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7页(第1页)

“跟你说了好几句话,你都不出声。”  “是杜者在一旁,你不好意思了?”  ……知道还问。  “食不言寝不语。”  李世民无言,任何规矩,到了观音婢这里,都是看她心情。心情不好她就提起来说一说,心情好了什么规矩都不算规矩。  替她把鬓边的发丝理顺,他捧起她的脸便狠狠亲了一口。  阿音正要说话呢,嘴巴蓦然被他堵得死死的,“唔…”  把人按着亲了好一阵子,李世民才觉得舒心许多,揉揉她的面颊,说:“好了,没事了。”  他没事,她有事,“你讨厌。”  “哪里讨厌?”  阿音瞪他,从前不喜欢亲嘴巴,便是因为他那时候但凡亲她,总像这样牛嚼牡丹似的,多亲会儿嘴巴还会发麻,那气势,恨不得把她吞进肚子里。  “讨厌你的嘴巴。”  他能不懂吗,她就喜欢温柔的。  打小也是风度翩翩的君子更能吸引她的注意。  想起这个,李世民笑吟吟的神态微顿,捏住她的脸,“不准讨厌,只能喜欢我。”  阿音才不理他,欲起身整理妆发,动了一下,没动得了。  他的手臂纹丝不动地圈着她的腰肢,分毫没有要松开的迹象。  牛车外俱是叫卖声,更凸显车内的安静。  阿音没办法,只好探身压在他胸前,扬起下巴亲吻在他的唇瓣上——  他并未有动作,好整以暇地轻撑耳后,盯向她主动的姿态。  于接吻上,她实在不通。  两人成婚多年,尤其是圆房之后,每每他亲她,总要被她抱着脑袋挪开,她更喜欢他亲吻她的胸脯。  即便是热烈地交吻一番,也是他主动索取,她被动承受,偶然也会探出小舌与他纠缠,更多的便没了。  阿音回忆记忆中他亲自己的模样,努力钻营着,反复碾蹭他的唇瓣,片刻后,试探性地伸出舌尖,他竟然马上就张开了唇角,好似在欢迎她的窥探。  没反应?  阿音眨眨眼睛,下意识舔过他的下唇,‘腾’的一下撑起身,扭过头便要起来,“不亲了!”  李世民轻松将其抱回来,“为何不亲了。”  “你这样冷冰冰的,有什么好亲的?”跟一块温热的生肉似的。  瞧着她好似很委屈,他却笑出了声音,故作不知缘由,“从前你也是这样。”  她被气得狠了,埋头便咬在他的锁骨上,齿尖厮磨。  正在这时,后脑勺上忽然扣来一只大掌,轻柔抚向她的鬓发。  “二郎。”阿音忽然福至心灵。  “嗯?”  “我只喜欢你呀。”  果然,他的手顺势落下,托起她的脸庞轻柔吻来。  这一次,他的吻温温柔柔,柔情似水,不似方才肆意。  阿音恍惚过,想要气他坏心眼,却无从气起,只好将面颊埋在他胸膛前轻轻蹭蹭。  在牛车上耳鬓厮磨过,平稳地离开了长安城。  李世民的确是头一次坐牛车,此前他觉得这样的车都是女子才会乘坐的,男子乘坐多少有些伤颜面,今日之后,竟还发现了牛车的好处。  对比发现,牛车比马车更加平稳,居于车上,感知到的震动也减轻了不少,更别提车厢封闭遮帘,私密性也愈强——  难怪女子出行、游街以及赴宴都喜爱乘牛车。  不过缺点也有,牛车相较马车略小些,他躺上去,脚便露在帘外。  作者有话说:  来啦来啦,字数少一些,发个红包!么么!    上一回到这里来,弘义宫还不是如今的模样,许是李渊又派人添了些归置,如今它的规格直逼东宫,更显庄重华丽。  盛夏时节,翠绿湖泊交错着盛放荷花,粉白叠映,弧形圆叶随风摇曳,曲桥规整笔直,容人在湖面上自行转换距离、视角,从而步移景异。  阿音遥遥望去,只见:  柳条悬碧波,艳花掩青石。  漆金宫柱撑红瓦,累累石榴压粉墙。  恢弘之下,亦有缠绵小景。  “是石榴!”  她喜出望外,跑去踮脚捞住沉重的枝杈。  石榴树硕果累累,即便是单枝亦缀着数颗,粉白果皮崩裂,透出一闪而过的暗红,敦实地直砸阿音的脑袋,“哎呀。”  ‘咔嚓’一声。  她应声抬头看去。  枝丫被整条折断,李世民选的是长势最好的一枝。  他摘下最大的最红的那颗,顺着裂开的纹路轻轻掰开,暗红的果肉仿若玛瑙水晶,扑簌簌往下掉。  “哎——”阿音接了几颗。  许是沾染了果皮的汁水,放入口中带着一股浅淡的苦涩,她轻咬,石榴汁水爆开,浓郁的香甜充盈整个口腔。  “好吃吗?”  “好吃!”阿音送到他嘴边,“你尝尝呢。”  李世民就着她的手吃了,确实甜,“这一株是我种的。”  “嗯?”阿音愣了下,“你种的?你何时种的?”  “两年前,”他隔着低矮的粉墙眺望石榴树,“这一排石榴树都是从南方移植过来的,”光是选树就费了许多功夫,毕竟种出来的果子甜不甜也不是只靠运气就能决定的,“我担心匠人种坏了它们,便亲自栽了一棵。”  会选石榴树也有原因,观音婢最喜欢吃石榴。  阿音不可置信,歪过半边身子,从圆形拱门处往另外一侧瞧,果真交错生长的果树一棵接一棵,唯独他亲自栽种的长势最喜人,又粗又壮,遒劲的根茎深扎土壤,屹立不倒。  与其他几棵中规中矩的果树形成鲜明的反差。  她发自内心疑问:“二郎,你怎么干什么都厉害呢?”  李世民摆出不值一提的表情,哼笑,“天才莫过于此。”  “……”她翘起笑脸,圈住他的手臂撒娇,“待可以住人,我想在这里住几天。”  这有什么不可以的呢,“我也觉得这里不错。”  “届时在曲桥的中心再修一座亭子,夏季纳凉最佳。对了,这两年北边的甜瓜不错,镇过爽口,过两日便送回长安了,予你尝鲜。”  “呜呜,我现在就想吃。”  “写信让他们再快些?”  “不要,都怪你说得太好了。”  “那瓜肉绵密,孩子也可以吃,青雀喜欢甜的,给他吃正好。”  ……故意的吧。  她拿手中的石榴皮砸他,“我看你也很喜欢吃甜的。”  下一刻,她整个人腾空而起,猝不及防视野便高出了一大截。阿音吓得花枝乱颤,匆忙抓住他的肩膀。  反应过来之后,自己已被他高高举起放在了肩膀上。  “!!!”  这一幕何其眼熟,十六岁那年,李世民也是这样托着她在街上上蹿下跳,两人玩得不亦乐乎。  自打起兵后,闲暇时候少,两人便没有这样玩乐过了。  阿音猛然抓住他的衣服大喊:“天策!冲锋!”  合着她的尖叫和笑声,李世民像一匹战马窜了出去。  他们穿越了许多地界,阿音颠得屁股酸,赶紧叫他停下来,怎么会有人的肩膀能这么硬邦邦的?  正在这时,不远处传来若隐若现的琵琶声,两人齐齐停下动作。  辨别了片刻,发现琴声是从侧前方的主殿内传出的。  阿音犹然微微喘着气,悄悄抱着他的脑袋小声指向,“二郎,有人在里面弹琵琶。”  “听到了。”李世民放她下来。  他们来弘义宫玩耍并未大张旗鼓,宫中还有许多人正在赶工,这些人并不知道他们的到来。  不多时,空旷的殿门处出现两颗脑袋——  阿音扒着门,视线往里觑。  三三两两的工匠做工累了,正盘腿席地而坐,蓄须者年约五十,皮肤黝黑,侧躺在华美的地砖上合眼歇息,脚尖随着琵琶乐一点一点,很是惬意。  年轻些的抱着一只木质琵琶,摇头晃脑沉浸其中。  一旁还有几人围坐一起玩投壶,时而欢呼时而泄气,闹作一团。  李世民深思,“这是什么曲子,好耳熟。”  阿音睁大眼睛,侧抬脑袋看他,“你不知道?”  “我该知道吗?”  “这是秦王破阵乐。”  李世民愣住,“嗯?”  阿音问他:“你猜这里面的秦王是哪个秦王?”  “……”他笑出声,“难怪耳熟。”  两人缩回头,她小声说,“还是不要打扰他们歇息了,若是知晓秦王亲临,只怕是休息也不能休息了。”  两人静悄悄地来,也静悄悄地走。  “你上一次听秦王破阵乐是在何处听的?”  李世民执着她的手轻捏,她的手看似纤纤玉指、修长而指节分明,握着捏起来却好似一团软玉,“没记错它是攻灭刘武周之后,由万千将士与百姓共创的军歌吧,自然是在军中听见的了。”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身为监管者的我永远不可能掉马甲

身为监管者的我永远不可能掉马甲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大将军绑定了妖妃系统后

大将军绑定了妖妃系统后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上位关系[先婚后爱]

上位关系[先婚后爱]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当读者和作者同时穿书

当读者和作者同时穿书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任东杰传奇

任东杰传奇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