉丝汀是知道的。 会出现黑魔标记,食死徒还会搞团建,把麻瓜漂浮起来——小克劳奇会蠢蠢欲动,然后引起伏地魔的注意,搞死他爹,把哈利带到伏地魔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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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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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