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起初我也没想过这些,传闻中的东西有什么好琢磨的?上回跟智云一同吃茶,他提了一句墨家信奉兼爱非攻,既能做到非攻,是否也拥有进攻的手段?否则哪儿来的底气非攻?” 那便起码是一年半以前了。 “他们的消亡,也有尊重世人选择的原因,不反抗、不争取,就这样退出了人们的视野。” “我一想有理,心想莫非传闻中的东西真的有,便命人在天下搜罗,倒真的寻到几个墨家传承人。” “你生气了吗?”她走到哪儿,他便跟去哪儿。 “没有。” “那为何不说话?” “这不是在专心致志地听你说吗?”阿音夸,“郎君辛苦了,找人定然不容易。” “敷衍,这是夸人?”不像夸赞,阴阳怪气的。 阿音的目光从不远处来回奔跑玩耍的重明身上收回,给李世民了一个眼神,“那你再问一遍。” “为何不说话?” “上一句。” “你生气了吗?” 她点头,认真道,“生气了。” “……” 果然,伸手去牵她,她这回没躲开。 李世民松了口气,她若是能说出来,证明没那样生气,有哄的余地,她若是梗着脖子坚持没事,那才是完了。 “你知道吗?”阿音慢慢抽回手,盯着他说,“人有时动气,并非因当下发生的一件事而已,而是感受到了被欺骗,心中受伤。” “我又不曾骗你。”他当即不悦。 “你说过,你的全部都可以给我,所以你的全部就是我的。”她踮起脚尖,两只柔软的手按在他的肩上,一张小脸莹白仰视他,“有所隐瞒,那便不是全部,不是骗我是什么?” 李世民微愣,与她对视。 人与人的想法,不会完全相同。 当然的,他和观音婢也是如此。 她的字字句句穿过脑子、传入耳中,犹如凉风吹拂,人也像无骨的小蛇,攀附在他身边,抬起头颅直勾勾地盯着他。 从前,她无害而纯白,虽然爱美、喜欢华服美饰,但大多数时候都无欲无求,这指的是对旁人没有要求。 掀开这层表象,她内里会由他牵动、揉捏的心脏被暴露于眼前。 她对他,有了要求。 李世民一阵恍惚,望入她眼底深处。 ……她对他有了要求。 她对他有了要求!! 他的心宛若久旱逢甘霖,瞬时潮湿、放晴。 阿音被他盯得愣住,觉得他怪怪的,不自觉地放下手退回半步,“你看什么?” 错觉吗?他怎么好激动的样子? “我该如何证明?”他开口了。 “证明什么?”没头没脑的,她一头雾水。 证明他的全部属于她,为此,他亢奋地萌生出一个怪诞的欲念,恨不得他能够从她的身体里降生一回。 “……哎你别脱衣服啊!”变态! 阿音大惊失色、花枝乱颤,想跑的心都有了。 最终此事不了了之,她不敢计较了。 整个天策府比弘义宫还要大一倍,穿过无数建筑群,才来到中心的秦王殿,这里是天策府的正殿,亦是核心议政厅。 殿前立有秦王勒马弯弓射箭的石像,大羽箭笔直朝向正门外的方向,不可一世。 在这里,阿音见到了许多李世民的亲信,他一早派遣他们进驻此地,将天策府打造成了一座绝密的堡垒。 阿音认得他们,见到她后,他们一个个亲切地喊王妃,有不少是跟阿音共事过的,也不畏惧她,嘻嘻哈哈闲聊起来。 李世绩这些日子也在东都洛阳,听闻今日秦王回天策府,于情于理他都该过来问安,“秦王,王妃。” 看到他,李世民温和关切,“你近来是住在东都了?如何,东都的风物还不错吧?” 李世绩露出些笑,“回秦王,洛阳的风土人情得宜,若是陛下无要事,臣便想久居此地了。” “陛下信赖你,可不一定会放你走。”李世民摇摇头,说一不二道,“今晚留下用饭,正好王妃也许久不曾见你了。” 李世绩稍疑,许是想回绝的,不过他没找到好借口,加之秦王提起了王妃,他不好拒绝,便默默然应下了。 到东都的第一顿,天策府的厨子做了一桌当地特色菜肴,上了一种形似偃月的馄饨主食,名字叫牢丸。 厨子操着一口熟练地道的东都口音,脸上盈满喜色,“这几碟子牢丸是汤中牢丸,俺担心王妃吃不惯,还准备了笼上牢丸,届时调些蘸料,您尝尝?” 顾名思义,汤中牢丸是煮出来的,带清汤一同上桌,笼上牢丸便是上蒸笼蒸熟的。 “好啊。”阿音笑着点头。 不蘸蘸料先夹起一只,咬下去口感坚韧,内馅饱满,还未细品,一股羊膻味扑面而来,她皱起眉头。 居然是羊肉馅儿的。 只吃了半口,剩下半只放进了李世民的碗中。 李世绩眼尖正好瞧见这一幕,王妃小动作飞快,丢完牢丸迅速放下筷子,拿起绢帕稍稍按唇,一本正经地欣赏正在弹琵琶的乐人,一派端和高贵的模样。 其实是在悄悄吐嘴里的东西吧? 而秦王还在跟他闲聊,顺手把一碗带汤的牢丸推到王妃跟前,抛下一句:“素的。” 王妃又不看乐人弹琵琶了,双手捧着热乎乎的汤碗,好奇地看里面漂浮的牢丸。 李世绩紧绷的心绪慢慢松弛下来,面上露出一抹笑,秦王比起太子和陛下,是要有人情味多了。 阿音不喜欢吃带汤的,春儿跪坐在侧,拿勺子将牢丸一只一只舀出来放在碟中,恰好厨子调好了蘸料,躬身放下,旋即抱着托盘下去预备其余菜色。 蘸料是酸辣口的,夹起一只蘸取,咬开细看,果然是素的。 绿油油的韭与金灿灿的蛋拌得油润,入口有一股淡淡的猪肉香,吃了两口,阿音吃到了猪油渣的香。 她会知道这个东西,也有杜者的功劳。 那时候她无聊,拉着她去看炼猪油,典食将白花花的猪肉放进铁釜中来回搅拌,猪油就这样一点点被炼出,剩下的猪肉残渣成了焦黄色,内里发腻的油被排尽,切碎了拌在菜中吃,别有一番风味。 没一会儿,一小碟子被她给吃完了。 “王妃,这是葡萄酒。” “嗯,放下吧。” 李世民喜欢这种酒,他不怎么喝酒,所以酒量不太行,这种葡萄酒对他来说正好,甜甜的混合着酒香,又没多少度数。 阿音觉得它像果饮,郎君喜欢喝这个东西,简直像个孩子。 不过还是给他倒了一盏。 李世民看到葡萄酒眼前一亮,立马跟李世绩推销,“世绩,你品品此酒!” 侍女抱起酒壶,婀娜近前,俯身为李世绩倒酒。 “哦?”李世绩新奇,他喝的米酒,两口饮尽腾出酒杯,“这酒的色泽新鲜。” “这酒最初是在晋阳所得,晋阳本地人偶然用葡萄酵制,发觉风味不比粮食酿造的差,只可惜会品的人少,竟只有我会喝一些。” “怎么样?” 顶着秦王期待的目光,李世绩说不出不好来,他品鉴了一番,拿开酒杯又瞧了瞧,酒液呈醇香的暗紫,分毫不浑浊,宛若玛瑙宝石。 不必递近便能嗅到淡淡的葡萄香。 听说秦王滴酒不沾,自制力极好,既不喝酒,自然不胜酒力,难怪会喜欢这样的酒。 李世绩复品,发觉此酒的酒味不浓不烈,甜味不多不少,平素喝些也不耽误正事。 想到这里,他猜测,难道这才是秦王喜欢葡萄酒的原因? 做官也要像酿葡萄酒那样才能长远,中庸是正道,不冒进、不站队,谨慎稳重—— 定了定神,他道,“是好酒,臣久不曾品得此等佳酿。” 一顿饭下来,李世民跟他聊得惬意,却没那样亲近。 饭毕,他难免靠在筵席上发牢骚。 “这个李世绩油盐不进,圆滑世故,明哲保身,半点迹象也不露。”滑不溜秋的,唉。 阿音散下头发,手执玉梳梳着,“他不就是这样的人吗,你看中他、喜欢他,也正是因为他不依附任何势力。” “我都示好了,他可以依附我。” 见他不讲理,阿音隔着镜子白了他一眼,“他若真的顺着你的意来,你还能心仪得动他?今日你秦王厉害,明日太子厉害,你要他做个墙头草,风往哪边吹他就往哪边倒啊?” “好好好,你说的有理。”李世民背对着她侧躺,懒懒地摆摆手。 两人说着话。 阿音想起来一件事情。 “哎,二郎。” “嗯?” “李世绩曾与单雄信是生死之交,单雄信被处斩时,我听说李世绩割股肉相送,这是真的假的?” 李世民闻言沉默,摆手的动作也顿住。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