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知道是谁吆喝了这么一句。 长孙顺德走到锅边,将汤膏溜边放进去,此物遇上热水快速融化,他取来长勺搅拌,清澈的锅水慢慢染上了奶色,羊汤的醇香气味霎时荡开。 “男人堆里还是得有个女人才好。”一个男人直直地望着锅子。 大家伙行路了快一个月了,都是吃干饼喝水,偶尔路上遇到野味,晚上加加餐,跟城里吃的的确没法比。 不过,行军打仗本就如此,众人早就习惯了。 猝不及防看见这一锅羊汤,许多人眼都直了。 长孙顺德撇他一眼,“不是男人堆里有个女人好,而是咱们中间有个都督夫人才好。” “是,是,统军说的没错,你小子说什么呢,夸也夸不到点儿上。”旁边人一巴掌抽在那人的脑袋上。 前些天就你小子喊打仗要女人作甚最大声。 那人讪讪,嗫嚅着点头,“对对对。”捧着碗过去,他心思一动,“统军是都督夫人的族叔,关系亲厚,不知夫人身旁跟着的那个婢女叫什么?” 长孙顺德这话听得舒坦,似笑非笑拍拍他的肩膀:“不是你能肖想的。” 那人心中懊悔,只得吞咽回剩下的话。 阿音坐在帐子里,见帐外细雨不断,路泥泞不堪,心说马儿跑不起来,也不知道何时才能出太阳。 一张厚饼撕好,在碗里堆的满满登登,春儿正好回来了,阿音把碗交给她,“浇好热汤,先让郎主、世子和二郎用。” 春儿嗯嗯应下。 羊肉用了容易内热,阿音不太碰这个,只取来甜果酿喝了几口,蜷起腿歪在柔软的垫子上看书。 不多时李世民便掀帐回来,见她坐姿这样,小小一只,只能瞧见她的发旋和眼睫,便蹲下身摸了摸她的头发,“你怎么样?” “我很好呀。”阿音抬起脸,“这个故事好好笑,你看。” “什么故事?”他侧过脸庞一同看去。 “春秋时,景公生了病,巫师预言他吃不到新鲜的麦子,他偏不信,新麦方一成熟便让人煮成了粥,结果还没吃进嘴里,忽然腹胀难忍,在入厕时掉进粪坑里溺亡了。” “……”李世民问:“你用饭了吗?” “没有。” “难怪看得进这样的故事。” “……” 阿音垮下脸,认认真真,“我是觉得,在命运面前众生平等,即便是君王,也不尽人人都能有一个宏大的结局。” 李世民若有所思听着,微微一笑,“没什么好奇怪的,褪去权力的外衣,世人都是脆弱且普通的凡人,包括你我。” “你看书向来仔细,不是看过便抛之脑后。”这是她的厉害之处,不过现下不是说书的时候,他更关心别的,“你不爱吃羊肉,猜我给你带了什么?” 他都知道她没用饭的原因,方才那么问就是为了打趣她。 阿音忍不住悄悄瞪他一眼,才说,“什么啊?” 李世民从衣襟里掏出一把红艳艳的果子,新鲜的还沾着水珠。 她这才留意到他肩上,衣角沾着水汽,鞋底也有些泥渍。 “!!!” “是从哪儿摘的!”她惊喜,拿起一颗擦了擦,还没嗅,蜜甜的味道透过果皮直往阿音的鼻子里钻。 他接着从袖口掏出几颗,又撩开衣摆,从裤子外夹层里掏出更多。 跟变戏法似的,一颗一颗不间断。 没一会儿小桌就摆了大半。 阿音目瞪口呆。 难道他方才就是这样,揣着一身果子,一本正经地在人前走来走去? “方才我射了十几只兔子,叫人烤着呢,待会儿有人送进来。” “……”野外兔子的确多,眼前这个男人可是个射兔狂魔。 “这些果子则是在主帐后不远处摘的,那儿长了一颗野果树,这果子没名字却蜜甜无比,好吃却很少见,多栽在山腰,策马在野外若能遇上,也是充饥利器。” 李世民撩起衣摆,大刺刺地拔掉鞋子,盘腿挨着妻子坐,“我上一回见它,还是随杨广征高句丽那年。” 那时候他不过十五岁,这样一比,此果的确罕见。 “树上结的不多,凡是熟的我全摘了。”他说起来还有些遗憾,“可惜行军不便,不能连根挖起,把树也带走。” 阿音发觉他喜欢吃什么,就会一直吃,喜欢用什么,就会一直用,如果没有,便会想方设法弄到,“分一些给郎主和世子吃呢?” 他瞬时不悦,“不行。” “为何?”主要是她也吃不完。 “我的心意你也要分?” 阿音:“……?” 凶凶地说完,他犹不放心,“收好了,不许让别人看见。” 作者有话说: 无 春儿分发完羊肉干回来,正巧听见二郎凶了吧唧的话,手里的小筐险些没拿稳。偏外面下着雨,她无处躲,只好猫着腰尽力隐藏自己的存在感、轻手轻脚地进来了。 阿音看见春儿,下意识把桌上的果子抱住——没让别人看见。 “……”噗。 春儿迅速撇开眼睛,脑袋使劲儿往下埋。 溜到帐子最里面,春儿状似忙碌地收拾器具、擦拭桌子,又坐下叠起阿音今晨换下来的袜子和小衣,待忙完了,实在没别的可干,干脆抄起扫帚垂开始扫地。 实则偷偷支棱着耳朵。 阿音反应过来,立马放下手拂了拂袖子,含糊地顶他,“我知道了!”真讨厌。 她方才下意识的动作取悦到了李世民。 他一向敞亮,说话也没个顾忌,全然不知害羞为何物,还觉得说的不够,“不许把我给你的东西给别人。” 末了,又补充,“也不许把我给别人。” 显然,他还记仇。 这都一年了,小气鬼! 阿音有些不乐意了,“腿长在你身上,我不许有何用。”她佯装数这些果子的颗数,数了好半天,竟然有这么多,她忽然莫名其妙就气闷了,“你的心意有这么多呢,我不小心掉一颗,没准就被谁捡走了。” 她拿不住的,不需要她相让,来日他也会有属于别人的一天。 想起这个可能性,阿音倏然捏紧了手里的果子,一把将手里唯一的一颗也丢开了。 桌上的果子被撞击,顺着桌沿滚落了两颗。 春儿吓了一跳,忙捏紧了扫帚把,紧张地偷看。 李世民接住果子,将果子在掌心抛起复又接住,目光意外地在她脸颊上打量—— 他并未说话,半晌后,若有似无地笑:“有这么容易被谁捡走?” “你都说了果子好吃,那当然了。” 她在想,李渊若称帝,随着他一同打天下的郎君势必要封王,有几个王不是娇妻艳妾的环绕在侧? 反正阿音没见过一个男人只有一个女人,这个世道如此,他这样说,才是另类的那个吧? 这想法过了个脑子,阿音很快就反省了自己,被自己方才的无名怒火吓了一跳,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 她灰溜溜地把果子捡了回来,露出一个眉眼弯弯的笑脸,“我说错话了,我会收好的!不过这么些呢我真的吃不完,放坏就不好了。” “郎君若是要拿走些给别人,只管来拿,我先保管着。” 这话说得完满,没有一丝一毫容人辩驳的余地。 春儿听着自家娘子的话,心里咯噔了一下,控制不住扭过头去看二郎,果然见他方才还在笑,听见这话脸色一瞬阴沉了下来,嘴角微不可查地抽动了两下。 二郎从来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只是他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比如他礼贤下士、待所有人仁善,似乎开朗又平易近人,从不摆架子。 这难道是没有目的的吗? 他不是世子,没有天然获得别人依附的资本。 想要什么就自己去争取,这么多年来他一直都是这么做的。 自家娘子于情爱上实在不通,她就不知道,自己也是被二郎争取抢夺来的吗? 就好比娘子七岁那年春季,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把玩柳絮,以至她的气疾复发,无法喘气,面色煞白。 少年手足无措,慌乱之中竟然跑了。 是二郎救了她。 少年比二郎大五岁,竟打不过这个弟弟,被压着反复拳揍至鼻梁断裂,险些丧命当场。 娘子太小了,加之窒息之际神志不清,不记得那么多,只看见了二郎一脸凶悍的将人揍得满脸鲜血,回去便开始做噩梦。 此后的许多年里,她都很害怕二郎。 二郎的确情感充沛,爱笑,狂放不羁,兴之所至难免情绪激动,但也不至于动不动就在她面前就哭。 偏这一招娘子最吃。 她幼年经历过被赶出家门的事,也曾可怜的落泪…… 李世民目光盯着眼前这个说完话,就认真数桌上的果子,捡起一颗咬开品尝的人。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