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4页(第1页)

他把车拐进了侧面的那条巷子,停在了一个不起眼的位置,能从侧面看到大厦的侧门和一小截停车场出口的坡道。  孟砚南把座椅稍微调低了一些,解开西装外套的扣子,靠在靠背上,目光落在侧门的方向。  他等了将近半个小时,四点半、四点四十、五点、五点一刻……时间在安静的等待里走得比平时慢一些,像是有人把时钟的指针偷偷拧慢了半圈。  新闻大厦里陆续有人走出来,有结伴聊天的几个年轻人,有背着相机包匆匆离开的摄影师,有拎着手提包、低着头看手机的文职员工。但倪夏的身影一直没有出现。  孟砚南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没有她发的消息。  他想了想,打字发了一条过去。  【孟砚南:还没下班吗?】  消息发出去之后他等了一会儿,手机安安静静地搁在中控台上,屏幕暗下去,又被他按亮看了一眼,又暗下去。  孟砚南看着那条消息孤零零地躺在对话框里。  也许她在忙,也许稿子写到一半不方便看手机,也许手机放在包里没有听到震动。  他给自己找了几个合理的解释,然后靠在座椅上继续等。  天色在等待中一点一点地暗下来。  六月初夏的白天很长,但到了六点过后光线也开始明显地变软了,从刺目的白变成了柔和的暖金色,然后又从暖金色慢慢沉淀下去,在楼宇之间的缝隙里留下一线暗橘色的余晖。  大厦里亮灯的窗户越来越少了,那扇侧门推开的频率也越来越低,偶尔有人出来也是行色匆匆的。  六点半的时候孟砚南看了一眼手机,消息依然没有被读。  他拨了一个电话过去,听筒里响了很长时间,然后转到语音信箱。  孟砚南挂了电话,指腹在手机边缘摩挲了一下,然后翻出杨平坚的号码,按了下去。  杨平坚接得很快,语气里带着一种意外:“孟总?”  “杨总,”孟砚南的声音平稳,但语速比平时稍快了一点,“倪夏还在公司吗?我打她电话没接。”  杨平坚那边似乎愣了一下,然后传来翻什么东西的窸窣声,过了几秒他的声音重新响起:“倪夏啊,她六点左右就走了,我们五点半下的班,她好像还加了一会儿班把稿子收尾了,走的时候还和我打了个招呼,孟总您没碰上她?”  孟砚南的目光落在侧门的方向,那扇门安安静静地关着,玻璃门面上映着街对面店铺已经开始亮起来的灯光。  他整个下午都没有移开过视线,如果倪夏从那扇门走出去,他不可能看不到。  “没有,没看到她出来。”  杨平坚又问了一句:“你在大门口等着的嘛?倪夏好像是开车来的,开车走的是我们停车场的后门。”  孟砚南恍然是自己搞错了,说了句谢谢便挂了电话。  挂了电话之后他在驾驶座里坐了片刻,手指搭在方向盘上,看着前方那条暮色渐深的巷子。  孟砚南此刻才惊觉自己是有些心急则乱了,明知道倪夏是自己开车来的,明知道晚都新闻大厦的停车场出口在大楼另一侧,却还是等在这里。  他确实太想见她了,想当面和她谈谈,想告诉她那天在金宸万盛的事。  虽然他在饭局上的行为并没有什么出格的,但他想知道她看到的是什么角度、什么画面、让她心里转了好几天的是什么。  他想亲自解释清楚,而不是隔着屏幕发几条冷冰冰的消息。  孟砚南发动了车子,绕到大厦正门那边,然后拨了一个电话给周特助。  “帮我查一下倪夏现在的位置,”他顿了顿又补了一句,“查她手机定位。”  周特助接电话的时候大概正在吃晚饭,但从他的声音里听不出半点被打扰的不耐烦,只是干脆地应了一句“好,马上”。  孟氏想要查一个人还是很简单的,几分钟后周特助的消息回了过来,一连串的定位数据被整理得清清楚楚,发到了孟砚南的手机上。  孟砚南点开那条消息,屏幕上显示出一个地址,京市最繁华的酒吧街区,一家名字很眼熟的场所。  那串文字安静地躺在屏幕中央,像一盏突然亮起来的红灯,在越来越深沉的暮色里,让人心里那根弦猛地绷紧了一瞬。  温莎夜殿。  孟砚南当然知道这个地方。  温莎夜殿和钟伯暄的金宸万盛走的是完全不同的路线,金宸万盛是顶级的世家社交场所,有身份有门槛才能进,私密性极高。  而温莎夜殿的模式更加开放,只要有钱就能进,在这里只要不触碰法律底线,几乎什么都可以做。  入夜之后的温莎夜殿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但也碰巧,那里的老板他认识。  孟砚南的车子在暮色中驶入车流,往那个亮着霓虹的方向开去。  他的车速比平时快了一些,手指握着方向盘的时候力道微微收紧,指节泛着一点白。  温莎夜殿的霓虹在七点半的京市夜色里格外显眼,一整面墙的灯牌铺在建筑外立面上,流光溢彩地在玻璃幕墙上淌过去,像一条在夜晚醒来的光河。  门口的保安穿着整洁的制服,礼貌地拦住每一个想要进入的客人核对身份和预定信息。  孟砚南的车停在门口的时候,保安看了一眼车牌,连问都没问就直接放行了,京a99999这个号码在这座城市里能代表的事情太多了,不需要多此一举地核实身份。  孟砚南穿过大堂的时候步伐很快,直接上了三楼。  三楼是老板办公室所在的位置。  而此时的倪夏和戚许正在二楼最角落的位置。  卡座被一圈深色的隔断半围着,暖紫色的灯光从头顶洒下来,把那个角落笼罩在一片昏暗暧昧的光线里。  桌面上摆着好几只已经空了的酒瓶,歪歪斜斜地倒着,旁边的杯子里还剩着半杯琥珀色的液体,杯壁上凝着一层水珠。  倪夏坐在靠里的位置,身体微微前倾,手肘撑在桌面上,脸颊泛着酒精带来的、不自然的红晕。  她平时那种干净柔软的气场在酒精的作用下被消解了一部分,整个人看起来比平时松弛得多,也脆弱得多,眼睛里那层清澈的、温润的光被酒意氤氲得有些模糊。  这个地方是戚许带倪夏来的。  下午采访结束之后,两个人回到晚都新闻大厦把稿子收了尾,文沛难得地拍了拍倪夏的肩膀说了句“今天辛苦了”,然后先走了。  倪夏坐在工位上,对着电脑屏幕上那个已经保存好的文档发了一会儿呆,手指搁在键盘上,却没有再打一个字。  戚许从茶水间端了两杯热茶过来,把其中一杯放在倪夏手边,然后靠在旁边的桌沿上看了她一会儿,忽然说了一句:“夏夏,你这两天不太对劲。”  倪夏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茶叶的微苦在舌尖上化开,她没有否认。  戚许也没有追问,只是又看了她几秒,然后像是斟酌了一下措辞似的开口说:“我今天晚上想去喝酒,你陪我吧。”  往常这种提议倪夏总是摇头的。  酒吧那种地方,嘈杂、混乱、人员混杂,她从学生时代就不怎么涉足,觉得在那里待着既浪费时间又消耗精力。  但今天她坐在那里,端着那杯温热的茶,看着窗外京市六月傍晚的天光一点点变软变暗,鬼使神差地“嗯”了一声。  戚许愣了一下,明显没想到她答应得这么痛快,然后立刻掏出手机说:“那我订位置,我知道一个不错的地方。”  倪夏没开自己的车,她跟着戚许坐上那辆红色的轿车,在晚高峰的京市车流里走走停停,车窗半开着,六月的晚风灌进来,把她散落的头发吹得在脸侧微微飘动。  她看着窗外后退的街景,觉得自己像一片被水流卷着走的叶子,不太想用力,也不太想挣扎,就这么漂着也挺好。  温莎夜殿入夜之后和白天判若两处。  霓虹灯牌在建筑外墙上铺成一片流动的光河,门口进出的客人衣着各异,有西装革履的,也有穿得随意但一看就是常客的。  戚许显然是来过的,带着倪夏穿过大堂、绕过中央那个喧嚣的舞池,拐到二楼角落一个半开放式的卡座里坐下来。  卡座的位置很好,有隔断挡住大部分的视线,能听到音乐但不至于震耳欲聋,头顶的灯光是暖紫色的,在桌面上洒下一层暧昧的暗光。  戚许一坐下来就熟练地点了一瓶酒和几样小食,然后把外套脱了搭在沙发扶手上,整个人往后一靠,长长地吐了一口气。  倪夏坐在她对面,端着一杯刚倒好的酒,浅浅地抿了一口,辛辣的液体滑过喉咙,留下一道微灼的暖意。  音乐声在周围流动着,一层一层地涌过来又退下去。  前面中央的舞池里人影绰绰,男男女女在变幻的灯光里晃动着,有人举着酒杯在人群中穿行,有人在角落的沙发上搂抱着说悄悄话。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最新更新
热门小说推荐
身为监管者的我永远不可能掉马甲

身为监管者的我永远不可能掉马甲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大将军绑定了妖妃系统后

大将军绑定了妖妃系统后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上位关系[先婚后爱]

上位关系[先婚后爱]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当读者和作者同时穿书

当读者和作者同时穿书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任东杰传奇

任东杰传奇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