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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还是改天吧……”
“你看,都这么样了……”
老板娘可不管了,说着一只手已在解李锦破的裤带。
“……”
“小哥,不收你钱。我知道你是后湾村第一靓仔,你知道不?人家对你可有感觉的,这是其他男人都没有过的。你看……”
老板娘拉着李锦破的手往自己沃土伸去。
这个时候,李锦破也无力拒绝了。
老板娘看看火候差不多到了,把李锦破推倒到床丄,准备坐下去,李锦破一惊,忙坐起来说:“英姐,不了不了。”
如果说之前李锦破都认为把自己的第一次献给风尘老板娘太不值得太对不起自己下面小老弟的话,那么自从刚才看到了张美云后,李锦破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至少,张美云那高贵的模样那优雅的气质那庄端的容颜是浓妆艳抹的廊老板娘所望尘莫及的。
老板娘一阵失望,只好再次用手帮李锦破美了一次。
激情过后,李锦破突然感到一阵空虚,整理好衣服,走出了廊。
今天是赶集的日子,尽管大街上热浪逼人,但三天逢一次的集市,人们是不容错过的,只见人来人往好不热闹,主街上整条街都摆满了小摊,有卖水果的,有买膏药的,有买其他生活用品的,无所不有,使得整条本来就小的小街拥挤不堪。
李锦破往女人最多的地方挤过去。
这是李锦破一直以来的一种不良嗜好,喜欢挤热闹的大街或者公车,人多杂乱,他就会选择好自己的目标——通常是丰乳肥臀的女人——然后跟踪上去,趁人多拥挤的时候借机摩擦女人们的屁股或者胸部,以此换来瞬间的快感。这的确是一种相当大的诱惑,你的柄儿跟某些自己看着有感觉的陌生女人的私密地带仅仅隔着一两厘米的两层薄布擦而过的刺激让人热血喷张,但这诱惑也仅仅到此为止,近水楼台并不见得先得月,你的柄儿从某些女人的私密地带前一晃而过,却不能长驱直入,留下莫大的遗憾。这种欲得欲失的诱惑却让那些色狼们欲罢不能,这种行为自李锦破成年开始至今,一直乐此不疲,并愈加痴迷。
虽然刚刚从老板娘廊奋战出来,但当李锦坡看到这熟悉的场面的时候,又兴奋起来了。
特别是当李锦破跟那个穿红色轻纱的女人擦肩而过的时候,他万万没想到他的心跳突然加。
以前从来没见过这个女人,但她那娇美的容颜,如雪的肌肤,精致的外面,让他怦然心动。她绝对是他自出生开始这十几年来所见过的女人中最完美的女人,胜过他后湾村的所有女人,她不但拥有倾国倾城般的外貌,而且身材绝对一流的,那丰满的胸脯,那滚圆的屁股,那修长的而又肉肉的大腿,穿着一件网状的黑色丝袜,配一件黒色的短裙,上身一件红色的薄纱,里面的黑色乳罩一览无余,裹在罩里的两个肉团鼓鼓挺挺的,一副破衣欲出之势。全身上下无一不诱惑着男人的眼光。这是谁家的女儿或谁家的媳妇?太风骚太迷人了。李锦破情不自禁咽了口水。
正当他准备紧跟着紧贴上去的时候,被人从后面拉了一把。
李锦破不耐烦的回头,却看到了一张熟悉又让人厌恶的面孔,这人竟是他村的光棍福伯,就是。
福伯推着自行车,一脸嬉笑的看着他说:“小破,出来逛街啊,看什么呢?”
又是福伯这贱人坏了他的好事,李锦破想尽早摆脱他,懊恼的叹了口气,说:“哎,福伯呀,我在逛街呢,你猪肉卖完了?生意很好啊,这么早就可以回家了。”
光棍福伯是给镇里的食品公司卖猪肉的,每天早早就骑自行车到小镇上来选猪了,集市好的时候中午之前就能把肉卖完。虽然不是食品公司的正式职工,但生意算是不错,每月能有一两千块的收入,这收入在当地算是非常不错了。按道理来说,不缺钱的福伯不应该讨不到老婆,唯一的原因可能是福伯长得太过对不起观众了,嘿嘿瘦瘦的,尖嘴猴腮,笑起来的时候连眼睛都找不到了。福伯是讨不到老婆,却买过老婆,那些年儿,村里的光棍们很流行买越南姑娘当媳妇,福伯正赶上那浪潮,跟蛮庆一样,花了几千块买了个挺俊俏的越南姑娘,可惜好景不长,半个月后趁福伯放松了警惕,那姑娘逃走了,从此音信全无。其实,逃跑的不只是福伯的媳妇,那些被拐卖来的越南姑娘,只有蛮庆的媳妇最终留了下来,原因嘛,前面已经说过了。
“嗯,今天早早就卖完了。回家吗?我车你回去。”
福伯依旧笑呵呵的说,他知道李锦破很厌恶他,他也不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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